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法简明条约 |
释义 | 背景1884年5月11日,在德国人德璀琳的斡旋之下,李鸿章与法国海军中校福禄诺在天津签订《中法简明条约》。 主要内容(一)中国承认法国占有全部越南; (二)中国将驻北圻的军队调回边界,并对越法之间所有已定与未定条约一概不加过问; (三)法国不索赔款,但商品可从云南、广西输入中国内地; (四)法国答应在与越南订约时,决不出现有损中国体面的字样; (五)三个月后,双方各派全权大臣,照以上各节,制定详细条款。 后续6月6日,法国又强迫越南签订了第二次《顺化条约》,以确定对整个越南的殖民统治。《中法简明条约》的签订,标志着中法战争第一阶段的结束。 然而,还未等到清军从北圻撤走,法军便迫不及待地进兵谅山附近,开枪打死清军代表,炮击清军阵地,清军被迫反击,法国借机撕毁《中法简明条约》,进攻马尾军港,中法战争全面爆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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