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
释义 |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是高等教育工作者及高等教育机构自愿组成的全国性研究高等教育科学的学术团体。学会接受中共教育部党组和民政部的领导。学会的宗旨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根本方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开展高等教育的理论与实际问题的研究,总结经验,探索规律,为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服务。 大事年表(科学发展观与中国高等教育论坛 加强高等教育研究机构建设工作研讨会 高等教育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 2004年高等教育国际论坛 学术研讨活动 科研工作 《中国高教研究》办刊情况 全国高教仪器设备展示会 培训工作) 简介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是高等教育工作者及高等教育机构自愿组成的全国性研究高等教育科学的学术团体。学会接受中共教育部党组和民政部的领导。学会的宗旨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根本方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开展高等教育的理论与实际问题的研究,总结经验,探索规律,为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服务。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成立于 1983年5月30日。第一、二届会长为蒋南翔同志(教育部原部长),第三届会长为何东昌同志(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第四届会长为周远清同志(教育部原副部长)。2006年4月1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召开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周远清同志再次当选为会长。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第五届理事会共有理事350名,常务理事222名。理事会成员有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高等学校负责人、中科院院士、知名教授及从事高等教育研究的专家、学者等。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现有单位会员108个。其中,有省级高等教育学会28个、行业高等教育学会15个、专业委员会(分会)56个、高校高等教育学会9个。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已形成遍及全国、联系各高等学校、覆盖众多学科和管理领域的组织网络。学会设有学术委员会,为学会的审议、咨询机构;学会常务理事会下设秘书处,为学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学会秘书处下设办公室、《中国高教研究》编辑部、学术部、高校技术物资中心等内设机构,另设有中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网、中国高等教育培训中心等附属机构。《中国高教研究》为学会的会刊。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 2003——2010年 备案序号:京ICP备10021028号 基本资料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成立于 1983年5月30日。第一、二届会长为蒋南翔同志(教育部原部长),第三届会长为何东昌同志(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第四届会长为周远清同志(教育部原副部长)。2006年4月1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召开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周远清同志再次当选为会长。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第五届理事会共有理事350名,常务理事222名。理事会成员有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高等学校负责人、中科院院士、知名教授及从事高等教育研究的专家、学者等。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现有单位会员108个。其中,有省级高等教育学会28个、行业高等教育学会15个、专业委员会(分会)56个、高校高等教育学会9个。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已形成遍及全国、联系各高等学校、覆盖众多学科和管理领域的组织网络。学会设有学术委员会,为学会的审议、咨询机构;学会常务理事会下设秘书处,为学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学会秘书处下设办公室、《中国高教研究》编辑部、学术部、高校技术物资中心等内设机构,另设有中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网、中国高等教育培训中心等附属机构。《中国高教研究》为学会的会刊。 主要机构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现有95个团体会员单位,业务工作涉及教学、科研、师资、思想政治教育、学生工作、后勤管理、校园安全保障等方面。2004年学会注重创新工作方法和管理模式,强调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加大对团体会员单位的业务指导与支持力度。2004年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系统的各学会、分会、专业委员会围绕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理论问题与现实问题,积极为地方社会经济服务,为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服务,开展高等教育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 召开了形式多样、学术水平较高、影响宽泛、针对性强、应用价值高、有创新、有特色的学术研讨会80余次。如秘书专业委员会举办了“秘书案例教学研讨会”,组织本领域的专家学者介绍国外先进的教育教学方法,交流、推广国内有特色、有创新的教学改革经验,为构建秘书教学创新体系做出了积极的探索。 大事年表科学发展观与中国高等教育论坛2004年6月19日—20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和山东省教育厅联合在青岛大学召开“科学发展观与中国高等教育”论坛。参加论坛的有高校的校长、书记,高等教育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老教育工作者30余人。在学会的组织推动下,各分会、研究会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展了一系列的学术研究活动:宁夏高等教育学会把“高等教育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作为2004年学会的重点工作;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围绕科学发展观这一主题,就省内高等教育的规模与质量问题、高等教育理论与实践,高等教育的发展与学科建设等问题展开了深入的探讨;天津市高等教育学会利用研讨会、交流会和专家报告会等多种形式,自觉推动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 加强高等教育研究机构建设工作研讨会2004年10月10日,学会组织召开了“加强高等教育研究机构建设工作研讨会”。来自省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所)、高校教科院(高教所、室)、学会及有关分支机构的代表近200人出席了会议。周远清会长为大会作了《重视与加强教育科学研究,推进教育创新》的主题报告。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北京市教科院、三峡大学、中国传媒大学等单位介绍了本单位以研究促发展,以研究服务于发展的先进经验。代表们围绕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及高教研究机构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高等教育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2004年学会于4月24日开展了高等教育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活动。经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初评和推荐、专家评审会评定、社会公示、学会审定等程序,评出优秀高等教育学博士论文9篇。在“2004年高等教育国际论坛”上,学会对获奖的优秀博士论文进行了表彰,向论文获奖者及其导师颁发了证书及奖金。此次评选、表彰活动在高等教育学领域尚属首次。 2004年高等教育国际论坛11月11日—12日,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广东省教育厅、中山大学联合举办的“2004年高等教育国际论坛”在珠海召开。参加此次论坛的有中外著名大学的校长、教育理论家、一线教育工作者以及高等教育学博士生220余人。论坛收到代表提交的论文100余篇。教育部副部长吴启迪出席论坛开幕式并讲话。周远清会长作了主题报告,潘懋远、卢铁城、程天权、张伟江、张德祥、王义遒,法国巴黎高师校长Gabriel Ruget教授,瑞典卡罗琳斯卡医学院副校长Hans Forssberg教授等30余位中外大学校长、专家在论坛上作了学术演讲。此次论坛的主题是“特色·个性·人才强国战略”。论坛继续举办了博士生分论坛。 在主论坛和三个专题分论坛上,代表们围绕各种类型的高等学校如何科学定位,办出特色,协调发展;如何培养学生的个性,如何挖掘、引导、发扬个性,使个性成为创造性;高等教育在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中如何做出更大的贡献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学术研讨活动2004年5月23日—24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与中国教育学会、教育部师范司联合在北京召开了“教师教育论坛”。参加论坛的代表有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教育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150多所著名高等学校和知名中小学的校长、骨干教师,共约290余人,提交论文150余篇。50余名代表在教师教育体制和机制创新分论坛、教师培养培训模式创新分论坛、教师教育课程教学改革分论坛上发言。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与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于6月26日在北京联合召开了“邓小平与中国高等教育——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00周年”理论研讨会。教育部副部长赵沁平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会长周远清及知名老教育工作者、高等院校的校长书记、教育科学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等80余人参加了研讨会。 7月17日—19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与东北林业大学联合在哈尔滨召开“21世纪中国高等教育质量控制”学术研讨会。 11月6日—8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与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浙江树人大学联合举办“中外民办高等教育发展论坛”。 科研工作2004年,《20世纪的中国高等教育》子课题——《学位制度与研究生教育卷》正式出版发行。启动了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十五”重点课题《高水平高等学校综合水平评估研究》。承担了教育部高教司《中国高等职业院校管理》课题的研究任务。 《中国高教研究》办刊情况2004年,为纪念邓小平诞辰100周年,组织刊发了教育部老领导何东昌、副部长赵沁平、会长周远清及一些老专家、老教育工作者的纪念文章。为配合高等教育国际论坛的召开,围绕“个性·特色·人才强国战略”这一主题,集中刊发了10余篇由著名专家、学者、高校领导撰写的高质量学术论文。配合中央8号和16号文件的发表,加大了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成果的宣传推广力度。刊发了一些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调研报告、教学经验总结和反映全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成果和动态信息。继续组织进行了全国范围内有关高等教育科研论文成果的汇编统计工作,统计范围增至14家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共收录有效论文3533篇,675个单位的论文被统计排名,10余家媒体先后转载了统计结果。 全国高教仪器设备展示会2004年5月和10月,学会分别成功举办了春、秋两季全国高教仪器设备展示会。两届展示会共计有1400余家教学仪器设备厂商和2000多所高校的4600多位组团驻会代表和20000多位非驻会代表出席了展示会。目前,全国高教仪器设备展示会已成为我国会展经济中的一个知名品牌,成为沟通教学仪器设备厂商和高等学校的桥梁,在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培训工作与教育部高教司、社政司、人事司、科技司等部门合作,为高校广大干部教师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18个,培训干部教师4000人次。如“中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学术报告”、“扩招形势下的研究生培养工作研讨会”、“高职两年制学制改革研讨会”、“全国高职高专骨干教学管理人员培训班”、“全国高校收入分配理论研讨会”、“学习贯彻中央16号文件理论研讨会”等。 学会章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科研规划课题的指导与管理,有组织有计划地推动群众性教育科研活动,加强对课题的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双百”方针,深入研究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实际问题,努力为教育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服务,为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践服务,为繁荣教育科学服务。 第三条 课题的申报立项,必须遵循下述原则: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与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教育部有关政策相一致; 2.与本地区、本学科领域的实际相结合,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提倡前瞻性、独创性、可操作性; 3.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体现教育科学研究活动的群众性。 第四条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面向全国,接受来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及社会各界教育研究工作者,特别是高校广大教师申报的课题。 第二章 组 织 第五条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领导学会的教育科学研究工作。主要职责有:制定并发布规划指南和管理办法;组织课题申报、立项评审;学术咨询;重大课题、重点课题成果的鉴定和宣传推广;指导分支机构和单位会员的科研工作等。 第六条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部具体负责科研课题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委托各分支机构和单位会员(以下称受委托单位)依照本办法对有关课题实施课题申报和课题管理。 第三章 申报与评审 第八条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科研课题指南每五年发布一次。自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课题申报。评审在通知发布后四个月内进行。 第九条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科研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申报的课题按照申请人申报的类别立项,由学会学术委员会确定。 第十条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科研课题除重大、重点课题外,均设立同类别的自筹经费课题。 第十一条 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 1.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3.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请。 4.申请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5.青年课题的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35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 第十二条 课题申请程序: 1.根据课题指南,结合本地区或单位教育实践中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确定课题,按要求填写《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式五份; 2.申请人员的申请书由单位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后,报各自所在系统的高教学会、专业研究会,由其签署审核意见后集中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部。 3.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部不受理个人直接报送的申请书。 4.自筹经费课题与资助经费课题评审时将分类进行,故申报时必须明确经费类别。凡申报资助经费课题的,申请经费数额要恰当,预算要合理。凡申报自筹经费的,经费预算一栏不填,出资单位或所在单位须在所在单位的意见栏内填写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 5.明确课题完成时限。根据课题性质和成果形式,以研究报告或论文为主要成果的应用研究、调查研究、决策咨询研究等完成时限一般为1-2年,需要一定周期的实验研究和以专著为主要成果的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4年,最长不超过5年。 6.须使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印制的规范的立项申请书(包括按原规格复印)可加另页。 7.课题申请者需交纳课题评审费每项100元。各学会、专业研究会秘书处在受理申报时先行代收,再向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部报送课题申请书时集中面交或寄交。 8.不按上述要求填写的,不予评审。 第十三条 经评审同意立项的课题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颁发立项通知书,研究工作即可启动,同时通报受委托单位和推荐单位备案。 第四章 管 理 第十四条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部对全部课题负有管理职责,并指导受委托单位的管理工作。 课题实行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管理工作主要有评审立项、开题检查、日常管理、年度检查、中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和结题等。 检查和抽查内容包括:队伍建设、档案、经常性活动、简报、成果转化等。 第十五条 经费管理: 1.课题申报时须同时说明经费来源; 2.经费的筹集和使用要符合国家有关财务制度以及本单位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课题组须书面报请所在单位同意后, 报受委托单位。受委托单位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部备案: 1. 变更课题主要负责人; 2. 变更课题名称或研究内容做重大调整; 3. 课题完成时间延期; 4. 通讯地址、电话、联系人等情况变动。 第十七条 凡违反国家法律及教育部、民政部有关规定者、有剽窃和弄虚作假行为者、与课题设计不符或学术质量低劣者、到期不能完成者,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撤销其课题。 第十八条 课题研究工作完成时,应接受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或受委托管理单位组织的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原则上重大课题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组织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其他由受委托单位组织)。成果鉴定必备的文件有:开题报告、研究工作(实验或调研)报告、成果主件及必要的附件、课题申请书复印件、成果被决策部门采纳或在教育教学中应用推广情况介绍等。 第十九条 鉴定一般采取通讯或会议两种方式。每个课题的鉴定专家一般为5至7人,并设一名组长。专家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或受委托单位指派,也可以由课题组聘请,但须经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或受委托单位批准。课题组成员不能担任本课题的鉴定专家。 课题鉴定一般由课题组自行组织。 第二十条 课题鉴定程序: 1.课题组向受委托单位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部(重大课题)提出鉴定申请; 2.准备好鉴定的必要文件(一式5-7份); 3.聘请鉴定专家或接受指派的鉴定专家,并将文件送交专家; 4.专家鉴定后送(邮寄)交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部或受委托单位。以会议方式鉴定者,由专家组共同确定并由组长签署意见;以通讯方式鉴定者,各专家将鉴定寄交组长,组长根据多数人的看法签署意见后再上报。 第二十一条 结题验收: 在专家鉴定的基础上,经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确认,发放《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结题证书》。 第二十二条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将对结题的成果择优推荐相关报刊发表、报送有关部门作为决策参考,或在一定范围内推广。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属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正面评价国际政治学在中国是一个新兴的学科和专业,为开展教学研究与交流,推进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国际政治研究专业委员会组织本专业的专家学者,围绕推进理论建设,创建中国学派举行了一系列的学术研讨会、教学改革经验交流观摩活动。各学会、专业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等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四川省高教学会召开“四川省高校精品课程研讨会”,海南省高教学会组织全省首届高职高专大学生英语口语大赛,江西省高教学会参加了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高校省级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选拔工作及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的评审、教学名师奖的评选等活动。宁夏高教学会把“高等教育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作为2004年学会学术工作的主题。学习科学研究会召开了“学习科学论坛”,编辑出版的《学会学习》、《学习风格》,发行几十万册,在高校及大学生中产生了广泛的影响。更多的学会、专业委员会,发挥人才荟萃的优势,深入到教育教学第一线,直接服务于教育教学改革,承担了大量的调研、评估、课程改革方案设计、教学观摩等具体工作,为本地区、本行业的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做出了贡献。 2004年,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清华大学等高校先后成立高等教育学会,在发挥重点大学重视与加强教育科学研究,提升我国高等教育研究的总体水平,加强院校研究与管理,促进高等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方面又有了新的进展。中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网在试运行10个月后,于教师节当日正式开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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