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国影视演员协会 |
释义 | 中国影视演员协会(CHINA TELEVISION ACTOR ASSOCIATION) 中国影视演员协会成立于2006年,是由中国及海外影视界中青老华人影视演员及影视爱好者共同组成发起,经国家登记机关批准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 协会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海内外广大影视演员,以胡锦涛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方针,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针,加强队伍建设,促进中华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以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为己任,发挥专业优势,共同为弘扬我国民族文化艺术,发展中国的文化事业而奋斗。 协会活动规范行业管理,艺术交流研究,组织赛事活动,编辑专刊,专业技术评定,影视剧策划投资制作 成员构成协会吸收的成员为来自于全国各级战线的职业演员、影视表演爱好者,目前拥有会员千余人。他们中的很多人致力于影视表演艺术的实践与理论研究,为促进提高我国的影视演员表演艺术水平,繁荣社会主义电影创作,为发展、繁荣中国影视表演事业,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需求,在影视表演技艺上取得了优秀成绩,在影视演员行业里起到重要、积极的作用,并用自己的艺术人生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着!如:斯琴高娃、倪萍、陈凯歌、曹颖、陈宝国、陈红、陈道明、陈坤、董洁、范冰冰、黄磊、胡兵、何炅、何赛飞、薛飞、何晴、黄奕、胡军、季红、蒋勤勤、蒋雯丽、姜文、鞠萍、陆毅、李霞、梁天、刘蓓、李冰冰、李亚鹏、罗海琼、李小冉、梁永斌、李雪健、吕丽萍、刘烨、李湘、刘孜、李保田、梅婷、苗圃、宁静、濮存昕、瞿颖、秦海璐、任泉、苏瑾、孙红雷、师春玲、徐静蕾、舒高、陶红、陶虹、唐国强、王志文、王姬、王刚、奚美娟、许晴、朱媛媛、徐帆、许还幻、辛柏青、俞飞鸿、袁立、杨童舒、周杰、杨佩衡、周迅、章子怡、左熙宁、张国立、张丰毅、赵本山、赵文卓、赵薇、张扬、尤勇、孔琳、张超、刘威、鲁豫、李晨、龚蓓毖、王菁华、张延、陈龙、郝蕾、田海容、鲍蕾、刘栋、于小伟、边缘、谢娜、彭丹、范伟、赵亮、耿乐、张静初、李卉、刘金山、李勤勤、戴东方、王宁、陈澎、乐枷童、王学兵、何琳、付艺伟、贾妮、韩晓、张广北、宋佳、金巧巧、刘栋、索尼、李霞、刘慧、李琦、赵明明、吴越、夏力心、阎青、巫刚、方超、释小龙、郭涛、何冰、洪剑涛、贾一平、董晓燕、尤勇、胡亚捷、寥京生、邵峰、邵兵、侯继林、吴京、谢园、杨立新、陈小艺、池华琼、苗乙乙、丛珊、方青卓、付冲、高宝宝、郭柯宇、李琳、李小璐、李晓冉、冯远征、马晓晴、马琳、瞿颖、徐唐、王琳、王海燕、詹小楠、武嘉玲、曾宝仪、陈丽娜、刘青云、王喜、梁冠华、刘威、杨立新等。 协会章程总则第一条 协会名称:中国影视演员协会CHINA TELEVISION ACTOR ASSOCIATION 第二条 中国影视演员协会是由中国及海外影视界中青老华人影视演员及影视爱好者共同组成发起,经国家登记机关批准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 第三条 中国影视演员协会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海内外广大影视演员,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方针,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针,加强队伍建设,促进中华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以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为己任,发挥专业优势,共同为弘扬我国民族文化艺术,发展中国的文化事业而奋斗。 第四条 中国影视演员协会接受中国及海内外各级文化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业务范围第五条 中国影视演员协会的业务范围:<1>协会下设文化艺术交流中心,负责与其他企、事业单位和各级社会团体的联谊活动、艺术交流与艺术研究。<2>协会下设表演艺术评定中心及表演艺术培训中心,组织或聘请有关专家,负责协会组织主办的演出、比赛活动及表演技术的评比、评定、和影视咨询。<3>协会下设《中国影视演员》采访编辑部,配备必须的工作人员,负责协会的对外宣传有关的新闻报道及编辑专业刊物等。<4>协会下设营销策划中心,配备必须的工作人员,负责大型的文体活动、CI战略设计策划等。<5>协会下设演出服务中心,主要承接各类大型文艺晚会及影视演出活动。<6>协会下设影视制作中心与音乐制作中心,主要负责协会会员的影视及音乐作品的商业包装、策划与制作。<7>协会为对影视艺术界有突出贡献的专业人士设立工作室共同弘扬发展中华表演艺术事业。 会员第六条 中国影视演员协会的会员种类为两种: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第七条 申请加入中国影视演员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拥护协会章程;<2>有加入协会的意愿;<3>在本协会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第八条 中国影视演员协会会员入会的程序是:<1>提交入会申请书;<2>经理事会讨论通过;<3>有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九条 中国影视演员协会会员享有下列权力:<1>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参加协会活动的优先权;<3>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4>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条 中国影视演员协会履行下列义务:<1>执行协会的决议;<2>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3>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4>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一条 中国影视演员协会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以上不参加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二条 中国影视演员协会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组织机构第十三条 中国影视演员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会,其主要职责是:<1>制定和修改章程;<2>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3>审议理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4>决定重大变更和终止事宜;<5>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四条 理事会每届三年。因特殊情况须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相关主管部门并经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五条 常务理事会是理事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六条 常务理事会的职责是:<1>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2>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3>筹备召开会员大会;<4>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5>决议会员的吸收或除名;<6>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7>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8>领导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9>制定内部管理制度;<10>接受监事会提出的对协会违纪问题的处理意见,提出解决办法并接受其监督。<11>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八条 常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十九条 中国影视演员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2>在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3>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5>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6>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条 中国影视演员协会的法定代表人为秘书长。 第二十一条 中国影视演员协会的会长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和主持理事会;<2>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3>代表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二条 中国影视演员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2>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3>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4>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5>处理其他日常事物。 第二十三条 中国影视演员协会监事会,协会设监事会一般由三至五人组成,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向理事会负责:一、选举产生监事长;二、出席理事会;三、监督协会及领导成员依照《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活动;四、督促协会及领导成员依照核定的章程、义务范围及内部管理制度开展活动;五、对协会成员违反协会纪律,损害协会声誉的行为进行监督;六、对协会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七、对协会的违纪行为提出处理意见,提交理事会并监督其执行。 经费管理第二十四条 中国影视演员协会特设文化发展基金。基金来源:<1>主要来源于中国及海内外热心于中国文艺事业发展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和赞助。<2>会员交纳会费。<3>组织主办演出、比赛、展览、有奖评比等募集资金的活动。<4>其他合法经济收入。 第二十五条 中国影视演员协会文化发展基金的用途:文化发展基金属于专款,全部用于发展文艺事业,并尊重捐赠者的意愿,做到合理安排。文化发展基金逐步设立以下专项基金:<1>艺术研讨基金;<2>文艺人才培养基金;<3>文艺奖励基金;<4>宣传及出版基金;<5>联谊及活动基金;<6>其他(不属于上述各项)有利于发展我国文艺事业发展基金。 第二十六条 中国影视演员协会建立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七条 中国影视演员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八条 中国影视演员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财务审计。 第二十九条 中国影视演员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条 中国影视演员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终止程序第三十一条 中国影视演员协会如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员决议。 第三十二条 理事会终止动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计同意。 第三十三条 协会如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四条 协会如经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三十五条 如协会终止后,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附则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经中国影视演员协会理事会会议表决通过。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中国影视演员协会理事会。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入会须知一、入会资格 个人会员:凡热爱影视表演事业,赞成本会《章程》的各类艺术爱好者、工作者;团体会员的负责人,从事有关艺术文化方面的组织、策划、创作、教学、获奖等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各艺术院校的艺术教师和各艺术团体的专业人员;从事艺术品制造(作)、经营、销售等有突出业绩的相关人员均可入会。 团体会员:正式合法成立的艺术品制造商、艺术教育机构、艺术组织、艺术研究机构、艺术报刊杂志以及网络,赞成本会《章程》,自愿接受《团体会员管理条例》监管的,向本会提出申请,经由理事会批准,即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 详情参阅本会《关于申请加入中国影视演员协会的说明》 二、会费 终身会员 ※ 终身团体理事(会员)单位:为支持影视演员行业发展做出过突出贡献或承诺为影视演员协会发展提供帮助并履行协议的普通会员单位,根据贡献内容由理事会提名终身授予团体理事或会员单位称号,免收会费。 ※ 终身个人会员:具有历史热播电影、电视剧中署名角色者或具有一定表演天赋、多次获奖经考核合格者定为终身会员,免收会费。 普通会员 ※ 理事单位:在团体会员基础上为中国影视演员协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经理事会提名命名。 ※ 团体会员单位:每年会费:¥1000-30,000。 (按会员企业规模计算,每年缴纳管理费为企业注册金额的1%。每四年缴纳一次。) ※ 理事:支持演员事业发展,在表演方便具有突出贡献的人员,或经理事会介绍提名聘任。 ※ 个人会员:每年会费:¥100。(每次交纳一届<四年>的会员费) 三、申请办法 申请者:有意愿成为会员者可下载入会表格或于本会办事处索取入会申请表格,填妥后连同所需资料交回本会或本会授权的联络机构。 中国大陆以外申请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以及海外)有意愿成为会员者可填写入会申请表格,通过电子邮件预约联系。 申请人经审核通过后履行相关手续即成为本会会员。 四、证书发放 个人会员:中国影视演员协会颁发《会员证》及《演员考核合格证》。 团体会员:中国影视演员协会颁发《团体会员证书》及A4钛金红木底座《团体会员证书》。 理事:中国影视演员协会颁发理事《聘书》。 理事单位:中国影视演员协会颁发《团体理事证书》及A4钛金红木底座《团体会员证书》,并授权许可使用“中国影视演员协会指定”字样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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