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国紫府商学会 |
释义 | 中国紫府商学会章程总 纲中国紫府商学会会员(简称:紫府会员)是紫名都、索美和水木南山集团系列品牌企业核心组织层的先锋队,同时是紫名都系列集团企业王国和紫名都人、索美人的先锋队,是紫名都人倡导“企业民族化”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集团企业先进发展观的发展要求,代表集团企业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集团企业最广大消费者的根本利益。学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与企共荣”。 紫府学会以现代化企业发展观、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建组思想、尊崇组织发展战略目标第一、个人利益第二,把紫名都、索美等系列品牌企业合为集团联合发展力量来整合市场资源的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马克思列宁主义揭示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它的基本原理是正确的,具有强大的生命力。紫名都人、索美人追求的“企业民族化”最高理想,只有在企业发展至上、充分发挥个人能力、发挥个人价值观和高度意识企业集体荣誉的基础上才能实现。“企业民族化”的文化发展和完善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适应中国改革开放市场新政策,走紫名都人、索美人自愿选择的适合中国特色企业的道路,紫名都人、索美人事业必将取得最终的胜利。 以尤月林同志为主要代表的紫府学会成员、紫名都人、索美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紫名都集团、索美集团等联合系列品牌企业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创立了尤月林“新企业”发展思想。尤月林思想是中国传统企业文化和国际现代化企业发展观的集合在当今商场上实际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企业革命和企业新文化建设的正确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是紫名都企业集团和系列品牌企业联合体即最终归结于中国紫府商学会组织成员集体智慧的结晶。在尤月林思想指引下,中国紫府商学会领导全国紫名都人、索美人及其他兄弟品牌企业团队成员,面对当前市场形式,联合一切可以联合的力量,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统一发展目标,虚心学习、认识自我、发展自我,坚持科学企业发展观、杜绝个人小利而影响集团企业的最终目标。 第一章 紫府会员第一条 年满十八岁的紫名都人、索美人、水木南山人及社会各界合法公民,承认中国紫府商学会入会发展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学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学会组织的决议和按期交纳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紫府商学会。 第二条 中国紫府商学会员是紫名都人、索美人及其他兄弟品牌企业(代表的是集团全部成员)的有“与企共荣”觉悟的先锋战士。 中国紫府商学会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集团企业服务,不惜短时间内牺牲个人的利益,为实现“企业民族化”战略思想和发展目标而奋斗终身。 中国紫府商学会会员永远是集团企业内的普通一员。除了集团企业制度和国家特定法规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紫府商学会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组织内私利和特权。 第三条 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紫名都企业、索美企业等系列品牌文化,深刻认识集团发展“新企业”革命发展观,坚持走“企业民族化”发展道路,认识到思想路线是决定企业发展的命脉关系;觉悟“选择大于努力”的人生道理,积极团结在紫名都企业文化的发展思想周围,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中国紫府商学会办企的目标、路线、战略和决议,学习学会组织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制度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消费者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学会组织及旗下各品牌发展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略、管理制度,带头参加新企业改革和科学兴企的思想文化建设,带动企业成员为企业经济发展和整体品牌文化建设艰苦奋斗,在企业内部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学会组织、集团企业和被服务者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学会组织和消费者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学会组织纪律,模范遵守集团企业及各品牌企业管理制度和各项为发展而制定的各项规定,严格保守学会组织和组织的旗下各品牌企业内部运营秘密,执行学会组织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学会交给的任务。 (五)维护学会的团结和统一,对学会组织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全国各紫名都人、索美人,向集团企业内工作人员宣传学会组织的主张,遇事与同事商量,及时向学会组织反映同事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员工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现代化企业新风尚,带头实现企业发展和职场荣辱观,提倡职业道德、企业道德和社会功德,为了保护集团企业和员工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机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奋斗,不怕奉献。 第四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学会组织的有关会议,阅读学会的有关文件,接受学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学会的会议上和学会报学会刊上,参加关于学会旗下集团企业的发展问题的讨论。 (三)对学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学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学会的任何旗下企业团队和任何学会组织企业下的领导和员工,向学会负责地揭发、检举学会的任何旗下企业团队组织和任何学会会员违规乱纪的事实,要求处罚违规乱纪的学会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管理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学会组织讨论决定对会员的违规处罚或作出调查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学会的决议和发展战略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学会的上级组织直至核心领导人提出。 (八)向学会的上级组织直至核心领导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学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核心领导都无权剥夺会员的上述权利。 第五条 发展中国紫府商学会会员,必须经过学会组织的秘书处,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申请加入中国紫府商学会入会的人,要填写入会志愿书,要有班组和班组以上及学会组织成员作介绍人,要经过秘书处审核,通过和上级学会组织批准才能入会成为会员。 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学会的纲领和学会的章程,说明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学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 学会的秘书处成员会对申请入会的人,要注意征求学会组织内外有关会员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秘书处大会讨论。 上级学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学会组织的认识。 在特殊情况下,学会的总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按照学会发展精神直接代收地方会员。 第六条 入会会员必须面向学会旗帜进行入会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紫府商学会,拥护学会的纲领,遵守学会的章程,履行会员义务,执行学会的决定,严守学会的纪律,保守学会的秘密,对学会忠诚,积极工作,为学会旗下集团企业文化发展目标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学会和学会旗下集团企业、集团组织下的各品牌事业拼搏而付出一切,永不叛离学会组织。 第七条 每个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学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学会的组织生活,接受学会内外员工及会员的监督。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会委、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学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学会内外员工及会员监督的特殊会员。 第八条 会员有退会的自由。会员要求退会,应当经支部(组长会、班长会)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学会组织备案。 会员缺乏发展、奋斗意志,缺乏团队组织意识,不履行会员义务,不符合会员条件,学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会。劝会员退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学会组织批准。如被劝告退会的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学会组织批准。 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学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会费,或不做中国紫府商学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会员除名,并报上级学会组织批准。 第二章 学会的组织制度第九条 学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学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一)会员个人服从学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学会各个组织和全体会员服从学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二)学会旗下的各紫名都、索美公司级领导及集团下品牌企业机构,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构和在非学会组织中的学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三)中国紫府商学会的最高领导机构,是学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学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构,是学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学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四)中国紫府商学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学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紫府商学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会务公开,使会员对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五)学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学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六)中国紫府商学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学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学会组织和会员和员工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学会和组织内公众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第十条 中国紫府商学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名单要由学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中国紫府商学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的选举,如果发生违反会章的情况,上一级学会组织的委员会在调查核实后,应作出选举无效和采取相应措施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学会组织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学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 第十一条 中国紫府商学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在必要时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大问题。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 第十二条 凡是成立学会的新组织(班组织),或是撤销学会的原有班组组织,必须由上级学会组织决定。 在中国紫府商学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学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学会组织的负责人。 中国紫府商学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可以派出代表机关。 学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 第十三条 学会的各级领导机构,对同下级组织有关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在通常情况下,要征求下级组织的意见。要保证下级组织能够正常行使他们的职权。凡属应由下级组织处理的问题,如无特殊情况,上级领导机关不要干预。 第十四条 有关学会旗下全国性集团企业内重大决策问题,只有中国紫府商学会中央有权作出决定,各部门、各地方的学会组织可以向中央提出建议,但不得擅自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 学会的下级组织必须坚决执行上级组织的决定。下级组织如果认为上级组织的决定不符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可以请求改变;如果上级组织坚持原决定,下级组织必须执行,并不得公开发表不同意见,但有权向再上一级组织报告。 学会的各级组织的报刊和其他宣传工具,必须宣传学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第十五条 学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会员个人代表学会组织发表重要主张,如果超出学会组织已有决定的范围,必须提交所在的学会组织讨论决定,或向上级学会组织请示。任何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如遇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作出决定时,事后要迅速向学会组织报告。不允许任何领导人实行个人专断和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 第十六条 中国紫府商学会的中央、地方和基层组织,都必须重视学会文化的建设,经常讨论和检查学会的宣传工作、教育工作、组织工作、纪律检查工作、员工工作、统一战线工作等,注意研究学会内外的思想政治状况。 第三章 学会标志第十七条 中国紫府商学会标志以紫凤为圆心的图案,学会会员信仰紫凤,寓意华丽转身,凤凰涅盘。 第四章 学会旗下组织及企业第十八条 中国紫府商学会旗下紫名都教育培训机构:紫府商学院(筹备中,计划落地安徽省无为县)、紫名都教育学院、未来总裁实训基地、紫晶石设计院(驻地济南,原济南培训部)。 第十九条 中国紫府商学会旗下装饰品牌:紫名都、索美、水木南山、卡艺尼诺。 第二十条 中国紫府商学会旗下产品品牌:娢鲨卫浴、西妃橱柜、孟加啦木门、伏尔加瓷砖、申山五金、全巢家私、舒童地板、爱妮侬油漆。 第二十一条 中国紫府商学会旗下文化品牌:中新财富、娢鲨摄影。 第五章 经 费第二十二条 本会经费来源包括:紫名都、索美等企业资助、本会举办各种文化、学术、服务活动的合法收入和会员会费。本会不以盈利为目的。 附 则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施行,由本会负责解释,其修改权属会员代表大会。 中国紫府商学会 2011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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