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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外国留学生教育管理分会
释义

简介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外国留学生教育管理分会成立于1989年12月,是由从事外国留学生教育管理的专家、教授、领导干部和有关方面共同发起并得到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国性民间学术团体,现有自愿加入本会作为团体会员的全国接受外国留学生和访问学者的270所大学和学院。北京、上海、广东、江苏、天津、四川、浙江、山东、湖北、陕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成立了地区学会。

本会的宗旨是:坚持改革开放的方针,团结全国高等学校从事外国留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教师、教授、干部,探讨外国留学生教育工作的规律,与世界各国的同类社团进行业务交流,为促进外国留学生教育事业的发展,增进各国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友谊,发展国际间的教育合作做出贡献。

本会的任务是:组织全国性的或地区性的有关外国留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研讨活动;学习并借鉴世界各国外国留学生工作行之有效的经验;编辑并出版国内外有关外国留学生工作的信息资料;协助高等学校做好对外国留学生的咨询服务工作,帮助外国留学生克服由于文化差异带来的障碍;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有关外国留学生工作的信息和建议;办有会刊《外国留学生工作研究》(内部季刊),面向会员院校和有关部门免费交流。

领导机构: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理事组成理事会,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理事会选出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选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会每两年举行一次会议,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职权,常务理事会每年举行一次会议。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负责领导学会的全面工作,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常务理事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为本会日常办事机构,秘书长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

本会聘请著名教育家、科学家、社会活动家、热心外国留学生教育的知名人士担任名誉会长和顾问。

经费来源:团体会员单位缴纳的会费、政府教育部门的资助及其他事业收入,团体、个人捐赠。

本会办公地址:北京海淀区学院路15号北京语言大学内

邮政编码:100083

组织机构

理事长:刘川生

名誉理事长:张秀琴 刘京辉 闵维方 白章德

常务副理事长:史培军

副理事长(按姓氏笔画为序):

于继海 甘 晖 关乃佳 安玉祥 牟延林 许 珑 宋乃庆 张 宁 张文军 李岩松 杨 辉 杨新育 陈雨露 陈晓漫 陈晓峰 郑登文 胡小唐 赵 旻 赵德忠 徐宗本 钱 伟 康长兴 黄 劲 谢维和 褚 健

秘书长:邓理明

常务副秘书长:张奇伟

副秘书长(按姓氏笔画为序):

马进喜 白 瑜 张向阳 阮 林 杨亚南 杨庆梅 邱晓平 郑承军 赵 峰 赵 锋 唐裕华 夏红卫 徐培祥 曹士海 程家财

分支机构

全国出国留学工作研究会北京分会:

1991年7月3日,北京高等院校出国留学工作研究会在北京医科大学召开成立大会。53所高等院校派代表参加了大会。

北京高校出国留学研究会是北京市高等教育学会下属的群众性学术团体,也是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出国留学研究会的分支机构。研究会现有理事单位45个。第四届理事长单位是中国人民大学,副理事长单位有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常务理事单位包括北京师范大学、北京语言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化工大学等23家。研究会45家理事单位涵盖北京地区的各部委属高等院校和北京市属高等院校。15年来,在教育部国际司、国家留学基金委、北京市教委以及上级学会的领导下,研究会认真开展研讨会、报告会、对口交流会、专家咨询会等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对国家留学政策的调整和完善与北京高校之间的教育国际合作和出国留学交流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全国出国留学工作研究会中央机关分会:

1991年2月13日,中央国家机关留学工作研究会在北京正式成立。30多个部委派代表参加了成立大会。

全国出国留学工作研究会四川分会:

1991年11月13日,四川省高等学校出国留学工作研究会在四川西昌召开了成立大会。44所高校参加会议。

全国出国留学工作研究会中国科学院分会:

1992年3月24日,中国科学院出国留学工作研究会在贵阳市召开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学术研讨会,科学院系统90多个单位的100多位代表出席大会。

全国出国留学工作研究会山东分会:

1992年4月24日,山东省高等学校出国留学工作研究会在济南市召开成立大会。

全国出国留学工作研究会天津分会:

1992年6月20日,天津市出国留学工作研究会在天津大学召开成立大会。

全国出国留学工作研究会湖北分会:

1992年8月28日,湖北省高等学校出国留学工作研究会在武汉市华中理工大学召开成立大会。40多所高校的代表出席大会。

全国出国留学工作研究会江苏分会:

1995年1月13日,江苏省高等学校出国留学工作研究会在南京召开成立大会。首批会员单位50所高校的70位代表出席。10所高校的与会代表作了大会发言。

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留学工作研究会系全国各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各省.市.自治区及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出国留学工作管理机构在自愿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研究出国留学工作的群众性学术团体,是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所属专业性团体会员。

第二条 本会的宗旨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组织全国从事出国留学工作管理和研究的人员开展出国留学工作的研究和交流,探讨出国留学工作的科学规律和发展战略,不断提高上述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水平,为加速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三条 本会的任务

1、认真学习,研究和贯彻我国出国留学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令。

2、结合出国留学工作的实践,开展调查研究,为决策部门制定和不断完善出国留学工作政策和战略提供科学的依据。

3、组织不同层次和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

4、配合有关部门作好出国留学工作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5、编辑出版内部刊物《出国留学工作研究》。该刊物主要介绍各会员单位及其成员在出国留学管理工作中的经验、调查报告、理论研究、国际人才培养与流动的动态、留学服务和信息咨询等,促进相互交流,提高管理工作水平和扩大受益面。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本会的领导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的成员由团体会员单位推荐和协商产生。每届任期四年。理事会全体会议一般每两年召开一次。

第五条 理事会的职责

1、制订、修改和通过本会章程;

2、选举常务理事;

3、审核和通过常务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4、审议和决定本会的有关重大事宜。

第六条 在理事会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的职责。常务理事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

第七条 常务理事会的职责

1、向理事会提交工作报告;

2、选举会长、副会长;

3、根据会长提名任命秘书长,根据秘书长提名任命副秘书长。

4、审议和接纳团体会员。

5、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推荐本会的研究成果。

第八条 秘书处由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工作人员组成,在会长的指导下处理研究会的日常事务。

第三章 会 员

第九条 本会会员均为团体会员。凡承认本会章程.向本会提出申请的单位或部门,经常务理事会批准后,可成为本会的会员。

第十条 各地区或部门可以设立本会的地区或部门研究会。

第十一条 各地区或部门研究会的团体会员,同时也是本会的会员。

第十二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会的领导成员有推荐权和被推荐权;

2、有权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学术及交流活动;

3、有获得、使用本会印发的刊物和资料的优先权;

4、有权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5、遵守本会章程,按时交纳会费;

6、承担和完成本会所委办的任务。

第四章 经 费

第十三条 本会经费的来源为团体会员所交纳的会费,有关部门或个人所给予的补助和资助。

第十四条 本会经费使用要按照勤俭办事的原则,主要用于会务开支、办公费用、出版刊物等项目。财务收支情况由本会秘书处定期公布。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会章程自理事会通过之日起实行。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常务理事会。

第十六条 终止程序。如本会需要解散或停止活动,需经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票数通过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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