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宗教事务局 |
释义 | 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宗教事务局是国务院负责宗教事务方面的职能部门。 国家宗教事务局主要职能(1)研究宗教理论和国内外宗教现状,负责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处理宗教领域问题的政策建议。 (2)起草宗教事务工作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和政策措施并推动落实,负责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督促检查、宣传教育工作。 (3)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4)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帮助宗教团体办好宗教院校,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5)指导地方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处理宗教事务的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6)负责组织宗教工作队伍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7)负责宗教方面的外事归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和宗教界对外以及对港澳台的宗教交往活动,参与涉及宗教对外宣传工作。 (8)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现任领导局长:王作安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党组书记。 1958年生,江苏宜兴人,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6月参加工作,1979年考入南京大学哲学系学习。 1983年大学毕业后进入中央统战部工作,1987年转入国家宗教事务局工作。历任研究室副主任、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办公室主任等职,期间兼任过宗教文化出版社社长、《中国宗教》杂志社社长。1998年任国家宗教事务局副局长,2009年任局长。现兼任中华宗教文化交流协会会长、中国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西藏文化保护与发展协会副会长等职务。 副局长:蒋坚永国家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1957年8月生,男,汉族,籍贯江苏苏州。 1975年8月参加工作,1982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8月毕业于南京大学,同年在中央统战部工作。1992年7月起历任中央统战部二局一处调研员、办公厅信息处处长,1995年至1998年借调新华社香港分社协调部任综合处长、宗教处长,1998年10月起任统战部二局副局长,2004年12月调国家宗教事务局任业务四司司长,2005年6月任国家宗教事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此外,还担任中华宗教文化交流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宗教学会副会长、中国西藏文化保护与发展协会常务理事、中国海外交流协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理事。 副局长:张乐斌国家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1958年4月生,男,汉族,籍贯河南博爱。1977年8月参加工作,198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经济法专业硕士。还担任了中华宗教文化交流协会副会长,中国国际友好联络会理事,中国行政管理学会理事。 机构设置办公室 政法司 业务一司 业务二司 业务三司 业务四司 外事司 人事司 机关党委 研究中心 服务中心 培训中心 杂志社、出版社 中华宗教文化交流协会 历史沿革1950年,政务院决定在文化教育委员会下设宗教问题研究小组。 1951年,在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下设了宗教事务处。 1954年,国务院成立时设立了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开始列入国务院序列。 1975年,国务院发文撤销国务院宗教事务局。 1979年,国务院决定恢复设立国务院宗教事务局。 1998年3月,国务院决定国务院宗教事务局更名为国家宗教事务局。 百度百科中的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本词条对我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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