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国青年古文学研究会 |
释义 | 中国青年古文学研究会章程
前 言 中国青年古文学研究会,简称:中青文会。本会是由全国各地青年作家、艺术家及一心热衷于古典文学事业之青年爱好者自愿组织成立的古文学研究会,是经有关政府部门登记注册的非盈利性社会团体,具有社会法人资格。 本研究会是一个面向全国青年古典文学研究与创作的系统组织。其基本任务是:①为全国爱好古典文学的青年创建一个相互交流的平台②搭建一个青年古典文学系统的、合理的、有组织的研究与创作事业发展的平台③在年轻一代中发现、挖掘并指导、培养在全国优秀的古典文学创研人才及爱好者。 本研究会的宗旨:高举中华人民共和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坚持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与顺应时代要求,遵守我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传承与弘扬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国学经典、国学瑰宝,使之服务于当今社会,并将中国古典文学带之走向世界、走向全球,为人类社会的发展做出应能的贡献。 本研究会将与社会各界、国内外的中华古文学爱好者朋友相互交流、加强合作、增进友谊,为中国青年文学事业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中国青年古文学研究会,是从事中华传统文化:诗、词、歌、赋、书、画等国学经典的传承与弘扬、为了推进中国古典文学在新时代有效发展而设立的文化艺术机构。 第二条 中国青年古文学研究会的目的:在于广泛团结社会各阶层研究与爱好古典文艺的人士,推进中华文化艺术的工程建设,为各成员提供文学艺术的交流平台,共享中华文化艺术之博大精深,弘扬盛世中国的时代精神。 第三条 为了更好地开展中华古文化艺术研究与创作,推进古文化艺术传播与交流,加强古文化艺术系统的工程建设,本研究会将特邀请部分国内外研究中国传统文化、古典文学的知名人士加入组成中青文会的学术顾问团。指导并监督本研究会的常务工作。 第四条 中国青年古文学研究会旨在建设成为:①中国当代古文化传承与发展的平台;②中国古文化学者、专家及创作家研究与创作的平台;③中国青年古文学爱好者学习与相互交流的平台。 第五条 本研究会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为总方向,坚持以“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古为今用、承古创新”为指导总方针,符合时代主旋律,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为建设和谐社会与先进文化单位而奋斗。 第六条 中国青年古文学研究会主要分为:中国青年古文学研究委员会与中国青年古文学创作委员会两大部分。总会常务理事会包括:主席团、顾问团、秘书处、理事会。本会坚持实行主席团领导制与秘书处负责制,从而有效、良好的发展。 第七条 本研究会坚持以“明志笃学,弘扬国粹”为宗旨,坚持以“团结四海之文友,广交八方之骚客”的态度与同类文化组织相互友好、相互合作,本着共同进步,共同为复兴国学文化而努力。 第八条 本研究会会以《中国古音网》等为平台,以各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会为基本工作机构,进行中国古典文学的交流、探讨、研究及创作。 第九条 本研究会将特别重视和加强对《中国古音网》的建设与管理,加强在网络上对古典文学的研究引导及创作培训。同时加强对专业网站的政治建设、社会文明建设及版主队伍建设,净化网络环境。 第十条 《中国古音网》坚定:杜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违社会公德等的言论与行为; 杜绝有损本研究会权益、有损《中国古音网》声誉、有损网友人格名誉等的言论与行为; 杜绝恶性传播、淫秽色情、不良广告等有碍安定团结、有碍社会文明、有碍中华文化艺术的工程建设的言论与行为;杜绝抵制过度自我吹嘘和神化个人的行为。 第二章 业务范围第十一条 本研究会坚持以“明志笃学,弘扬国粹”为宗旨;坚持以“团结四海之文友,广交八方之骚客”的态度;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为总方向;坚持以“为会员服务、为国学经典的传承与发展”为子方向;坚持以“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古为今用、承古创新”为指导总方针,为国学文化的复兴而努力。 第十二条 本研究会对会员有联络、协调、服务和古典文学教育及业务指导的职责与义务。 第十三条 本研究会继承和发扬我国古典文化的优秀传统,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提倡文学形式、风格、流派的多样化。 第十四条 本研究会将定期召开全国青年古典文学研究与创作工作会议,交流研究心得、创作经验、沟通信息,推进复古文学的发展。认真组织各体裁古典文学展览、征文、评奖等活动,为中国青年古文学创作者、研究者、诗人与古典文学爱好者提供施展才华的机会与平台。 第十五条 本研究会将会组织一些积极地、正常的学术交流。 第十六条 本研究会将会聘请一批国内外优秀的古典文学学者担任顾问;在《中国古音网》上聘用一批优秀的古文研究者、著名诗人点评、修改文友们的文学作品使之趋于完善,加强古典文学作品编辑出版,推动古典文学教育,培养古典文学爱好者,壮大中国青年古典文学研究与创作队伍。 第十七条 本研究会、《中国古音网》将重视整理、搜集历史上优秀的文学作品;推荐、介绍本会文友、会员优秀的言论与作品,并收集成辑成刊,以供古文学爱好者参考、收藏学习。 第十八条 本研究会将重视、支持和加强青年基层古文学研究与创作组织和群众性古典文学活动,并以多种方式加强与各界文化单位的联系,促进复古文化普遍发展。 第十九条 各地区自主成立的青年古文学研究组织、各学校大学生自主成立的文学社团,可申请纳入本协会的分支机构,本研究会媒体《中国古音网》、杂志报刊一并给予推介与宣传。 第二十条 本研究会致力于对外中国古典文学的交流,加强与国外中华古典文学研究者、创作家的联系,为繁荣中国文化事业、促进各国文学研究者、文学爱好者之间的友谊,为拉近世界距离而尽力做出我们贡献力量。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能第二十一条 本研究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主席团领导制与秘书处常务工作负责制。 第二十二条 本研究会决议机构是常务理事会代表大会,常务理事会代表大会的职能: (一)大会通过或修改本会的章程、议案、文件; (二)大会选举和罢免本会的最高领导机构(主席团:主席一人、执行副主席一人、常务副主席一人、副主席四人); (三)大会审议、监督本会最高执行机构(主席团)及其他专业委员会、各部门的日常工作; (四)大会研究决定本会的终止事宜; (五)大会决定本会的其他重大事宜。 第二十三条 本研究会常务理事会代表大会委员由下列人员组成: (一)各组织机构、委员会的领导班子; (二)在本研究会中有巨大影响力、在任职期间为本研究会作出突出贡献的换届领导(本研究会常务理事会代表大会终身委员); (三)各组织机构在工作中优秀理事、总会优秀会员; (四)特邀嘉宾。 第二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代表大会每年度召开一次,召开形式为座谈会议(每年度的地点、时间不定);常务理事会代表大会在实行自己的职能时须有一半以上的代表通过方可执行,特殊情况除外。 第二十五条 本研究会的组织机构包括: (一)主席团:主席、执行副主席、常务副主席、副主席 (二)顾问团:总顾问、副总顾问、法律顾问、学术顾问、顾问 (三)秘书处:秘书长、副秘书长、秘书处委员 (四)理事会: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会委员 (五)各部门:组织部、编辑部、学术部、外联部、宣传部、网络部。 第二十六条 本研究会最高领导班子(主席团)会议的职能: (一)聘请荣誉主席一人,顾问若干人组成本研究会顾问团; (二)聘请任命各专业委员会负责人; (三)聘请任命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四人; (四)聘请任命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四人; (五)聘请任命各部门主任一人、副主任二人、部长一人、副部长三人。 第二十七条 本研究会主席行使的职能: (一)联系与本会合作的企事业、文化单位、其他社会文学组织并协调其关系; (二)签署、审核有关重要文件,具有一定的人事任免权; (三)组织召开本研究会主席团临时会议; (四)联系其他社团、社会文学组织进行交流与合作、开办大规模文化活动; (五)其他职能。 第二十八条 本研究会执行副主席、常务副主席以及副主席行使的职能: (一)制定本会发展战略目标和团队建设管理; (二)主持本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各项工作计划; (三)领导并审核其他机构的工作; (四)筹备每年度的常务理事会代表大会; (五)其他职能。 第二十九条 本研究会秘书处及秘书行使的职能: (一)负责本联合会人员的招聘、考核、激励和团队建设; (二)负责相关办公物品采购、工作通知和信息传达; (三)负责相关文件的草拟、文案工作和会议记录; (四)负责本社团的财务,日常活动经费的报销; (五)负责管理好社团的财务和固定资产,和会员注册登记; (六)负责活动经费的预算与评估; (七)负责本社团成员信息的收集、整理、审核、备案、处理及管理; (二)负责社团的日常行政工作安排与管理; (八)其他职能。 第三十条 本研究会理事会委员行使的职能: (一)负责监督本研究会各部门人员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审查本研究会各部门人员的常务工作; (三)申请参与一年一度的常务理事代表大会和与本研究会相关的社会活动、学术交流会、研讨会等; (四)其他职能。 第三十一条 本研究会对各部门的要求: (一)要求各部门各司其职,即分亦合,相互合作、相互监督、相互协调工作; (二)要求辅助本会主席团、秘书处等其他重要机构完成活动、组织的相应工作。 第三十二条 本研究会组织部的职能: (一)负责组织本研究会的相关人员会议; (二)负责每次活动、会议中的相关事务组织工作。 (三)负责组织会员开展与本研究会相关的活动; (四)其他职能。 第三十三条 本研究会编辑部的职能: (一)负责编辑与本研究会相关的工作、活动、会议的新闻采稿工作; (二)负责编辑、整理、出版本研究会所办的杂志、报刊等; (三)负责收集、整理、编辑本研究会、《中国古音网》、杂志及报刊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四)其他职能。 第三十四条 本研究会学术部的职能: (一)学术部为本会分支中国青年古文学研究委员会的直属机构,因此负责对古文学、当今仿古文学的研究、论文写作; (二)为本研究会的重点部门,负责本会对古文学的研究工作; (三)其他职能。 第三十五条 本研究会外联部的职能: (一)负责联系一些企事业单位,为本会拉取赞助,使本研究会能够更好的运作发展; (二)负责本研究会一年一度的常务理事会代表大会、每次活动的运作资金(赞助商); (三)拉取的赞助将交由秘书处并作好备注(秘书处与外联部都要备注) (四)其他职能。 第三十六条 本研究会宣传部的职能: (一)负责本研究会、《中国古音网》、杂志及报刊的宣传工作。 (二)负责本研究会的相关信息汇总、整理、宣传工作; (三)负责本研究会相关工作、活动、会议的宣传工作; (四)其他职能。 第三十七条 本研究会网络部的职能: (一)负责本研究会专业网站《中国古音网》、官方博客的管理与维护; (二)负责本研究会电子文本的管理和相关的网络信息发布、网站设计工作; (三)负责整理、设置与本研究会、本研究会会员及本研究会专业网站《中国古音网》的相关百度词条; (四)其他职能。 第三十八条 本研究会各机构、部门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热心于文化传承及公益事业,并在古文化事业发展方面有所贡献; (二)热爱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纪法规; (二)热衷于中华文化事业,杰出的社会活动家或专业人士; (三)热爱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工作经验与号召能力; (四)遵纪守法、社会信誉良好; 第四章 权利及义务第三十九条 本研究会会员应享有以下权利: (一)享有本研究会各机构领导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享有本研究会会议、活动的参加权、建议权; (三)享有本研究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享有本研究会工作的监督权及事务有知情权; (五)享有其他相应权利。 第四十条 本研究会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坚决履行本研究会的决议文案、章程文件的内容; (二)坚决维护本研究会的合法权益和良好形象; (三)坚决支持并参与本研究会相关活动与会议; (四)履行其他相应义务。 第五章 制 度第四十一条 工作制度: (一)在前一届的常务理事会代表大会中制定一年内的工作计划,在下一届常务理事会代表大会上进行年度工作总结,并交由常务理事会代表大会会会议审核、讨论并通过; (二)本研究会内部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做到事事有人负责,出现问题后将追究各部门和活动负责人的相关责任; (三)本研究会将建立一系严格的工作考核制度,在工作中获得巨大成绩或犯了重大错误的人员将会在一年一度的常务理事会代表大会上给予奖励与批评; (四)其他相关规定。 第四十二条 会议制度: (一)本研究会每年度召开一次常务理事会代表大会和若干次部门会议(各部门领导负责组织); (二)会议原则上要求需有会议记录和与会人员名单并报秘书处备案; (三)无故多次未参加会议的成员,经常务理事会代表大会表决可取消其评优资格或免除其职务; (四)会议实行签到制度,与会人员应准时到会,遵守开会纪律,做好相关会议记录与材料; (五)会议决议的表决应由与会人员的一般以上通过方可执行; (六)其他相关规定。 第四十三条 换届制度: (一)本研究会每三年度换一届; (二)为了保持组织的年轻化、专业化,培养和推出新的领导成员,本研究会将实行严格的换届制。主席团领导成员最多可连任两届,但每届得更新上届成员的一半。不再担任主席团班子成员的,根据其影响与对本研究会贡献情况,可以推举、聘请为本研究会的顾问或常务理事会代表大会终身委员,继续为本研究会发挥其重要作用。 (三)在每届组织机构任期届满前一年的常务理事会代表大会上,必须完成新一届各组织机构领导的候选人的和机构重建工作; (四)新一届领导班子的选举与任命,应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由常务理事会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 (五)新一届领导班子的选举将由自愿报名或上一届主席团提名,经常务理事会会代表大会选举、讨论并通过; (六)各部门的主任由主席团会议选举任命,其他职务则由各部门人员具体负责讨论通过; (七)各部门的重建,人员分配应以“精简、高效、灵活”为原则,以部门职能与工作需要为参照,切实做好各部门工作; (八)各组织机构的换届,所有成员的信息与资料将由秘书处做备案,切实做好各组织机构成员之间的调动; (九)本研究会在新一届完成交接工作后,常务理事会代表大会应向新任的领导班子颁发聘用书及向新加入的成员颁发会员证并向相关部门单位报告。 第四十四条 本研究会领导班子撤消职务的相关规定: (一)在职期间不履行相关职责的,以及没有完成组织规定的相关任务的。 (二)在职期间没有做好本职工作,给组织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和考核成绩不称职的; (三)直接或间接地损害本研究会名声的; (四)其他相关规定。 第四十五条 财务制度: (一)本研究会经费必须用于规定的工作、会议、活动范围内,不得挪作他用 (二)本研究会将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具有专门的财务人员。 (三)本研究会日常办公用费的报销须由秘书处人员负责报销,报销票据背后须有经手人和证明人两人以上的签名; (四)本研究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 (五)其他相关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本研究会将会颁布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资产来源属于专项资金或社会捐赠、企业赞助的,必须接受本研究会常务理事会代表大会委员会、赞助单位的监督。 第四十七条 本研究会换届之前必须接受相关监督机构的财务核查与审计。 第六章 会 员第四十八条 欲申请本研究会的会员,需向秘书处提交书面申请。申请入会的会员自接到《中国青年古文学研究会入会申请表》即日起十五日内经主席团审议通过,由秘书处颁发会员证书或聘任书即可成为本研究会会员。 第四十九条 对给予本研究会支持赞助的企业单位或者企业家,可成为本研究会理事单位或常务理事会委员等。 第五十条 本研究会会员以 “研究和创作”为主体,以“古典文学”为基础,以研究者、创作家、学者、诗人和文化艺术家为中坚力量。凡赞成、支持《中国青年古文学研究会章程》,并具备相应条件的古文学爱好者即可加入。 第五十一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古典文学的研究与创作领域取得一定成就,具有较高的思想文化素质,符合入会条件,赞成、支持《中国青年古文学研究会章程》者可申请成为本研究会会员并申请相应职务。 第五十二条 凡爱好中华古典文学的朋友,经本研究会两名会员介绍、推荐,报本研究会秘书处批准并履行相应入会手续后,即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 第五十三条 凡在《中国古音网》注册会员,皆可成为本研究会预备会员,需个人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即可办理会员证,成为本研究会会员。 第五十四条 本研究会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权益,完成本会交付工作的义务,有为本会建设做出奉献的责任。 第五十五条 本研究会坚持“行文者必先行其人”的会员考核标准,在传承与弘扬中华古典文化的同时,更加注重古典文学研究者、创作家的为人品德,凡在网络中发现任意谩骂文友的各组织机构领导、会员,严重者经常务理事会代表大会或主席团会议研究决定,可罢免职务或取消会员资格。 第五十六条 本研究会会员有入会的自愿与退会的自由。 第七章 经 费第五十七条 本研究会为非盈利性社会团体,不会收取会员的会员费。 第五十八条 本研究会长期承办企业文化事业宣传活动、开展文学宣传活动,故需要大量的经费与投资,本会愿接受社会赞助和企业资助等。 第五十九条 本研究会长期开展古典文学研究、创作的服务与交流,本会愿接受有能力的会员对本会的资助与支持。 第六十条(补充条例)本研究会为了早期发展的需要,也许会向会员收取一定的会员证工本费。 第八章 附 则 第八章 附则第六十一条 本章程将由本研究会常务理事会代表大会会议审议、表决通过。 第六十二条 本章程的修改权属于本研究会常务理事代表委员会,解释权属于本研究会主席团会议。 第六十三条 本章程自本研究会注册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即可生效。 中国青年古文学研究会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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