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国国际经济发展促进会 |
释义 | 中国国际经济发展促进会(China Organization for The Promotion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Development)成立于2001年,是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的全国性、非营利专业社会团体。 协会简介中国国际经济发展促进会的宗旨是: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彻执行国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社团组织的作用,,整合国际的经济促进资源和力量,建立国际性的经贸往来交流平台;促进我国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战略的实施,实施我国政府制定的经济发展战略;协助各级政府改善经济建设环境、扩大对外宣传,提高交流合作的质量;推广多元化经济促进产品,为促进外商来我国发展和我国企业到海外发展、参与国际经济贸易合作提供有效服务;实现资源共享,协调发展,为繁荣经济、促进社会进步服务。 促进会成立以来,积极贯彻中国政府“引进来,走出去”的战略,与国内多个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合作,策划组织了多场国内大型展览交易会和行业高层论坛,充分为国内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提供行业互动、展览展示、交流学习、合资合作的平台。并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与全球多个国家的团体组织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同时,与开展了多方面合作,成功组织全国多个地方的企业、政府及其他团体组织赴美洲、欧洲、亚洲等地考察,为行业团体、个人提供合作、交流、学习的机会。我们一贯秉承“诚信为本,严谨高效"的宗旨,致力于促进中国与世界各国间经济文化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业务范围1、积极贯彻党和国家的发展方针政策,传播和交流行业企事业单位深化改革、提高经济效益的经验; 2、对行业经济产业政策、市场运营等进行调查研究,为相关主管部门提出政策建议; 3、策划组织有关经济学术论坛和展览的相关活动,并且积极开展技术咨询、交流、培训和出国考察等工作; 4、与地方政府开展多方面合作(项目、资金引进,重大项目论证,政府对外宣传等),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5、协助地方政府邀请驻华机构、国际组织、国际友人及专家学者出席当地重大活动,开展经济文化交流; 6、承办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委托交办的工作及项目; 协会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学会中文名称为中国国际经济发展促进会,英文译名为CHINA ORGANIZATION FOR THE PROMOTION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DEVELOPMENT,缩写为CNOPIED。 第二条:中国国际经济发展促进会是由从事研促国际经贸与合作的机构、专业工作者和理论工作者自愿组成并依法登记的、联合性、公益性法人社会团体,是促进我国对外经贸合作的重要社会力量。 第三条:中国国际经济发展促进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民主办会原则,高举爱国主义旗帜,维护祖国统一和各国人民之间的友谊,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宏扬科教兴国战略,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积极促成国际金融界、科技界、企业界来华投资合作,以加速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第二章 业务范围第四条:中国国际经济发展促进会围绕国际经贸交流与合作,面向全国,开展以下业务活动: (一)组织与提供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信息与咨询服务; (二)组织与支持会员开展国际经贸合作理论研讨与投资项目洽谈; (三)组织与支持会员开展国际经济技术学术交流与合作研究; (四)通过举办洽谈会、研讨会及相关展会,推动区域经济合作与发展; (五)宣传与普及国际经贸合作的经济、技术、法律与业务知识; (六)组织编辑出版相关刊物; (七)促进与开展对会员的继续教育与技术培训; (八)维护国际经贸合作的单位和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九)表彰优秀国际经贸合作的单位和工作者,评审优秀论著和成果; (十)组织国内外企事业单位开展商务考察、经贸交流等活动; (十一)组织与开展其它与国际经贸合作有关的各项社会活动。 第三章 会员第五条:中国国际经济发展促进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 第六条:申请加入中国国际经济发展促进会成为团体会员或个人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团体会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全国性部门与行业,从事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的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机构和学术团体,拥护本会章程,有加入本会的意愿,履行入会程序,即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 2、个人会员: 具有中级职称(或相当水平)以上的从事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的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拥护本会章程,有加入本会的意愿,履行入会程序,即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 第七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1、提交入会申请书; 2、经本会会员二人介绍; 3、经本会常务理事会授权的本会组织委员会讨论通过,并向常务理事会报告批准;由常务理事会的授权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八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在本会内的选举权、被选举和表决权; 2、参加本会的活动; 3、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4、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九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本会的决议; 2、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3、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4、按规定交纳会费; 5、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交回会员证。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会员,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一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第十二条:本会最高权利机构为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选举和罢免理事; 3、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4、决定并提出本会终止事宜; 5、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本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召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时,需由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召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四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原则上需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需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五条:理事会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六条:理事会原则上需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的决议需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七条:理事会的职权: 1、执行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长、秘书长; 3、筹备召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4、在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5、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6、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7、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8、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9、制定本会内部管理制度; 10、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时,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第十九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的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第十九条1、3、5、6、7、8、9项理事会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条: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常务理事会的决议须经到会2/3常务理事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工作部门根据中国国际经济发展促进会的性质、宗旨、任务及授权的相关职能,协会内设五部一中心。 办公室 主要负责中国国际经济发展促进会的外部联络和内部事务的综合协调,承担我会日常建设及公共事务工作。 会员部 负责制订业务发展规划和自律条规,协调本会会员间关系,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密切与会员的联系,关心会员工作的热点、难点,发现新问题,总结新经验,预测新趋势,及时推广会员中的先进经验和管理科学成果。制定会员组织发展计划方案,建立健全团体会员与个人会员的组织网络体系。认真听取并随时反映会员对联合会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会员部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培训联络部 根据经济建设的需要,为行业内企事业单位进行开展政策培训、专业培训等与经济业务密切相关的培训工作。举办高层次、示范性业务讲座、专家巡回演讲,把"为致力于我国经济促进、贸易发展、产业投资的各界人士提供高质量的信息,不断促进并规范我国经济促进、贸易发展、产业投资的发展"作为自己的工作使命,并把互联网、研讨会、培训、咨询等业务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这些业务的互动效应,实现资源共享,协调发展,为繁荣经济、促进社会进步服务。 会展合作部 负责协调国内外相关机构举办行业论坛、展览贸易活动,为国内外企业及机构提供综合性服务,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国内市场。与相关部门合作策划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专业共性化与个性化的服务活动,加强培训、咨询、信息交流等项的服务功能,并拓展新的服务领域,扩大新的服务内容。配合开展与国外、境外企业及有关组织间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培训、出国考察、及项目咨询等工作。承担国际合作项目的协调、承办国际会议和培训、国外经济情况调研及信息咨询等。 对外交流部 负责中国国际经济发展促进会对外合作和对外交流的联络、邀请、接待、会谈安排。负责或协助组织重点合作和交流项目的协调工作及我会与外部机构的合作联系。 中国国际信用体系评估中心 中国国际信用体系评估中心是由中国国际经济发展促进会发起,并在各级政府、企业、协会、国际组织的大力支持下,引进国际第三方标准信用体系组建成立的评估机构,中心积极响应中国政府关于“创建和谐社会;大力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伟大号召,并逐步得到国内及国际社会的认可。 中国国际信用体系评估中心是以促进地方经济健康有序、快速发展,服务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为宗旨的社会团体,是依法设立并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属第三方信用评估服务机构。中心引进的国际第三方标准信用体系主要通过对地方政府、企业进行信用风险评级,向全球风险投资商及相关投资机构提供信息服务,中心主要是满足在金融服务及商业信息市场方面的需求,中心的评估结果将为投资机构在国内投资活动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中心拥有多位资深的信用评级专业人士和由全球知名金融界和学术界专家组成的资信评审专家委员会,并针对政府、企事业单位专门研发了信用评级系统。通过对单位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的搜集、整理、分析,实现了评定过程的科学性、评定结果的准确性、评定内容的全面性。 目前,中心已与全球众多知名金融机构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网站 负责中国国际经济发展促进会局域网建设与管理、中国国际贸易展览网的建设,协调有关的网络合作,为企业及相关机构提供信息服务。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