词条 | 中南军区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中国人民解放军建立的一级军区之一,是中南地区最高军事领导机关。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直辖的一级军区共5个,即东北军区、华北军区、华东军区、华中军区、西北军区。1950年1月,华中军区改称中南军区;2月,西南军区成立。至1950年7月,全国共有6个一级军区:东北、华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18个二级军区:山西、绥远、内蒙占、山东、浙江、福建、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广东、广西、川东、云南、贵州、甘肃、陕西、新疆 (1951年12月又成立了西藏军区);25个三级军区:辽东、辽西、河北、平原、察哈尔、胶东、渤海、鲁中南、苏北、苏南、皖南、皖北、赣西南、湘西、海南、川南、川西、川北、西康、陕南、喀什、迪化、伊犁、宁夏、青海;4个省军事部(军级):热河、吉林、松江、龙江。此时的一级军区与党的中央局和各大行政区的划分一致,二级军区已不再是中央分局所在区域。二级军区和三级军区已没有明显区别,二者隶属关系上是并列的,在级别上相差一级。二级军区领导机关大都由兵团机关兼,如许光达兵团(第2兵团)兼甘肃军区,杨得志兵团(第19兵团)兼陕西军区,杨勇兵团(第3兵团)兼贵州军区,等等;三级军区领导机关大都由军机关兼或改编,如第1军兼青海军区,第2军兼喀什军区,第10军兼川南军区,等等。各级军区的编制级别为:一级军区(野战军)、二级军区(兵团)、三级军区(军)、军分区(师)。二级军区和三级军区都隶属于一级军区,军分区隶属于二级军区和三级军区。 1950年 1月,中央军委命令,将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兼华中军区改称为中南军区兼第四野战军,领导机关驻汉口。林彪任司令员,罗荣桓和邓子恢分任第一、第二政治委员,谭政任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萧克和赵尔陆分任第一、第二参谋长。辖 4个兵团16个军,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广东、江西 6个军区和特种兵、学校等,共 150万人。同年5月和8月,军区部队攻占海南岛和万山群岛,中南全境解放。随后,全区部队担负保卫边防、海防和剿匪任务。1951年 5月,以广东军区为基础,成立华南军区,归中南军区建制。中南军区从成立到1952年6月,共歼灭国民党匪特武装115万余人,并扩大了地方武装和组建了1000多万民兵。1952年7月,军区领导机关移驻广州市,将华南军区番号撤销,其领导机关并入中南军区机关,林彪任司令员,叶剑英任代司令员,罗荣桓、邓子恢、谭政任政治委员,黄永胜任参谋长,陶铸任政治部主任。全区部队在保卫边防、海防和巩固人民政权的同时,大规模地开展军事训练和政治、文化学习,促进了部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的建设。 1955年2月11日,国务院和国防部根据中共中央局、中央分局的设置情况,根据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对全国战略区的重新划分,决定将全国的6个大军区,即东北军区、华北军区、西北军区、华东军区、中南军区和西南军区,改划为12个大军区。这12个大军区大部分是以所在区的大城市命名的,计有沈阳军区、北京军区、济南军区、南京军区、广州军区、武汉军区、成都军区、昆明军区、兰州军区、新疆军区、内蒙古军区、西藏军区。各军区于5月1日前按新的区划正式办公。1956年又增设福州军区。这样,全国共13个大军区。大军区在中共中央、中央军委领导下,负责领导、指挥、管理本战区内的野战军、省军区及地方武装,并与海军、空军领率机关共同领导本战区内的海、空军部队。 1985年6月,中央军委扩大会议通过《军队体制改革,精简整编方案》,在裁军一百万的同时,决定将11个大军区合并为沈阳、北京、济南、南京、广州、成都、兰州7个大军区,将武汉军区合并于济南军区和广州军区,统一编为济南军区和广州军区。济南军区机关设在济南市,下辖山东省军区、河南省军区、青岛警备区和若干集团军。作为我军的总预备队,可以随时支援各个战区的防御任务。 广州军区机关设在广州市,下辖广东、广西、湖南、湖北省军区,后又成立海南省军区和若干集团军。主要应对来自南海和东南亚方向的作战任务。 注: 广州军区 1955年4月15日成立,司令员李天佑(代),政治委员陶铸,下辖:湖南、广东、广西军区,海南军区,军区防空军、公安军,军区炮兵,装甲兵、工程兵司令部和陆军军、院校及地方部队。军区机关仍驻广州市。原中南军区所属河南湖北军区划归武汉军区建制;江西军区划归南京军区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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