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国企业家联谊会 |
释义 | 1、中国企业家联谊会网站简介中国企业家联谊会网是中国企业家联谊会(Chinese Entrepreneur Association)旗下的官方网站, 它是为了其联谊会的会员及各界企业界相关人士服务的一个网络平台。 网站特点提供服务于企业家高品质的独家资讯; 拥有高粘性的价值受众;整齐明快的网站风格,以提供客户及会员优质的服务。 用户特征1.相比其他网站,中国企业家联谊会网用户大部分是企事业单位法人或高管。 2.从中国企业家联谊会网用户优势综合分析来看,在各类高档消费品及奢侈品牌偏好及使用方面均反映出企业家用户对市场主要品牌喜好及使用度均较高。 核心理念中国企业家联谊会网的核心理念是:商道根植传统,务实共创未来。重塑现代企业家自信、诚信、友善、负责的商业道德形象。倡导现代企业家的务实、创新和团结精神。 核心目标中国企业家联谊会网的核心目标是:带动注册的企业家会员成为“有信念、有梦想、有品味、有担当”的四有新人。 核心文化中国企业家联谊会网的核心文化是“家文化”。以家文化为纽带,构筑最方便诚信的业务对接平台。发挥各自的智力优势和广泛影响,交流人生体验,拓展人脉资源;实现优势互补、资源整合。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小井文化街206号B17室 2、商会组织简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名称:中国企业家联谊会Chinese Entrepreneur Association。 其缩写为:CEA 第二条 性质:中国企业家联谊会是由来自于全国各地的五百多名企业家共同发起的公益性、学习型商会组织。中国企业家联谊会根据地区、行业等差异分成不同的分会。 第三条 理念:中国企业家联谊会的核心理念是:商道根植传统,务实共创未来。重塑现代企业家自信、诚信、友善、负责的商业道德形象。倡导现代企业家的务实、创新和团结精神。 第四条 目标:中国企业家联谊会的核心目标是:带动大家成为“有信念、有梦想、有品味、有担当”的四有新人。其具体内容如下。有信念:无论在多么冷漠和猜忌的环境当中我们都依然怀着虔诚的信念。我们相信真诚和热情、相信家人般的友善,相信商业的核心不是欺诈而是信义无价;我们相信汇集力量会聚沙成塔;我们相信相互助力会带来共同的成长。有梦想:我们有抱负、有理想、敢作敢为,有不畏困难的创新精神和冒险精神。自信凝聚力量,激情成就梦想。我们怀着朝气蓬勃的勇气、豪气,向成为中国未来商界领袖梦想不断迈进。有品味:我们不断提升自身的修为,丰富人生内涵。提高生活品味。我们要的不是单纯奢华的炫耀,而是格调的高雅和内心的高贵。有担当:我们要重塑当代企业家的社会责任感。我们勇于承担我们所有的责任,我们对家人、对朋友、对员工、对社会的责任。世界将因我们的存在变得更美好、更和谐。 第五条 文化:中国企业家联谊会的核心文化是“家文化”。以家文化为纽带,构筑最方便诚信的业务对接平台。发挥各自的智力优势和广泛影响,交流人生体验,拓展人脉资源;实现优势互补、资源整合。在友爱互助的家文化的氛围中,使中企联成为孕育未来的商界领袖的摇蓝。家文化中的家规:首先要彼此象家人一样称呼,其次有业务先从中企联的家人中找,为家人做事要优质低价。第三、每次聚会,大家都相互说一下你现在发现的商业资源是什么,存在的问题是什么。相互助力,共同成长。第四:在气氛上要提倡平等,和气、友爱、奉献。 第六条 模式:中国企业家联谊会的核心模式是—对接资源、汇聚力量、提升品味、共同成长。 活动内容第二章 活动内容 第七条 中国企业家联谊会根据会员及其所在企业的实际需要开展各项活动,其中主要包括沙龙联谊、学习咨询、休闲娱乐、慈善公益、合作项目等几个方面。 一沙龙联谊:经常的召开资源对接交流会。围绕企业经营与管理中的各种实际问题举办各类研讨会、茶话会,交流与研讨工作与生活中的各种课题与难题,在会员所在的企业间开展考察活动,交流经验,共同提高;与其它企业家社团组织进行联谊活动; 二学习咨询:请专家学者或著名企业家作报告, 举办各种专题讲座、论坛;为会员在国学、健康等个人修养方面提供指导。为成员单位的企业发展、融资扶持、管理提升提供咨询、诊断的服务平台; 三休闲娱乐:开展文娱、体育和旅游活动,增进健康,愉悦身心; 四慈善公益:主要是点对点式的慈善活动,先从周边做起,从小做起,培养公益奉献的习惯。积极参与促就业、谋发展节能、环保等公益活动及应会员要求开展其它有益的活动。 五合作项目:共同投资做一些项目,并以此为依托聚集人气,合作共赢。 第八条 中国企业家联谊会每年举行5-6次较大型的专题讲座、论坛等活动;经常依照会员所在企业的不同行业与专业,有针对性地进行分组活动。 第九条 中国企业家联谊会的宣传:建立网站,简报,为会员发放会员卡。 会员第三章 会员 本联谊会有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凡申请加入本联谊会、并符合会员条件者,办理手续后即可为本联谊会会员; 第十条 申请加入本联谊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联谊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联谊会的意愿; 三企业的法人或高管,或是与企业家相关的人员,如金融、法律、培训等行业的管理人员; 四单位会员应是合法企业、事业单位或是政府部门派出的代表或是依法成立并登记的社会团体; 第十一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二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三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本联谊会不以赢利为目的,但存在费用支出,所以需要会员分摊部分活动费用;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四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参加本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五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组织机构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六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作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去1年。 第十九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在闭会期间领导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二十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定; 二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到会理事会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一年到二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三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 2/3 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定须到会常务理事会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五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六条 本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全省本计算机应用和信息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七条 本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八条 本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五年。(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九条 本会理事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团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条 本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开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三十一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落实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由理事长会议行使常务理事会的职权。理事长会议半年召开一次。会议须由2/3以上成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需经到会成员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其它第四章 其它 第三十三条 中国企业家联谊会的经费主要来源于捐赠、赞助以及相关的商务活动。财务管理的原则是不收会费,不通过联谊会赚钱。活动费用一般采用AA制。 第三十四条 中国企业家联谊会实行财务公开,所有经费均由秘书处根据理事会议决定的原则安排使用;秘书处接受理事会安排的财务审计,并每年向全体会员大会公布一次帐目。 第三十五条 中国企业家联谊会成立以后的拟加入的新会员须经本人申请,秘书处审核通过。会员的发展主要实行成员引荐制。人吸引人,吸引具有实干精神及创新精神的企业家加入。 第三十六条 中国企业家联谊会章程原则上每两年修订一次,修改后的章程经全体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第三十七条 本联谊会的住所:北京市朝阳区 3、由周志国发起的自发性组织简介第一章 简介 第一条 中国企业家联谊会 是由周志国联合在京知名企业家共同发起的自发性组织(以下简称企业家联谊会) 第二条 本会宗旨是:加强企业与企业之间的联系,团结、服务广大企业家,弘扬光彩精神,推动企业发展,坚定发展信心,共同为社会的建设和发展贡献力量。 第三条 本会的任务是:发挥企业家智力优势和广泛影响,联络感情,交流人生体验,拓展人脉资源;实现优势互补、资源整合。为全体会员的事业发展、生活美满、情感交流以及精神寄托等努力创造价值并提供交流平台。 第四条 本会的性质是:中国企业家联谊会是由企业家自愿结成的公益性、学习型民间非正式组织。 第五条企业家联谊会保持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并报告工作;联谊会同北京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和北京市人才中心保持密切联系并接受其指导。 活动内容第二章活动内容与方式 第六条企业家联谊会根据会员及其所在企业的实际需要开展各项活动,整合利用多种渠道、多种资源为成员提供信息服务体系、专家服务体系、会员自助体系: 1、请专家学者或著名企业家作报告, 举办各种专题讲座、论坛; 2、围绕企业经营与管理中的各种实际问题举办各类研讨会; 3、为成员单位的企业发展、融资扶持、管理提升提供咨询、诊断的服务平台; 4、举行各类茶话会,交流与研讨工作与生活中的各种课题与难题,开展文娱、体育和旅游活动,增进健康,愉悦身心; 5、在会员所在的企业间开展考察活动,交流经验,共同提高; 6、与北京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校友开展交流联谊活动; 7、与其它高层经理人社团组织进行联谊活动; 8、积极参与促就业、谋发展等公益活动,应会员要求开展其它有益的活动。 第七条联谊会每年举行5-6次较大型的专题讲座、论坛等活动;经常依照会员所在企业的不同行业与专业,有针对性地进行分组活动。 第八条出版会刊、建立网站 会员权利第三章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会员的权利 1、优先参加企业家联谊会的各项活动; 2、有享受企业家联谊会服务的优先权; 3、有权对企业家联谊会的活动提出批评与建议。 4、优先获得各会员所在单位发布的有关业务的各类信息; 第十条会员的义务 1、积极参与企业家联谊会的各项活动; 2、维护企业家联谊会的合法权益; 3、主动向企业家联谊会提供有益于开展各种活动的信息与建议; 4、提供所在企业人员、规模与效益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和资料; 5、有关业务的信息优先向企业家联谊会会员提供; 6、主动热情地宣传会员所在的企业及产品,在可能的条件下协助经营。搞得好的企业积极主动地指导与帮助一时还落后的企业共同发展,实施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7、 承担企业家联谊会部分活动费用。 8、 按时交纳会费,但数量不拘。 组织机构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企业家联谊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全体会员大会。 第十二条全体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讨论与决定下一年度的活动内容与规划;企业家联谊会成立大会参会的符合资格学员将被自动登记为首届会员。 第十三条企业家联谊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设理事若干,由理事会推荐代表及其它有代表性的人员组成,首届理事会理事由联谊会筹备组推荐;以后各届理事会成员由上届理事会推荐,会员大会通过产生;人数调整一般不超过上届的三分之一。 第十四条由理事会全体理事会议协商决定联谊会会长一名、名誉会长与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人;联谊会秘书长在会长领导下负责联谊会日常运营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第十五条企业家联谊会的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其他理事共同组成理事会。理事会全体会议由会长或授权副会长召集,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负责人事推荐,总结半年来的活动情况,安排或调整下半年的活动计划等。 第十六条企业家联谊会的常设机构为秘书处,由秘书长负责日常工作。 第十七条企业家联谊会的经费主要来源于会费、捐赠、赞助以及相关的商务活动。 第十八条企业家联谊会实行财务公开,所有经费均由秘书处根据理事会议决定的原则安排使用;秘书处接受理事会安排的财务审计,并每年向全体会员大会公布一次帐目。 第十九条企业家联谊会成立以后的拟加入的新会员须经本人申请,秘书处审核通过。 第二十条企业家联谊会章程原则上每两年修订一次,修改后的章程经全体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一条企业家联谊会秘书长由会员选举产生。 联系方式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8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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