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边防部队 |
释义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边防部队主要担负边境检查、边境治安管理和部分地段的边界巡逻、打击偷渡以及海上缉私。边防部队由公安部边防管理局管理,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云南、西藏、甘肃、新疆等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设有公安边防总队(公安边防局)。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边防部队组建于1951年,为现役建制,序列于武装警察部队,执行解放军的条令条例,同时也是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任务是重点打击沿海及海上偷渡、走私、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边防辖区治安秩序,维护国家边防安全。其对边境管理区三类六种案件有刑事侦察权,其派出机构——边防派出所可以管理陆地人口户籍。边防部队是武警部队中战斗力仅次于内卫部队,而装备、待遇最好的部队。这支部队是武警部队中地方性较强的部队,原隶属于地方公安机关. 百度百科中的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本词条对我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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