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国陕西省体育局 |
释义 |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省体育工作的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指导和推动全省体育体制改革,制定体育发展战略,编制全省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协调全省体育事业发展。 (三)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负责全省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工作。 (四)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和平衡全省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举办全省综合性运动会,组织参加全国综合性运动会;组织体育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推广;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五)研究拟定全省体育产业政策,发展体育市场;管理体育外事工作,开展国际体育交流与合作。 (六)组织和指导体育宣传和教育工作,培训体育干部和专业人才,加强体育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 (七)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体育局内设6个处(室):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文秘与公文管理、办公自动化、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外事、接待和各类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报账和资产管理等行政事务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宣传处) 研究拟定全省体育工作政策和法规;负责协调、监督全省体育行政执法;对体育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方案,组织指导全省体育理论研究和体育发展战略研究;负责局机关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组织和指导全省体育宣传工作,发布体育新闻,组织协调重大国内外体育活动的采访报道。 (三)群众体育处 研究拟定全省群众体育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 (四)竞技体育处 拟定全省竞技体育发展规划,研究和平衡全省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协调、检查优秀运动队和后备人才培养;制定全省性体育竞赛制度,统筹协调重大赛事的竞赛组织工作,开展反兴奋剂工作;组织竞技体育科技研究的攻关和成果推广;负责体育裁判员、运动员的管理工作。 (五)体育经济处 编制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拟定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实施工作;管理体育市场,拟定体育市场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局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统计、开发和使用;负责体育事业费的管理;监督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组织财会人员培训;负责局及直属单位建设项目的管理;监督体育行业标准的贯彻执行。 (六)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出国政审及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工作;承办局党组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选拔、任免的具体工作;组织实施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工作;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开发工作;组织开展机关和直属单位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和本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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