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国重返联合国 |
释义 | 简介1971年10月25日,在这具有历史意义的一天,联合国大会第1976次会议以76票赞成、35票反对、17票弃权的压倒多数,通过了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等23个国家提出的要求“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权利,立即把蒋介石集团的代表从联合国一切机构中驱逐出去”的提案。26日,中国代理外交部长姬鹏飞收到联合国秘书长吴丹发来的正式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和安理会中被非法剥夺了20多年的席位得到恢复。 该决议为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 2758号决议大会经过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是于1971年10月25日联合国大会第26届会议上,就“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组织中的合法权利问题”进行表决的决议。主要内容为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承认她的政府的代表为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并立即把蒋介石的代表从它在联合国组织及其所属一切机构中所非法占据的席位上驱逐出去。结果以76票赞成、35票反对、17票弃权的压倒多数通过,这是世界进步的需要,也是历史的必然。 决议内容联合国大会第二十六届会议 大会决议 二七五八(二十六).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权利 大会回顾联合国宪章的原则, 考虑到,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权利对于维护联合国宪章和联合国组织根据宪章所必须从事的事业都是必不可少的, 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是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安全理事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 决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承认她的政府的代表为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并立即把蒋介石的代表从它在联合国组织及其所属一切机构中所非法占据的席位上驱逐出去。 一九七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第一九七六次全体会议。 时间地点1971年10月25日联合国大会第26届会议。 提案全文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等二十三国提案全文: 回顾联合国宪章的原则,考虑到,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权利对于维护联合国宪章和联合国组织根据宪章所必须从事的事业都是必不可少的。 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是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安全理事会5个常任理事会之一。 决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承认她的政府的代表为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并立即把蒋介石的代表从它在联合国组织及其所属一切机构中所非法占据的席位上驱逐出去。 表决之前1971年7月15日,17个成员国提出将“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组织中的合法权利”问题加入第26届联合国大会的议事日程,并声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联合国的创始国和安理会的常任理事国,其依法所应占有的席位自从1949年以来就被系统操纵的排除在联合国以外”。 1971年9月25日,23个成员国向联合国提交了决议草案A/L.630以及附加文件l,2号。这23个国家中包括了15日提议将该问题列入议事日程的17个国家。 1971年9月29日,22个成员国向联合国提交了另一项决议草案A/L.632以及附加文件l,2号。该决议草案提议:任何试图剥夺中华民国代表权的提案都是涉及联合国宪章18条的重大问题,因此需要三分之二的会员国赞成方可通过。 A/L.632草案及附加文件l,2号在1971年10月25日的表决过程中以59票反对,55票赞成,15票弃权未获通过。 1971年10月25日,美利坚合众国提议将决议草案中“把蒋介石的代表从它在联合国组织及其所属一切机构中所非法占据的席位上驱逐出去。”作为另一项议案另行表决。这一提议如果获得足够的赞成票,将使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中国参加联合国,同时中华民国仍然保持其联合国普通会员国的席位。这一提议在表决中以61票反对,51票赞成,16票弃权的结果未获通过。“中华民国”代表发言时表示:拒绝A/L.632草案及其l、2号附加文件是公然违反联合国宪章中关于开除会员国有关规定的行为,中华民国代表团决定就此退出联合国大会。 依照联合国组织程序来说,此决议草案并不涉及到应由安理会表决的开除成员国问题,而只是一项应由联合国大会表决的外交承认问题,因此理论上来说“中华民国”并不是被开除了,联合国只是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代了“中华民国”的席位,就好像“中华民国”不复存在了一样。 在10月19日至10月24日的联合国大会总辩论期间,有七十多国参与了关于中国代表权辩论的发言。 表决结果1971年10月25日,在这具有历史意义的一天,联合国大会第1976次会议以76票赞成、35票反对、17票弃权的压倒多数,通过了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等23个国家提出的要求“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权利,立即把蒋介石集团的代表从联合国一切机构中驱逐出去”的提案。26日,中国代理外交部长姬鹏飞收到联合国秘书长吴丹发来的正式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和安理会中被非法剥夺了20多年的席位得到恢复。 赞成票:阿富汗、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奥地利、比利时、不丹、博茨瓦纳、保加利亚、缅甸、布隆迪、白俄罗斯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喀麦隆、加拿大、锡兰(斯里兰卡)、智利、古巴、捷克斯洛伐克、丹麦、厄瓜多尔、埃及、赤道几内亚、埃塞俄比亚、芬兰、法国、加纳、几内亚、圭亚那、匈牙利、冰岛、印度、伊朗、伊拉克、爱尔兰、以色列、意大利、肯尼亚、科威特、老挝、利比亚、马来西亚、马里、毛里塔尼亚、墨西哥、蒙古、摩洛哥、尼泊尔、荷兰、尼日利亚、挪威、巴基斯坦、也门人民民主共和国、刚果、秘鲁、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卢旺达、塞内加尔、塞拉利昂、新加坡、索马里、苏丹、瑞典、叙利亚、多哥、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突尼斯、土耳其、乌干达、乌克兰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苏联、英国、坦桑尼亚、阿拉伯也门共和国、南斯拉夫、赞比亚。 反对票:澳大利亚、玻利维亚、巴西、中非、乍得、刚果民主共和国、哥斯达黎加、达荷美(贝宁)、多米尼加共和国、萨尔瓦多、加蓬、冈比亚、危地马拉、海地、洪都拉斯、象牙海岸(科特迪瓦)、日本、高棉共和国(柬埔寨)、莱索托、利比里亚、马达加斯加、马拉维、马耳他、新西兰、尼加拉瓜、尼日尔、巴拉圭、菲律宾、沙特、南非、斯威士兰、美国、上沃尔特(布基纳法索)、乌拉圭、委内瑞拉 弃权票:阿根廷、巴林、巴巴多斯、哥伦比亚、塞浦路斯、斐济、希腊、印度尼西亚、牙买加、约旦、黎巴嫩、卢森堡、毛里求斯、巴拿马、卡塔尔、西班牙、泰国。 事件影响联合国大会2758号决议,是于1971年10月25日联合国大会第26届会议上,就“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组织中的合法权利问题”进行表决的决议。当时代表中国的“中华民国”政府代表在表决结果揭晓前即步出会场。此决议案影响了海峡两岸政府在联合国的席次地位,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所主张的“一个中国”依据,以及“中华民国”(或台湾)争取再加入联合国的主要争论点。 新华社的《中国重返联合国的重大意义》一文中说道:“联大第2758号决议的通过绝非偶然,这是世界进步的需要,也是历史的必然。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被非法剥夺了22年。然而,这22年又是世界发生深刻变化的22年。战后,民族解放运动风起云涌,形成了一股强大的历史潮流。在这股大潮的推动下,一大批亚非国家取得了独立加入了联合国。没有这批国家的加入,中国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是难以想象的。他们把恢复中国在联合国合法席位视为自己的事。他们敢于仗义执言,不畏强权,表现出一种浩然正气,这股正气就是世界走向进步的反映。” 美国在26届联大上顽固地反对恢复中国的合法席位。然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正是基辛格博士1971年7月访华,宣布尼克松总统将于1972年访问中国这一行动有力地促进了恢复中国代表权斗争的胜利。 联合国需要中国。联合国是以自己的普遍性而自豪的,然而,不恢复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占世界人口五分之一的中国不在联合国里,联合国有什么普遍性可言?世界面临着众多的问题,需要联合国发挥作用。如果联合国缺少中国这一块,显然在应对世界上大的问题时缺少了有力的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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