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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中国国家航天局
释义

中国国家航天局(China National Space Administration),于1993年4月22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非军事机构,其职责是执行中国的国家航天政策。国家航天局是在原航天工业部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主要职能

负责研究拟定国家航天政策和法规;

负责研究制定国家航天发展规划、计划和行业标准;

负责重大航天科研项目的组织论证与立项审批,负责监督、协调重大航天科研项目的执行;

负责航天领域政府及国际组织间的交流与合作。

组织机构

综合计划司:负责组织研究航天发展规划,编制航天年度计划。

系统工程司:负责组织重大航天科研项目的论证;负责管理、协调和监督重大航天科研型号的研制、生产与试验。

科技与质量司:负责组织开展航天预先研究;制定航天科技标准;建立航天质量控制体系。

外事司:负责组织、协调航天领域政府及国际组织间的交流与合作。

发展宗旨

中国发展航天事业的宗旨是:探索外层空间,扩展对地球和宇宙的认识;和平利用外层空间,促进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造福全人类;满足经济建设、科技发展、国家安全和社会进步等方面的需求,提高全民科学素质,维护国家权益,增强综合国力。

发展原则

中国发展航天事业贯彻国家科技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即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在新的发展阶段,中国航天事业的发展原则是:

——坚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整体发展战略,满足国家需求,体现国家意志。中国将发展航天事业作为增强国家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的一项强国兴邦的战略举措,作为国家整体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持航天事业长期、稳定的发展。

——坚持独立自主、自主创新,实现跨越式发展。中国航天事业靠自力更生起步,在自主创新中不断发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是航天事业发展的战略基点。根据国情和需求,有所为、有所不为,选择有限目标,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实现跨越式发展。

——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发挥航天科技对国家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与支撑作用。加强战略筹划,统筹规划空间技术、空间应用和空间科学的发展。以航天科技进步为先导,带动高技术和产业发展,促进传统产业的改造和提升。保护空间环境,合理开发和利用空间资源。

——坚持对外开放,积极开展空间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国支持和平利用外层空间的各项活动,在平等互利、和平利用、共同发展的原则基础上,加强与世界各国在空间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航天成果

中国航天事业自1956年创建以来,经历了艰苦创业、配套发展、改革振兴和走向世界等几个重要时期,已达到了相当规模和水平:形成了完整配套的研究、设计、生产和试验体系;建立了能发射各类卫星和载人飞船的航天器发射中心和由国内各地面站、远程跟踪测量船组成的测控网;建立了多种卫星应用系统,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建立了具有一定水平的空间科学研究系统,取得了多项创新成果;培育了一支素质好、技术水平高的航天科技队伍。

中国航天事业是在基础工业比较薄弱、科技水平相对落后和特殊的国情、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发展起来的。中国独立自主地进行航天活动,以较少的投入,在较短的时间里,走出了一条适合本国国情和有自身特色的发展道路,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就。中国在卫星回收、一箭多星、低温燃料火箭技术、捆绑火箭技术以及静止轨道卫星发射与测控等许多重要技术领域已跻身世界先进行列;在遥感卫星研制及其应用、通信卫星研制及其应用、载人飞船试验以及空间微重力实验等方面均取得重大成果。

2001年至2005年,中国航天事业实现了快速发展,取得一系列新成就。建成一批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研制和试验基地,进一步完善研究、设计、生产和试验体系,航天科技基础能力显著提高;空间技术整体水平明显提升,攻克一批重大关键技术,载人航天取得历史性的突破,月球探测工程全面启动;空间应用体系初步形成,应用领域进一步拓展,应用效益显著提高;空间科学实验与研究取得重要成果。

空间技术

1、人造地球卫星。中国于1970年4月24日成功地研制并发射了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东方红一号”,成为世界上第五个独立自主研制和发射人造地球卫星的国家。截至2000年10月,中国共研制并发射了47颗不同类型的人造地球卫星,飞行成功率达90%以上。目前,中国已初步形成了四个卫星系列——返回式遥感卫星系列、“东方红”通信广播卫星系列、“风云”气象卫星系列和“实践”科学探测与技术试验卫星系列,“资源”地球资源卫星系列也即将形成。中国是世界上第三个掌握卫星回收技术的国家,卫星回收成功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中国是世界上第五个独立研制和发射地球静止轨道通信卫星的国家。中国的气象卫星、地球资源卫星主要技术指标已达到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期的国际水平。近几年来,中国研制并发射的6颗通信、地球资源和气象卫星投入使用后,工作稳定,性能良好,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01至2005年,自主研制并发射22颗不同类型的人造地球卫星,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在已初步形成的四个卫星系列的基础上,发展形成六个卫星系列——返回式遥感卫星系列、“东方红”通信广播卫星系列、“风云”气象卫星系列、“实践”科学探测与技术试验卫星系列、“资源”地球资源卫星系列和“北斗”导航定位卫星系列。此外,海洋卫星系列即将形成,构建“环境与灾害监测预报小卫星星座”计划正在加紧实施。一批新型高性能卫星有效载荷研制成功。各种应用卫星初步投入业务运行,其中“风云一号”和“风云二号”气象卫星已被世界气象组织列入国际业务气象卫星系列。地球静止轨道大型卫星公用平台的各项关键技术取得重要突破。大容量通信广播卫星研制取得阶段性成果。微小卫星研制及应用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2、运载火箭。中国独立自主地研制了12种不同型号的“长征”系列运载火箭,适用于发射近地轨道、地球静止轨道和太阳同步轨道卫星。“长征”系列运载火箭近地轨道最大运载能力达到9200千克,地球同步转移轨道最大运载能力达到5100千克,基本能够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自1985年中国政府正式宣布将“长征”系列运载火箭投入国际商业发射市场以来,已将27颗外国制造的卫星成功地送入太空,在国际商业卫星发射服务市场中占有了一席之地。迄今,“长征”系列运载火箭共实施了63次发射;1996年10月至2000年10月,“长征”系列运载火箭已连续21次发射成功。2001年至2005年,自主研制的“长征”系列运载火箭连续24次发射成功,运载火箭主要技术性能和可靠性明显提高。自1996年10月至2005年底,“长征”系列运载火箭已连续46次发射成功。新一代运载火箭多项关键技术取得重要突破,120吨级推力的液氧/煤油发动机和50吨级推力的氢氧发动机研制进展顺利。

3、航天器发射场。中国已建成酒泉、西昌、太原三个航天器发射场,并圆满完成了各种运载火箭的飞行试验和各类人造卫星、试验飞船的发射任务。中国航天器发射场既可完成国内发射任务,又具有完成为国际商业发射服务和开展其他国际航天合作的能力。

4、航天测控。中国已建成完整的航天测控网,包括陆地测控站和海上测控船,圆满完成了从近地轨道卫星到地球静止轨道卫星、从卫星到试验飞船的航天测控任务。中国航天测控网已具备国际联网共享测控资源的能力,测控技术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

5、载人航天。中国于1992年开始实施载人飞船航天工程,研制了载人飞船和高可靠运载火箭,开展了航天医学和空间生命科学的工程研究,选拔了预备航天员,研制了一批空间遥感和空间科学试验装置。1999年11月20日至21日,中国成功地发射并回收了第一艘“神舟”号无人试验飞船,标志着中国已突破了载人飞船的基本技术,在载人航天领域迈出了重要步伐。2003年10月15日至16日,发射并回收“神舟”五号载人飞船,首次取得载人航天飞行的成功,突破了载人航天基本技术,成为世界上第三个独立开展载人航天的国家。2005年10月12日至17日,“神舟”六号载人飞船实现“两人五天”的载人航天飞行,首次进行有人参与的空间试验活动,在载人航天领域取得又一个重大成就。

6、深空探测。开展了绕月探测工程的预先研究和工程实施,取得重要进展。

空间应用

中国重视研制各种应用卫星和开发卫星应用技术,在卫星遥感、卫星通信、卫星导航定位等方面取得了长足发展。中国研制和发射的卫星中,遥感卫星和通信卫星约占71%,这些卫星已广泛应用于经济、科技、文化和国防建设的各个领域,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国家有关部门还积极利用国外各种应用卫星开展应用技术研究,取得了很好的应用效果。

1、卫星遥感。中国从20世纪70年代初期开始利用国内外遥感卫星,开展卫星遥感应用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工作,在气象、地矿、测绘、农林、水利、海洋、地震和城市建设等方面得到了广泛应用。国家遥感中心、国家卫星气象中心、中国资源卫星应用中心、卫星海洋应用中心和中国遥感卫星地面接收站等机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委、部分省市和中国科学院的卫星遥感应用研究机构已经建立起来。这些专业机构利用国内外遥感卫星开展了气象预报、国土普查、作物估产、森林调查、灾害监测、环境保护、海洋预报、城市规划和地图测绘等多方面、多领域的应用研究工作。特别是卫星气象地面应用系统的业务化运行,极大地提高了对灾害性天气预报的准确性,使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经济损失有了明显的减少。

2、卫星通信。中国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利用国内外通信卫星,发展卫星通信技术,以满足日益增长的通信、广播和教育事业的发展需求。在卫星固定通信业务方面,全国建有数十座大中型卫星通信地球站,联结世界1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国际卫星通信话路达2.7万多条。中国已建成国内卫星公众通信网,国内卫星通信话路达7万多条,初步解决了边远地区的通信问题。甚小口径终端(VSAT)通信业务近几年发展较快,已有国内甚小口径终端通信业务经营单位30个,服务小站用户15000个,其中双向小站用户超过6300个;同时建立了金融、气象、交通、石油、水利、民航、电力、卫生和新闻等几十个部门的80多个专用通信网,甚小口径终端上万个。在卫星电视广播业务方面,中国已建成覆盖全球的卫星电视广播系统和覆盖全国的卫星电视教育系统。截至2005年底,中国拥有国际、国内通信广播地球站80多座,全国共有卫星广播电视上行站34座,国内几十个部门和若干大型企业共建立了100多个卫星专用通信网,各类甚小口径终端站达5万多个。卫星广播电视业务的开展与应用,提高了全国广播电视,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广播电视的有效覆盖范围和覆盖质量,卫星通信广播技术在“村村通广播电视”和“村村通电话”工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卫星远程教育宽带网和卫星远程医疗网初具规模。中国作为国际海事卫星组织成员国,已建成覆盖全球的海事卫星通信网络,跨入了国际移动卫星通信应用领域的先进行列。

3、卫星导航定位。中国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利用国外导航卫星,开展卫星导航定位应用技术开发工作,并在大地测量、船舶导航、飞机导航、地震监测、地质防灾监测、森林防火灭火和城市交通管理等许多行业得到了广泛应用。中国在1992年加入了国际低轨道搜索和营救卫星组织(COSPAS-SARSAT),以后还建立了中国任务控制中心,大大提高了船舶、飞机和车辆遇险报警服务能力。

空间科学

中国在20世纪60年代初期开始利用探空火箭、探空气球开展了高层大气探测。在70年代初期开始利用“实践”系列科学探测与技术试验卫星开展了一系列空间探测和研究,获得了很多宝贵的环境探测资料。近年来,开展了空间天气预报的研究工作及相应的国际合作。从80年代末开始利用返回型遥感卫星进行了多种空间科学实验,在晶体和蛋白质生长、细胞培养、作物育种等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成果。中国空间科学在基础理论研究方面取得了若干创新成果,在空间物理学、微重力科学和空间生命科学等领域建立了具有一定水平的对外开放的国家级实验室,建立了空间有效载荷应用中心,具有支持进行空间科学实验的基本能力。90年代末利用“实践”系列科学探测与技术试验卫星对近地空间环境中的带电粒子及其效应进行了较为详细的探测,并首次完成了微重力流体物理两层流体空间实验,实现了空间实验的遥操作。

1、日地空间探测。与欧洲空间局合作实施了“地球空间双星探测计划”,协同欧洲空间局的四颗空间探测卫星,首次实现世界上对地球空间的六点同步联合探测,获得重要的探测数据。开展了月球和太阳系探测的预先研究。

2、微重力科学实验和空间天文观测。利用“神舟”号飞船和返回式卫星,开展了空间生命科学、空间材料科学和微重力科学等领域的多项实验研究,进行了农作物空间诱变育种探索和高能空间天文观测,取得重要成果。

3、空间环境研究。开展了对空间环境监测和预报研究;在空间碎片的观测、减缓和预报方面取得重要进展;初步具备对空间环境试验性的预报能力。

未来发展

发展目标

运载火箭进入空间能力和可靠性水平明显提高;建立长期稳定运行的卫星对地观测体系、协调配套的全国卫星遥感应用体系;建立较完善的卫星通信广播系统,卫星通信广播产业规模和效益显著提高;分步建立满足应用需求的卫星导航定位系统,初步形成卫星导航定位应用产业;初步实现应用卫星和卫星应用由试验应用型向业务服务型转变。

实现航天员出舱活动及航天器交会对接;实现绕月探测;空间科学研究取得重要原创性成果。

主要任务

——研制新一代无毒、无污染、高性能、低成本和大推力的运载火箭,最终实现近地轨道运载能力达到25吨,地球同步转移轨道运载能力达到14吨;全面完成120吨级推力的液氧/煤油发动机和50吨级推力的氢氧发动机的研制工作;提高现有“长征”系列运载火箭的可靠性和发射适应性。

——启动并实施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工程;研制、发射新型极轨和静止轨道气象卫星、海洋卫星、地球资源卫星、环境与灾害监测预报小卫星;开展立体测图卫星等新型遥感卫星关键技术研究。初步形成全天候、全天时、多谱段、不同分辨率、稳定运行的对地观测体系,实现对陆地、大气、海洋的立体观测和动态监测。

——统筹发展卫星遥感地面系统和业务应用系统;整合并完善现有遥感卫星地面系统,建立和完善国家级的遥感卫星数据中心,建设和完善遥感卫星辐射校正场等定量化应用的支撑设施,初步实现社会公益服务领域的遥感数据共享;建立卫星环境应用机构和卫星减灾应用机构,形成若干重要业务应用系统;在卫星遥感主要应用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

——研制并发射长寿命、高可靠、大容量的地球静止轨道通信卫星和电视直播卫星;发展卫星直播、宽带多媒体、卫星应急通信、公益性通信广播等技术。继续发展和完善卫星通信广播的普遍服务功能,增加卫星通信领域的增值服务业务。积极推进卫星通信广播的商业化进程,扩大通信广播卫星及应用的产业规模。

——完善“北斗”导航试验卫星系统,启动并实施“北斗”卫星导航系统计划。发展卫星导航、定位与授时的自主应用技术和产品,建立规范的、与卫星导航定位相关的位置服务支撑系统、大众化应用系列终端,扩展应用领域和市场。

——研制并发射新技术试验卫星,加强新技术、新材料、新器件、新设备的空间飞行验证,提高自主研发水平,提高产品质量与可靠性。

——研制并发射“育种”卫星,推进空间技术与农业育种技术的结合,扩大空间技术在农业科研领域的应用。

——研制空间望远镜、新型返回式科学卫星等卫星;开展空间天文、空间物理、微重力科学和空间生命科学的基础研究,取得重要原创性成果;加强对空间环境与空间碎片的监测能力,初步建立空间环境监测预警体系。

——载人航天实现航天员出舱活动,进行航天器交会对接试验;开展具有一定应用规模的短期有人照料、长期在轨自主飞行的空间实验室的研制,开展载人航天工程的后续工作。

——实现绕月探测,突破月球探测基本技术,研制和发射中国第一颗月球探测卫星“嫦娥一号”,主要进行月球科学探测和月球资源的探测研究;开展月球探测工程的后期工作。

——提高航天发射场综合试验能力和效益,进一步优化航天发射场布局,提高航天发射场设施、设备的可靠性和自动化水平。

——进一步提高航天测控网的技术水平和能力,扩大测控覆盖率,具备初步满足深空探测需求的测控能力。

政策与措施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规划空间技术、空间应用和空间科学三个领域,推动航天科技自主创新,促进航天活动发挥更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保证航天活动有序、规范、健康发展,实现既定的发展目标。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中国发展航天事业的主要政策与措施包括:

——统筹规划、合理部署各种航天活动。优先安排应用卫星和卫星应用的发展,适度发展载人航天和深空探测,积极支持空间科学探索。

——集中力量实施重大航天科技工程,加强基础研究,超前部署前沿技术。集中优势力量,通过核心技术突破和资源集成,实现航天科技的重点跨越。通过加强航天领域的基础研究和若干前沿技术的超前研究,提高航天科技的持续创新能力。

——加强空间应用,推进航天产业化进程。加强空间应用技术的开发,推进资源共享,扩大业务应用。以通信卫星和卫星通信、卫星遥感、卫星导航、运载火箭为重点,积极构建卫星制造、发射服务、地面设备制造、运营服务的航天产业链。加强空间技术的推广转移和二次开发,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

——重视航天科技工业基础能力建设。加强航天器、运载火箭研制、生产、试验的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航天科技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加强信息化工作、知识产权工作和航天标准化工作。

——推进航天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引导航天科技工业改革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快形成国际一流的大型宇航企业。积极构建以航天科技企业和国家科研机构为主,产学研相结合的航天技术创新体系。

——加强航天活动的科学管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积极创新科学管理的体制机制,强化质量、效益观念,运用系统工程等现代化管理手段,加强科学管理,提高系统质量,降低系统风险,提高综合效益。

——加强政策法规建设。研究制定航天活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航天产业政策,指导和规范各项航天活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营造有利于航天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环境。

——保障航天活动的经费投入。继续加大航天投入,同时鼓励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航天投资体系,保持航天事业持续、稳定发展。

——鼓励社会各界参与航天活动。鼓励工业企业、科研机构、商业企业、高等院校和社会团体在国家航天政策指导下,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航天活动,参与空间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鼓励卫星经营企业和应用部门优先选用国产卫星和卫星应用产品。

——加强航天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注重在创新实践中培养人才,特别注重培养青年科技人才,形成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航天人才队伍。普及航天知识,宣传航天文化,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航天事业。

不断加强对航天活动的管理和宏观指导。中国国家航天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负责民用航天管理及国际空间合作的政府机构,履行政府相应的管理职责。

国际合作

外层空间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世界各国都享有自由探索、开发和利用外层空间及其天体的平等权利;世界各国开展外空活动,应有助于各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应有助于人类的安全、生存与发展,应有助于各国人民友好合作。

遵循原则

国际空间合作应遵循联合国《关于开展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的国际合作,促进所有国家的福利和利益,并特别要考虑到发展中国家的需求的宣言》(《国际空间合作宣言》)中提出的基本原则。我国主张在平等互利、和平利用、共同发展的原则基础上,加强空间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基本政策

在开展国际空间交流与合作中,采取以下基本政策:

——坚持独立自主的方针,根据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统筹考虑合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开展积极、务实的国际合作。

——支持联合国系统内开展和平利用外层空间的各项活动;支持政府间或非政府间空间组织为促进空间技术、空间应用和空间科学的发展所开展的各项活动。

——重视亚太地区的区域性空间合作,支持世界其他区域性空间合作。

——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空间合作,重视与发达国家的空间合作。

——鼓励和支持国内科研机构、工业企业、高等院校和社会团体,在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指导下,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国际空间交流与合作。

主要活动

2001年至2005年,中国与许多国家开展双边国际空间合作,先后与13个国家、空间机构和国际组织签署了16项国际空间合作协定或谅解备忘录;推动了亚太地区空间技术及其应用领域的多边合作及该地区空间合作组织化进程;参与了联合国及相关国际组织开展的有关活动;支持国际空间商业活动,取得了积极成果。

1、双边合作。2001年至2005年,中国分别与阿根廷、巴西、加拿大、法国、马来西亚、巴基斯坦、俄罗斯、乌克兰等国家,以及欧洲空间局、欧盟委员会签署了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合作协定、空间项目合作协议,其中与巴西、法国、俄罗斯、乌克兰等国家建立了航天合作分委会或联委会合作机制;与印度、英国等国家的空间机构签署了空间合作谅解备忘录;与阿尔及利亚、智利、德国、意大利、日本、秘鲁和美国等国家的空间机构进行了交流。

中国继续与巴西开展地球资源卫星合作。继2003年10月中巴地球资源卫星02星成功发射后,中巴两国政府又签署了联合研制地球资源卫星02B星、03星、04星和数据应用系统合作等补充议定书,继续保持中巴地球资源卫星数据的连续性并扩大该卫星数据在区域和全球范围的应用。

中国与法国在空间领域开展了广泛的交流与合作。在中法航天联委会合作机制下,双方在空间科学、地球科学、生命科学、卫星应用和卫星测控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取得重要进展。

中国与俄罗斯在空间领域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合作。在两国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航天合作分委会框架下,确定了长期合作计划。此外,开展了航天员培训等载人航天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中国与乌克兰在空间领域进行了交流与合作,在中乌航天联委会合作机制下,双方确定了合作计划。

中国与欧洲空间局实施了中欧合作的“地球空间双星探测计划”。中国有关部门与欧洲空间局实施了对地观测领域“龙计划”合作,在农业、林业、水利、气象、海洋、灾害等领域开展了16个遥感应用项目合作。

2、多边合作。2005年10月,中国、孟加拉国、印度尼西亚、伊朗、蒙古、巴基斯坦、秘鲁、泰国等八个国家的政府代表在北京签署了《亚太空间合作组织公约》,2006年6月土耳其的政府代表也签署该公约。该组织总部将设在北京,这标志着亚太空间合作组织向正式成立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中国继续推动“亚太多边合作多任务小卫星”项目。中国与孟加拉国、伊朗、韩国、蒙古、巴基斯坦、泰国等国家联合开展多任务小卫星的研制和应用,计划于2007年发射。

中国积极参加了联合国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委员会(简称联合国外空委)及其下属的科技小组委员会和法律小组委员会各项活动,加入了联合国制定的《外空条约》、《营救协定》、《责任公约》和《登记公约》,严格履行有关责任和义务。中国积极参与联合国外空委为落实联合国第三次外空会议的各项建议所开展的有关活动,特别是与加拿大和法国一起作为共同主席国,推动了由40个联合国外空委成员国和15个国际组织参加的“利用天基系统进行减灾和灾害管理行动组(第七行动组)”的工作,并积极参与了联合国外空委“研究建立减灾和灾害管理协调机制可行性特设专家组”的工作。中国已加入由多个国家空间机构组成的《在重大自然或技术灾害中协调利用空间设施的合作宪章》减灾机制。中国与联合国合作,在中国举办了“联合国/欧空局/中国基础空间科学讲习班”和“联合国/中国亚太地区发展远程医疗讲习班”,多次与亚太空间多边合作秘书处和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简称联合国亚太经社会)等合作,在中国举办了有关空间技术应用的培训班和研讨会,为这些活动提供了资金支持。中国参与了联合国亚太经社会组织实施的亚洲及太平洋地区空间应用与可持续发展计划。

中国积极参与机构间空间碎片协调委员会的各项活动,启动中国“空间碎片行动计划”,加强空间碎片研究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与了国际对地观测卫星委员会的相关活动,并作为东道国于2004年11月在北京举行了“国际对地观测卫星委员会十八届全会及二十周年庆典”。2005年5月中国正式成为国际对地观测组织成员,并进入执行委员会。2006年7月在中国北京举办了“第三十六届世界空间科学大会”和“第八届国际月球探测与利用大会”。中国还参与了国际电信联盟、世界气象组织、国际宇航联合会、国际空间研究委员会等空间组织的有关活动。

3、商业活动。2005年4月中国成功发射了“亚太六号”通信卫星。2004年12月,中国与尼日利亚签署了通信卫星商业合同,向用户提供在轨交付服务;2005年11月,中国与委内瑞拉签署了通信卫星商业合同,向用户提供卫星在轨交付服务以及与之配套的地面应用设施。

优先领域

政府继续支持在空间技术、空间应用和空间科学等领域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在2006至2010年将优先开展以下几方面的国际合作:

——空间天文、空间物理、微重力科学、空间生命科学、月球探测和行星探测等领域的科学研究。

——对地观测卫星数据的共享与服务,在资源调查、环境监测、防灾减灾、全球变化监测与预报等方面的应用和研究。

——航天测控网资源共享、互相提供航天测控支持等。

——通信卫星和对地观测卫星的设计与制造。

——卫星通信、卫星遥感和卫星导航定位的地面设备及关键部件的制造。

——卫星通信广播在远程教育、远程医疗等方面的应用,卫星广播电视应用范围的扩大,卫星导航定位相关服务。

——卫星商业发射服务,卫星整星及其零部件的出口,卫星地面测控和应用设施建设及服务。

——航天活动各领域的人员交流与培训。

其他事件

中欧签署航天领域协议

2006年11月2日~7日,世界气象卫星协调工作组(CGMS)第34届会议在上海召开。会上宣布中国国家航天局成为CGMS的正式成员,中国国家航天局承诺为CGMS成员免费提供海洋一号卫星数据。在该次会议上,国家航天局外事司张伟司长表示:中国航天发展始终坚持以需求为牵引,服务于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未来五年,中国的应用卫星和卫星应用将初步实现试验应用型向业务服务型转变,建立长期稳定运行的卫星对地观测体系,努力实现对陆地、大气、海洋的立体观测和动态监测。中国国家航天局将会充分利用CGMS这个平台与各航天组织和卫星用户组织共同探讨空间对地观测领域的重大技术和政策问题。积极参与WMO天基系统计划,为CGMS成员提供更多对地观测数据。

国家航天局成为世界气象卫星协调工作组(CGMS)正式成员

2007年5月24日,中国――欧洲空间局航天合作指导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位于法国巴黎的欧空局总部举行。中国国家航天局局长、委员会中方主席孙来燕和欧空局局长、欧方主席道达尔共同主持了会议。

双方签署了《中欧航天合作现状和合作计划议定书》,该议定书明确了2007至2008年双方合作的领域和方向,并成立了空间科学和探测、微重力、教育、对地观测等四个工作组。双方还就嫦娥一号卫星的地面支持协议达成了一致。双方一致同意通过优势互补,促成更加广泛深入的中欧航天合作。

航天体系

国家航天局

对航天活动实施行业管理,使其稳定、有序、健康、协调地发展。代表中国政府组织或领导开展航天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等活动。

企业集团

参与航天技术的开发与科技成果转化,承担国家重大、重点航天型号的研制、试验与生产。

应用部门

航天技术在国民经济各领域的应用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提出航天技术应用需求和应用发展思路,开发应用领域。

大学与科研机构

从事航天领域先期技术探索与研究、空间科学研究、学科及专业发展和航天人才培养等航天活动的高等学校或研究机构。主要有中科院、相关大学。

发射测控基地

承担航天型号的飞行试验和发射任务的测试、发射、测控及相关后勤保障任务等。

探月工程中心

负责组织探月工程的总体论证工作,编制探月工程各期的方案和研制总要求;负责研究制订探月工程有关的研制程序和管理办法,负责编报工程经费预算并监督检查经费执行情况;负责组织探月工程项目的实施,包括编制研制计划,分解工程总体技术指标,与各系统签订研制合同,对各系统进行协调、监督、检查,实施工程控制与考核等;负责与探月工程有关的技术改造项目的管理;负责提出探月工程各系统总指挥、总师领导人选建议;负责与探月工程有关的新闻宣传、市场开发、成果管理,承办与探月工程有关的国际合作事务;负责探月工程文件、资料、档案的归档和整理工作;承担绕月探测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其他组织

为推进航天科学技术的发展,促进航天技术向应用领域的推广应用而成立的各种学会、协会等团体或组织。

商业公司

为商业目的而运作民用航天活动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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