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直接民主 |
释义 | 间接民主的对称。英文为direct democracy指公民直接参与、讨论、决定和管理国家与社会事务的民主形式。一般包括在具体事务上的直接民主和国家体制上的直接民主两个层面的涵义。现代国家中的直接选举、全民公决以及通过听证会等方式直接参与公共事务的讨论决定等,是直接民主的不同表现形式。我国在国家体制上实行的是间接民主,但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也实行和提倡直接民主,如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城乡基层推行群众自治制度、企事业单位实行职工民主管理等,都是直接民主在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具体表现。直接民主的发展有一个历史过程,随着人类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直接民主的范围将逐步扩大。 直接民主制是一种民主体制的理论。该理论认为每一个公民也应该可以直接参与所有政策的制订,而方法是全体投票来决定,例如公民投票便是其中一种实践直接民主的方式。不过要动所有公民经常为政策投票,需要动用到过多人力物力,并不切实际,因此在现实世界上,大多数民主国家使用的主要是代议民主制,只会在少数极为重要的政策才举行全民公决。西方国家只有瑞士通常使用全民投票决定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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