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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中共中央北方局
释义

中共历史存在过多个北方局。

(1)1924年12月7日 中共中央、青年团中央和共产国际代表联席会上,决定成立“常设性”、“享有全权”的中共中央北方局,李大钊任书记、谭平山为副书记。北方局负责直隶、山西、山东、河南、内蒙、满洲等地党的工作。1925年初即撤销。

(2)1927年八七会议后,中央临时政治局决定设立中共中央北方局、南方局;并派王荷波、蔡和森赴北方局,张太雷赴南方局工作。9月初,中央北方局在北京成立,书记王荷波,秘书长蔡和森,委员有彭述之、张昆弟、刘国庄、杨善南。负责领导顺直、山东、满洲、山西及内蒙的党组织。9月下旬,北方局从北京迁驻天津。10月18日王荷波在北京被捕,不久牺牲。由蔡和森主持北方局工作。11月11日,中央决定撤销北方局。

(3)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和抗日战争时期中共中央在北方各省的代表机关。

1930年8月,由顺直省委改组而重建北方局。书记贺昌,组织部长阮啸仙,宣传部长余泽鸿,秘书长陈复,军委书记张兆丰。1933年3月孔原任书记。1935年5月高文华任书记。1936年4月,刘少奇任书记,彭真任组织部长,陈伯达任宣传部长,林枫任秘书长。抗日战争时期,杨尚昆、彭德怀、邓小平先后任书记,领导华北敌后抗战、根据地建设及敌占区党的组织。1945年8月20日,改称晋冀鲁豫中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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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9: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