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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
释义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听取和讨论了胡锦涛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就《决定(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全会充分肯定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

第十七届四中全会

全会听取和讨论了胡锦涛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就《决定(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全会充分肯定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一致认为,中央政治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隆重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大力弘扬伟大抗震救灾精神、北京奥运精神、载人航天精神,万众一心,迎难而上,锐意改革,共克时艰,全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加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力度,取得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明显成效,推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健康开展,加快推进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维护民族地区社会大局稳定,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会研究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认为在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之际,进一步研究和部署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对于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会指出,中国共产党成立88年、执政60年、领导改革开放30年来,几代中国共产党人始终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懈奋斗,战胜各种艰难险阻,不断取得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胜利。我国相继实现了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到民族独立、人民当家作主新社会的历史性转变,从新民主主义革命到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历史性转变,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到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封闭半封闭到全方位开放的历史性转变,中华民族巍然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这是中国共产党人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伟大创举,是根本改变中华民族命运、深刻影响人类历史进程的伟大变革。实践证明,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会指出,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远,世界经济格局发生新变化,国际力量对比出现新态势,全球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呈现新特点,综合国力竞争和各种力量较量更趋激烈,给我国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我国正处在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向前迈进。在我们这个十几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党在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肩负任务的艰巨性、复杂性、繁重性世所罕见。党要适应这样的新形势,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实现党的十七大描绘的宏伟蓝图,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全会指出,当前,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党的建设状况、党员队伍素质总体上同党肩负的历史使命是适应的。同时,党内也存在不少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符合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削弱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严重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严重影响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和执政使命实现,必须引起全党警醒,抓紧加以解决。全会指出,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对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和紧迫。全党必须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继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确保党在世界形势深刻变化的历史进程中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在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和考验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全会认为,我们党在长期执政实践中,探索形成了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基本经验,这就是:坚持把思想理论建设放在首位,提高全党马克思主义水平;坚持把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同推进党领导的伟大事业紧密结合起来,保证党始终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坚持以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保证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改革创新,增强党的生机活力;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高管党治党水平。这些基本经验,必须倍加重视、倍加珍惜,必须作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指导原则长期坚持,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全会提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党的建设总体部署,按照党章要求,着眼于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着眼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着眼于增强全党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着眼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全面推进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把党建设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富有活力、团结和谐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确保党始终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全会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作出了部署,强调要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提高全党思想政治水平,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积极发展党内民主,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善于推动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弘扬党的优良作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全会提出,世界在变化,形势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在深入,不断学习、善于学习,努力掌握和运用一切科学的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是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引领中国发展进步的决定性因素。必须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把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作为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抓紧抓好。要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全会提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集中统一是党的力量保证。必须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根本,以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为基础,切实推进党内民主,广泛凝聚全党意愿和主张,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持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党的坚强团结保证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要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和党内选举制度,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全会提出,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形成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是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关键。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全面贯彻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坚持五湖四海,拓宽视野选拔干部,广辟途径培养干部,满腔热情爱护干部,严格要求管理干部,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能力,培养造就大批优秀年轻干部,健全干部管理机制。全会提出,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着力扩大覆盖面、增强生机活力,使党的基层组织充分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使广大党员牢记宗旨、心系群众。要推进基层党组织工作创新,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建设高素质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全会提出,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党和人民事业成败。必须在全党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作风,始终谦虚谨慎、艰苦奋斗,以思想教育、完善制度、集中整顿、严肃纪律为抓手,下大气力解决突出问题,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形成凝聚党心民心的强大力量。要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大兴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以坚强党性保证党的作风建设。全会提出,坚决反对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必须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更有效地预防腐败,不断取得反腐败斗争新成效。要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全会强调,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是全党的重大政治责任。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全会决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建工作调查研究,全面认识和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规律,推动党的建设创新,确保党的建设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努力在以科学理论指导党的建设、以科学制度保障党的建设、以科学方法推进党的建设上见到成效,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全会全面分析了当前形势和任务,强调经过全党全国共同努力,去年下半年以来我国经济增长明显下滑趋势得到遏制,经济形势总体呈现企稳向好势头。同时,世界经济复苏将是一个缓慢曲折的过程,我国经济回升基础还不稳定、不巩固、不平衡,国际国内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仍然很多,我国经济发展仍处在保增长的关键阶段。我们必须增强信心,增强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科学判断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继续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充实完善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一揽子计划和政策措施,更加注重推进结构调整,更加注重加快自主创新,更加注重加强节能环保,更加注重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更加注重深化改革开放,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抓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工作,有效防范各种潜在风险,善于趋利避害,积极化危为机,努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全会强调,做好民族工作,在新形势下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继续推向前进,对维护和发展各族人民根本利益、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意义。要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广泛、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有效防范和坚决打击民族分裂活动,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全会号召,全党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把党和国家事业继续推向前进而努力奋斗,永远不辜负人民的信任和期望!

第十六届四中全会

公报说,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曾庆红就《决定(讨论稿)》作了说明。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关于同意江泽民同志辞去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职务的决定》。全会高度评价江泽民为党、为国家、为人民作出的杰出贡献。 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关于调整充实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全会决定胡锦涛任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徐才厚任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增补陈炳德、乔清晨、张定发、靖志远为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全会按照党章规定,决定递补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艾斯海提·克里木拜、王正伟为中央委员会委员。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田凤山问题的审查报告》,决定撤销田凤山中央委员会委员职务,给于其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五届四中全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1999年9月19日至22日在北京举行。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江泽民同志作了重要讲话。 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会认为,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完成十五大确定的我国跨世纪发展的宏伟任务,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必须大力促进国有企业的体制改革、机制转换、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目前,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必须加以解决。这次全会集中研究国有企业的问题是适时和必要的。

全会高度评价国有企业在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中的重要作用。一致认为,新中国成立5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领导各族人民不懈奋斗,使我国由一个贫穷落后的农业国,发展成为即将进入小康社会、向工业化和现代化目标大步迈进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是中华民族发展进程中一次伟大的历史性跨越。国有企业和工人阶级为此作出了不可磨灭的重大贡献。面对世纪之交激烈的国际竞争,我们要增强国家的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必须不失时机地整体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促进国有经济的发展壮大,使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更好地发挥主导作用。

全会确定了从现在起到2010年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主要目标和必须坚持的指导方针。全会强调,完成这一历史任务,首先要尽最大努力实现国有企业改革和脱困的三年目标。要从不同行业和地区的实际出发,根据不平衡发展的客观进程,着力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老工业基地,把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长远发展结合起来,为国有企业跨世纪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全会指出,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要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完善结合起来,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国有经济要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支配地位,其他行业和领域,可以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集中力量,加强重点,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积极探索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大力发展股份制和混合所有制经济,重要企业由国家控股。继续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着力培育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要重视发挥各种所有制中小企业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扶持科技型企业,培育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对老工业基地、中西部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和企业改组,国家要加大支持力度。

全会指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有效途径。要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的原则,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形式。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面向市场着力转换经营机制。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必须切实加强企业管理,重视企业发展战略研究,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从严管理企业,狠抓薄弱环节,广泛采用现代管理技术、方法和手段,提高经济效益。

全会认为,改善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结构和减轻企业社会负担,要同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建立新机制、加强科学管理结合起来。根据宏观经济环境和国家财力,区别不同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有步骤地分类加以解决,帮助企业增资减债,促进债务和资产重组。分离企业办社会的职能,各级政府要积极支持,稳步推进。继续做好减员增效、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广开就业门路,引导职工转变择业观念,形成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

全会指出,适应全球产业结构调整的大趋势和国内外市场需求的变化,必须加快国有企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要以市场为导向,用先进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围绕增加品种、改进质量、提高效益和扩大出口,加强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在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国有企业要占据重要地位,掌握核心技术,发挥先导作用。

采取有效的政策措施,加大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技术改造投入。要形成以企业为中心的技术创新体系,推进产学研结合,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继续搞好宏观调控和相关的配套改革,保持经济总量的基本平衡,扩大对外开放,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发展各类市场,维护经济秩序,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全会强调,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是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根本保证。必须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我国国情的国有企业领导体制与组织管理制度,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推进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努力建设高素质的经营管理者队伍,规范和完善对经营管理者培养、选拔、管理、考核、监督的办法,营造经营管理者和企业家队伍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定地站在改革的前列,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从各行各业国有企业的实际出发,团结和带领广大干部群众迎难而上,开拓前进。

全会决定增补胡锦涛同志为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郭伯雄、徐才厚同志为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

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许运鸿问题的审查报告》。全会决定,撤销许运鸿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职务,开除其党籍。鉴于许运鸿的有些问题涉嫌触犯刑律,由司法机关对其依法处理。

全会对十五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一致认为,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积极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勇敢战胜前进道路上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风险,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社会政治稳定,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全会强调,在新世纪到来之际,我们党要全面加强自身建设。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善于把做好当前工作同实现党的总目标、总任务很好地结合起来,越是形势复杂、任务繁重,越是要坚定不移地贯彻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方针,抓住机遇,开拓进取,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搞好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全会号召,全党紧密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的各项决策和部署,同心同德,奋力拼搏,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新局面,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

第十四届四中全会

出席这次会议的中央委员182人,候补中央委员122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江泽民作了重要讲话。

全会集中讨论了党的建设问题,并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分四个部分:一、党的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二、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三、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四、培养和选拔德才兼备的领导干部。全会认为,《决定》是在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必将对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全会认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在各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胜利,这同党在思想、理论、政治、组织和作风建设等方面取得的巨大成绩是分不开的。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包含着内容丰富的党的建设理论,为新时期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在当代世界风云变幻的条件下,在当代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变革中,我们党肩负着历史的重任。必须认真研究和解决在自身建设中遇到的新矛盾新问题,努力把党建设成为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完全巩固、能够经受住各种风险、始终走在时代前列的马克思主义政党。这是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开创的、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正在领导全党继续进行的伟大的工程。

全会指出,两年来,全党在落实十四大提出的加强党的建设和改善党的领导的任务方面做出了巨大的努力。要按照已有部署,继续把党的思想建设放在首位,推动全党同志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学习不断向广度和深度发展。要围绕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基本问题,联系实际,把握理论的科学体系,统一全党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要继续抓好党的作风建设,把反腐败斗争深入持久地进行下去。进一步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当前,特别要把组织建设作为突出环节,抓紧抓好。

全会强调,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科学的合理的有效率的制度。我国正在进行的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要求我们党必须更好地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挥全党全国人民的主动性和创造力;需要统筹规划、协调配套、有秩序有步骤地进行;需要在实践中不断认识和运用客观规律;需要以完备的法制来规范和保障。这一切都离不开党和国家按照民主集中制实行的正确领导。当前要在全党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切实加强民主集中制的教育,健全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完善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准则。要努力发展党内民主,疏通和拓宽党内民主渠道,充分发挥全党的积极性;要加强民主基础上的集中,维护中央权威,有力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大问题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要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肌体的健康和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全会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着直接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责任。必须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下大功夫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要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为党的中心任务服务。基层党组织要不断改进活动内容和工作方式,严格党内生活,结合各自特点做好工作,努力成为团结带领群众进行改革和建设的战斗堡垒。要以提高素质、增强党性为目标,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要在全体党员中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章的学习活动。各级党委都要建立健全抓好基层组织建设的责任制。

全会指出,培养和选拔德才兼备的领导干部是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新事业和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必须全面提高现有领导干部的素质,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坚强领导集体。必须高度重视人才的发现和使用,抓紧培养和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努力造就大批能够跨世纪担当重任的领导人才。要加快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等重要制度的改革,扩大民主,完善考核,推进交流,加强监督,逐步形成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

全会增选黄菊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决定增补吴邦国、姜春云为中央书记处书记。

全会号召,全党同志要紧密地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指引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努力奋斗!

第十三届四中全会

出席这次全会的有中央委员170人,候补中央委员106人。列席会议的有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184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68人,以及有关方面负责同志29人。

全会分析了近两个月来全国的政治形势,指出极少数人利用学潮,在北京和一些地方掀起了一场有计划、有组织、有预谋的政治动乱,进而在北京发展成了反革命暴乱。全会审议并通过了李鹏同志代表中央政治局提出的《关于赵紫阳同志在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动乱中所犯错误的报告》;决定撤销赵紫阳的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会委员和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第一副主席的职务,对他的问题继续进行审查。

全会对中央领导机构的部分成员进行了必要的调整:选举江泽民同志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增选江泽民、宋平、李瑞环同志为中央政治局常委;决定增补李瑞环、丁关根同志为中央书记处书记;免去胡启立同志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的职务,免去芮杏文、阎明复同志中央书记处书记的职务。

全会高度评价邓小平同志接见首都戒严部队军以上干部的重要讲话,认为这个讲话是我们回顾过去,思考未来,统一全党思想认识的纲领性文件。全会强调,要继续坚决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继续坚决执行党的十三大确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

第十二届四中全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今天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胡耀邦、邓小平、赵紫阳、李先念、陈云主持了会议。

在这以前,党的十二届四中全会举行了四天的预备会议。出席会议的中央委员和中央候补委员,列席会议的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以及不是上述三个委员会成员的中央党政军机关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的主要负责人,就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以及进一步实现中央领导机构成员新老交替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讨论。经过预备会议的充分酝酿,今天的十二届四中全会一致决定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建议(草案)》提请党的全国代表会议审议。

全会对局部调整中央领导机构成员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酝酿。在这次会议之前,有六十四名中央委员和中央候补委员,其中包括中央政治局常委叶剑英,政治局委员邓颖超、徐向前、聂荣臻、乌兰夫、王震、韦国清、李德生、宋任穷、张廷发,向中央提出不再担任中央委员和中央候补委员的请求,以便让一批德才兼备、年富力强的同志进入中央领导机构。与此同时,中顾委、中纪委中也有许多老同志,包括中纪委第二书记黄克诚等同志,向中央请求退出这两个机构。这些主动请求从中央领导机构中退下来的老同志,在他们给中央的信件中表现了他们对党和人民利益的高度责任感。他们热切希望并相信,由于中央三个委员会成员进一步实现新老交替,有利于我们党在长期斗争中建立的光荣传统的发扬光大,有利于保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连续性。

党的十二届四中全会对这些老同志的高尚风格极为赞扬。与会的许多同志谈到,老同志们在过去的年代里为党为人民建立了功勋,今天他们又以实际行动为后人作出了表率,为我们党和国家干部制度的改革作出了新的贡献。他们将更加受到全党、全国人民的崇敬和爱戴。在今天的全会上,与会同志以长时间的热烈掌声通过了给请求退出中央领导机构的叶剑英、黄克诚同志的致敬信。

党的十二届四中全会还根据肖寒同志的请求,同意免去他的中央委员职务。

第十一届四中全会

会议讨论通过了叶剑英代表中共中央、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在庆祝建国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讲话初步总结了建国三十年来的重要经验教训,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制度还处在幼年时期,还不成熟,不完善;我们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努力走出一条适合我国情况和特点的实现现代化的道路;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发展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和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高度的物质文明和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这些都是我们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全会增选赵紫阳、彭真为中央政治局委员。1979年9月25日,中共十一届四中全会在北京举行,正式通过《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决定》规定了25条农业政策和措施包括: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的所有权和自主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剥夺或侵犯其利益。任何单位和个人绝对不允许无偿调用生产队的劳力、土地、牲畜、机械、资金、产品和物资。人民公社要认真执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社员自留地、自留畜、家庭副业和农村集市应予鼓励、扶持。继续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制度。今后三、五年内,农业投资在整个基建投资中的比重将逐步提高到18%,农业支出在国家总支出中的比重将逐步提高到8%。农业贷款从现在起到1985年,要比过去增加1倍以上。粮食统购价格从1979年夏粮上市起提高20%,超购部分再加价50%,其它农副产品价格也相应提高。全国粮食征购指标继续稳定在1971年到1975年“一定5年”的基础上,从1979年起50亿斤。搞好农业基本建设。社队新造耕地从收获起5年不计征。办好国营农场,1985年前国营农场利润不上缴。迅速增产化肥、农药、民用塑料和各种除草剂。积极选育、引进和推广良种。因地制宜地发展农林牧副渔的机械化。发展各种经济作物的生产。努力发展出口农业产品。

第十届四中全会

这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学习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听取和审议第十届中央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并通过关于增选民革第十届中央委员会委员有关事项文件草案。

何鲁丽代表民革十届中常会作的工作报告回顾总结了2005年民革全党工作。2005年,民革全党同志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努力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领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为民革各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今年,民革围绕中共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积极主动开展参政议政工作,在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十一五"规划的制定,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课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等方面,作了大量调查研究,向各级中共党委和政府提出了大量意见和建议,内容涉及"三农"、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公民道德建设、中部崛起、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祖国统一等问题,其中许多意见、建议得到了重视和采纳。社会服务工作进一步深化,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成果得到巩固。特别是在民革中央定点联系扶贫的纳雍县,民革中央先后5次组织专家赴该县开展调研活动,举办了多次专题讲座,联系中国农业大学为纳雍县制定了"十一五"农业发展规划,并在专家指导下,完成了在纳雍县重点帮扶示范村的发展规划并开始实施。报告指出,民革各级组织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的四点重要意见和《反分裂国家法》,针对台湾岛内政局和两岸形势的重大变化,以及国民党、亲民党、新党领导人来祖国大陆访问等重大事件,在加强台情研究、发展两岸交流、推进海外联谊方面积极主动地开展活动,为在新形势下促进祖国统一作出了新的成绩。 何鲁丽在报告中对2006年工作提出了要求: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精神为指导,大力加强自身建设。要紧紧围绕"十一五"规划的目标和任务,继续在"三农"、教育、环保、社会保障、道德建设、西部大开发、司法体制改革等问题上提出新的对策和建议。要更好地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对不符合科学发展观、不利于改革发展稳定的现象,本着积极、认真、负责的态度,勇于提出批评和建设性的意见,协助执政党和政府科学决策。要把握形势,抓住机遇,进一步做好有关祖国统一的参政议政工作。

第九届四中全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盟中央主席丁石孙主持会议。全国政协副主席、民盟中央常务副主席张梅颖作了题为《团结进取 扎实工作 为实现“十一五”规划良好开局贡献力量》的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一年来,全盟各级组织和广大盟员从促进科学发展观落实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出发,调查研究、集思广益、建言立论,积极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采用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工作,全面推进自身建设;继续推进智力支边、定点扶贫、办学助学等活动,突出特色、服务社会。全盟围绕第一要务,团结协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祖国和平统一做了大量工作。

全会提出,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制定和实施“十一五”规划,积极履行参政党职能。坚持把发展作为参政议政第一要务,着眼于实现“十一五”规划中的各项任务和目标,做各项工作;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适应多党合作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大力实施“人才强盟”战略,围绕干部队伍建设,特别是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做好组织发展和各类人才的选拔培养工作,努力提高盟的参政能力,为进一步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而努力。 全会接受丁石孙辞去民盟中央主席职务的请求,推举他为民盟中央名誉主席,选举蒋树声为民盟中央主席,审议通过了《中国民主同盟第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决议》。 民盟中央副主席冯之浚、袁行霈、卢强、吴正德、张宝文、王维城、张圣坤、李重庵、郑兰荪、张平、索丽生出席会议。

第八届四中全会

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学习贯彻中共十五届五中全会和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听取并审议《民盟第八届中央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中国民主同盟第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决议》;听取中共中央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刘延东作的报告;补选中央委员,增选中央副主席。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盟中央主席丁石孙受第八届中央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全会作了题为《团结一致,开拓进取,为实现我国在新世纪初的奋斗目标努力贡献力量》的工作报告。

丁石孙在报告中从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全盟素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参政议政;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加强自身建设,健全政党机制等四个方面回顾和总结了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全盟的工作。在谈到明年工作时,丁石孙要求全盟认真学习和贯彻中共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十五”期间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指导方针,并以此指导和规划全盟工作。他说,全盟要继续坚持为经济建设“出主意、想办法,做实事、做好事”,围绕“十五”计划这一中心,选好角度,发挥优势,为实施“十五”计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开拓进取。要深入开展对西部地区发展战略的研究,为西部大开发建言献策。要加强民盟的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参政党作用,努力在新世纪把民盟建设成为高素质的参政党。丁石孙最后说,新的世纪即将来临。让我们站在历史的新起点,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加强学习,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努力开创民盟工作新局面,为实现我国在新世纪初的奋斗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第七届四中全会

国民经济恢复的任务完成后,在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时刻,中共中央及时制定了过渡时期总路线。正当全国人民认真贯彻执行这条总路线,开展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改造和有计划的经济建设的历史转变关头,出现了高岗、饶漱石以夺取党和国家最高权力为目的的反党事件。他们一系列阴谋活动,严重地威胁着党的团结,危害着党的事业。

为总结党的七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工作,总结党内斗争的经验,解决高、饶反党问题,保证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顺利进行,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1954年2月6日至10日在北京举行。出席这次全会的中央委员35人,候补中央委员26人。中央各部委、中央人民政府党组、军委各部门和人民团体的主要负责同志共52人列席了全会。毛泽东因休假未出席这次全会。

全会听取了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刘少奇代表中共中央政治局作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向第七届第四次中央全会的报告》;朱德、周恩来、陈云、邓小平等44位同志在全会上作了重要发言;全会一致同意刘少奇作的报告,并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决议》;全会讨论并通过了毛泽东起草的《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全会进一步揭露和批判了高岗、饶漱石的反党分裂活动。

刘少奇在全会代表中央政治局所作的报告包括三部分:

一、三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报告指出:从1950年6月党的三中全会到现在,已经过了三年半,党中央领导全党和全国人民进行了抗美援朝运动、和平解放西藏、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对知识分子的思想改造、“三反”、“五反”以及其他一系列的社会改革运动。在农村和工厂中进行了增产节约、劳动竞赛和爱国增产运动以及生产上的许多改革工作,大大地提高了工农业的生产水平。人民生活已有改善。使我国1952年胜利地完成了国民经济的恢复工作。社会主义和半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获得了重要增长,胜利地完成了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任务。从1953年开始,我国已进入社会主义改造和有计划的经济建设时期,开始执行第一个五年计划。中共中央政治局根据毛泽东的提议,确定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得到全国大多数人民的拥护。在总路线的鼓舞下,我们胜利地完成了第一个五年计划的第一年(1953年)的任务。在文化教育工作、民主建政工作、外交和国际活动方面,都进行了巨大的工作。团结全国各族、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统一战线工作有了重要的进步。党内教育、干部学习、整党建党工作也获得了不少成绩。现有党员650万人,党员成分已有改善,党员的觉悟程度和党的战斗力已有提高。我们各方面工作的伟大胜利是与各国人民的无私援助和深切同情分不开的。但是,党在各项工作中也还存在着缺点和错误,要求全党始终保持谦逊态度和批评与自我批评精神,为不断纠正和克服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而斗争。

二、关于召开党的全国代表会议。报告说,国家第一个五年计划的胜利完成是实现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一个决定性的关键。因此,中央政治局请求四中全会批准在1954年内召开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以讨论国家第一个五年建设计划纲要及其他有关各项问题。

三、为增强党的团结而斗争。刘少奇说,中央政治局根据毛泽东同志的建议起草了《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草案)》,现提交全会进行讨论。中央政治局考虑到党外、党内的各种状况,认为制定和通过这个决议是适时的,并且是绝对必要的。决议将极大地提高全党的觉悟、警惕性和战斗力。这是和全国人民的利益、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利益完全符合的。他指出,只要党内出现了个人主义的骄傲的人们,只要这种人的个人主义情绪不受到党的坚决的制止,他就会一步一步地在党内计较地位,争夺权利,拉拉扯扯,发展小集团活动,直至走上帮助敌人来破坏党、分裂党的罪恶道路。他还严厉地批评了无组织无纪律行为,他说:为着增强党的团结,政治局认为应当指出,在我们党内的某些同志中有一种说法和做法是错误的,即他们认为:只要他的意见自认为是对的,就可以不遵守党的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的原则,不受党的纪律的约束,就可以不服从领导,不按党的章程办事。这些同志应当认识违反党的民主集中制,破坏党的纪律,就是破坏党的团结,而破坏党的团结,就是破坏党的最高利益,危害党的生命。因此,这些同志必须深刻认识他们这种说法和做法。至于对那些坚持这种错误的说法和做法而不愿意改正的人,我们党就向他们进行坚决的斗争,以便使党的民主集中制、党的纪律不致遭到破坏,以便使党的团结不致受到损害。

刘少奇强调说:为了增强党的团结,反对破坏团结的言论行为,为了粉碎帝国主义者和反革命分子破坏我们党的团结的各种阴谋,为了反对混进党内来的各种敌对活动和敌对思想,为了正确地区别党内斗争的不同情况而采取不同的方针,都需要全党干部首先是高级干部有充分的革命警觉性和政治敏感。毛泽东同志在《整顿党的作风》的演说中曾经号召全党同志提高嗅觉,“对任何东西都要用鼻子嗅一嗅,鉴别其好坏,然后才决定欢迎它,或者抵制它”。这仍然应当成为我们的座右铭。

全会通过的《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共4部分内容:

一、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重要性。决议指出,过去依靠党的团结,党领导着全国人民战胜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分析了威胁党的团结的因素后,决议强调,中央认为,当此我国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紧要历史关头,有极大的必要唤起全党同志更加注意提高革命警惕性,更加增强党的团结。全党同志都应当认识,革命的团结是党的生命,是马列主义的基本原则,破坏党的团结就是违反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则,就是帮助敌人来危害党的生命。列宁和斯大林曾要求苏联共产党“保护我们党的一致,如同保护眼珠一样”。这同样应成为我们的格言。

二、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措施。决议根据多年积累的党内斗争的经验,规定了增强党的团结的六条具体措施:1.党的团结的利益高于一切,应当把维护和巩固党的团结作为指导自己言论行动的标准;2.党的团结的惟一中心是党中央,反对任何派别思想、小团体习气、地方主义、山头主义和本位主义,反对任何妨碍中央统一领导、损害中央的团结和威信的言论和行动;3.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遵守集体领导的原则,坚决反对分散主义和个人主义,反对骄傲情绪和个人崇拜;4.党的高级干部的重要政治活动和政治意见,应该经常向所属的党的组织报告和反映,特别重大者应直接向党中央报告和反映;5.全党高级干部应根据增强党的团结的原则来检查自己的言论和行动,凡是不利于团结的言论和行动都必须改正;6.每个党员对于任何有损于党的团结的言论和行动,应当进行批评和斗争。

三、关于实现党的团结的基础。决议指出,党的团结必须是也只能是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基础上的团结,在正确的政治原则和正确的组织原则的基础上的团结。为了增强党的团结,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充分发展党内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对有意识破坏党的团结,进行宗派活动、分裂活动,坚持错误不改者,必须进行无情的斗争,给以严厉的制裁直至驱逐出党。而对愿意改正错误的同志,要采取“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经过批评和斗争,达到团结的目的。并且强调,党的领导干部的团结是全党的团结的关键。

决议最后号召:全党干部都应当以身作则,同心同德,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一致的基础上,团结全党如同一个和睦的家庭一样,如同一块坚固的钢铁一样,以便团结整个工人阶级,团结全体劳动人民和全国人民,为战胜内外敌人的任何破坏阴谋,保证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伟大事业的胜利而斗争。

全会一致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决议》指出:1.全会一致认为,1950年党的七届三中全会至现在党的七届四中全会期间,党中央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都是正确的。党中央领导全国人民在各项工作中都取得了伟大的成绩;2.全会批准中央政治局所提出的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认为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宣传,业已在全党和全国人民中起了极其巨大的作用;3.全会批准中央政治局关于召开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决定。全会满怀信心地号召全党同志:加强党的组织性和纪律性,加强党内团结,加强学习,继续深入总路线的宣传,加强党对经济建设的领导,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为贯彻党的总路线,把我国建设成为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

党的七届四中全会是建国初期一次重要的会议。会后,广大干部和党员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这次会议的决议,大大加强了党的团结,从而保证了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实施。

第六届四中全会

1930年10月,共产国际给中共中央来信,提出立三的路线就是反国际的政治路线。从莫斯科回国不久,受到共产国际东方部副部长米夫器重的王明、博古等,通过不正常的途径比中共中央先获知这封信的内容,立刻打起“反对调和主义”的旗号,猛烈攻击三中全会后的党中央。王明还散发他的纲领性小册子《两条路线》(以后经过增订,改名《为中共更加布尔塞维克化而斗争》)。他们夸大资本主义在中国经济中的比重,夸大中国现阶段革命中反资产阶级斗争、反富农斗争的意义,否认中间营垒的存在;继续强调全国性的“革命高潮”和党在全国范围的“进攻路线”,急于夺取一个或几个包括有中心城市在内的主要省份的胜利;指责中国当时还没有建立起“真正的”红军和工农兵代表会议政府,宣称党内的主要危险是“右倾机会主义”、“实际上作中的机会主义”和“富农路线”。他们在党员中号召成立临时的中央领导机关,要求以“积极拥护和执行”他们路线的“斗争干部来改造和充实各级的领导机关”。他们的言论和活动造成党内严重的思想混乱。这时,一些受过李立三和三中全会批评的地方党组织和干部也纷纷起来要求改组党中央。控制全国总工会的罗章龙等乘机进行分裂党的活动。在这种混乱状况下,三中全会后的中共中央已难以正常工作。

1931年1月7日,在来到中国的米夫直接干预下,中共六届四中全会在上海召开。米夫将周恩来等人起草的六届四中全会决议弃之不用,自己起草了另一份决议,以远东局和中共中央政治局的名义,拟定了改组后的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和补选的中央委员名单,以突然袭击的方式通知参加人员到会。在到会的37人中,有王明等15人不是中央委员,占出席会议人数的40.5%,这些人不但有发言权、表决权,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

四中全会以批判三中全会的所谓对于“立三路线”的“调和主义”为宗旨,强调反对“党内目前主要危险”的“右倾”,决定“改造充实各级领导机关”。瞿秋白、周恩来等在会上受到严厉指责。原来不是中央委员、缺乏实际斗争经验的26岁的王明,由于米夫的支持,不仅被补选为中央委员,而且成为政治局委员。六届四中全会在党的历史上没有任何积极意义。从这时起,以王明为代表的“左”倾教条主义在党中央领导机关内开始了长达四年的统治。

四中全会后,国统区内党的工作出现了一片混乱。何孟雄、林育南、李求实等—批党的重要干部,由于叛徒告密而被捕牺牲。罗章龙等在反对四中全会的名义下擅自成立“中央非常委员会”,进行组织第二党的分裂活动,因而被开除出党。4月下旬,协助分管党的保卫工作、掌握大量中共中央核心机密的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顾顺章在武汉被捕叛变,向国民党建议以突然袭击的方式将中共中央机关和主要领导人一网打尽。这个极端机密的情报被打入国民党中央组织部调查科机要秘书钱壮飞获悉,他立刻派人连夜从南京赶到上海,报告中央特科负责人李克农转报党中央。在这个千钧—发的时刻,周恩来在陈云等协助下,果断地采取措施,保卫中共中央的安全,避免了—场后果严重的大破坏。6月下旬,担任中共中央政治局主席的向忠发又在上海因个人自由行动而被捕,很快叛变。在这种情况下,王明离开上海前往莫斯科,周恩来也被迫前往中央革命根据地的江西瑞金。由于在上海的中央委员和政治局委员都不到半数,在共产国际指示下,成立中共临时中央政治局,由博古、张闻天、卢福坦三人担任中央常委,博古负总责,继续推行以王明为代表的“左”倾冒险主义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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