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之子于归 |
释义 | 出自《诗经·国风·周南·桃夭》:“之子于归,宜其室家。”之子于归,指这位女子就要出嫁了。 作品名称:之子于归 作品出处:诗经 作者:孔丘 词语解释【词语】之子于归 【释义】 “之子”:之,这;子,古代兼指儿女,在这里专指女性;“于归”:古代指女子出嫁。于,虚词,无实义;归,回家。古人认为,女子嫁到夫家,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回到了家,亦即夫家才是一个女子的最终归宿。文人用“于归”作为“嫁人”的替代语,在婚礼间或婚宴上表示对新人,特别是新娘子的祝福,可谓颇具文化品味。 【出处】 《诗经·国风·周南·桃夭》:“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朱熹集传:“妇人谓嫁曰归。” 【引文】 清李渔《蜃中楼·双订》:“他日于归,不知嫁着甚么男子,好生愁闷。” 郭沫若《棠棣之花》第二幕:“我记得你还有一位令姐,怕已经于归了吧?” 《诗经·邶风·燕燕》的之子于归燕燕于飞,差池其羽。之子于归,远送于野。瞻望弗及,泣涕如雨。 燕燕于飞,颉之颃之。之子于归,远于将之。瞻望弗及,伫立以泣。 燕燕于飞,下上其音。之子于归,远送于南。瞻望弗及,实劳我心。 仲氏任只,其心塞渊。终温且惠,淑慎其身。先君之思,以勖寡人。 燕燕:即燕子燕子。差池其羽:形容燕子张舒其尾翼。 颉(音洁):上飞。颃(音航):下飞。 伫:久立等待。 南:一说野外。 仲:排行第二。氏:姓氏。任:姓。只:语助词。终:既,已经。 勖(音续):勉励。 《诗经·召南·鹊巢》》中的之子于归维鹊有巢⑴,维鸠居之⑵;之子于归⑶,百两御之⑷。 维鹊有巢,维鸠方之⑸;之子于归,百两将之⑹。 维鹊有巢,维鸠盈之⑺;之子于归,百两成之⑻。 ⑴维:发语词。鹊:喜鹊。有巢:比兴男子已造家室。 ⑵鸠:一说鳲鸠(布谷鸟),自己不筑巢,居鹊的巢。贵州民间传说斑鸠不筑巢,居其他鸟类筑的巢。 ⑶归:嫁。 ⑷百:虚数,指数量多。两:同辆。御(yà亚):同“迓”,迎接。 ⑸方:并,比,此指占居。 ⑹将(jiāng江):送。 ⑺盈:满。此指陪嫁的人很多。 ⑻成:迎送成礼,此指结婚礼成。 《诗经·周南·桃夭》中的之子于归桃之夭夭,翠绿繁茂的桃树啊, 灼灼其华。花儿开得红灿灿。 之子于归,这个姑娘嫁过门啊, 宜其室家。定使家庭和顺又美满。 桃之夭夭,翠绿繁茂的桃树啊, 有蕡其实。丰腴的鲜桃结满枝。 之子于归,这个姑娘嫁过门啊, 宜其家室。定使家庭融洽又欢喜。 桃之夭夭,翠绿繁茂的桃树啊, 其叶蓁蓁。叶子长得密稠稠。 之子于归,这个姑娘嫁过门啊, 宜其家人。定使夫妻和乐共白头。 夭夭(音yao):少壮茂盛貌。灼灼(音zhuo):花朵盛开的样子。华:花。之子:这个人,那个人,此指新娘。于归:出嫁。宜:使……和顺。室家、家室、家人:均指家庭,倒文以叶韵。《左传》:“女有家,男有室。室家谓夫妇也。”或云:“室谓夫妇所居;家谓一门之内。”(家:叶音gǖ)。蕡(fen):果实丰腴,红白相间,果将熟的样子。蓁蓁(音zhēn):树叶繁茂貌。 《桃夭》是《诗经·国风·周南》里的一篇,是贺新婚歌,也即送新嫁娘歌。在新婚喜庆的日子里,伴娘送新娘出门,大家簇拥着新娘向新郎家走去,一路唱道:“桃之夭夭,灼灼其华……”红灿灿的桃花比兴新娘的美丽容貌,娶到这样的姑娘,一家子怎不和顺美满呢!果实累累的桃树比喻新娘将会为男家多生贵子(旧观念多子多福),使其一家人丁兴旺。枝叶茂密的桃树比兴新娘子将使一家如枝叶层出,永远昌盛。通篇以红灿灿的桃花、丰满鲜美的桃实、青葱茂盛的桃叶来比对新婚夫妇美好的青春,祝福他们的爱情象桃花般绚丽,桃树般长青。此诗运用迭章、迭句手法,每章结构相同,只更换少数字句,这样反复咏赞,音韵缭绕;优美的乐句与新娘的美貌、爱情的欢乐交融在一起,十分贴切地渲染了新婚的喜庆气氛。 据说辛亥革命以后,一些乡村里举行婚礼时,还“歌《桃夭》三章”,可见这是自古流传的贺新婚诗。至今不少地方婚庆时也要唱赞美歌,内容大体与《桃夭》相同。笔者在广州市看到一些婚庆人家贴着“之子于归”的横联,也是取意于《桃夭》。人们常说的“桃花运”,当源出于此诗。 之子于归的解读《诗经》周南.桃夭篇:“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桃之夭夭,其叶秦秦。之子于归,宜其室家。”你能译成白话文吗? 相信一般学者都会将之翻译如下:“桃树啊!多么茂盛,开着艳丽的红花。美丽姑娘出嫁了,多适合她的人家。桃树啊!多么茂盛,结出累累的果实。美丽姑娘出嫁了,多适合她的家室。桃树啊!多么茂盛,绿叶茂密成荫。美丽姑娘出嫁了,多适合她的家人。”其中,关于“于归”一词大概会注解为:“古代称女子出嫁为于归。”“室家”一词会注解为:“指女子所嫁的人家”。 从台湾南部传统的“冥婚”习俗来观察,我有着不同的解读。 传统汉族习俗有“大年初二回娘家”,台湾社会指出嫁女儿回家为“转去后家昔”,为什么?这须从宗祀继承谈起,依儒家传统,女子结婚当日首要大事就是进大厅祭拜夫家列祖列宗,是一昭告众神、鬼、人该女子即刻起归属夫家,冠夫姓的道理也在此(日本则更干脆,去原姓换夫姓),再依传统,男子为房、为丁,房中有室,此室合宜婚配女子,所以诗经“宜其室家”之义昭昭在此,相对的,女子怎能再以原来的家为家,称之为“娘家”、“后家昔”至为适切。如此,“之子于归”之义,应译为:“这个女子啊!终于回家(夫家)了”,方为妥适,所以,于归之喜是为回家之喜,怎能不喝酒庆祝。 依照上述解释来衍申,女子未出嫁(嫁者,女子之家也)就是未进入“夫家”的厅堂,万一不幸身亡,自然不能列名“理论上的夫家”之“列祖列宗”的牌位上,如此,自无直属或旁支之后嗣祭祀。从情感上而言,女未嫁而亡,势将成游荡的孤魂,倘能完成其“于归”仪式,才是善终,所以,在这样的架构下台湾南部“冥婚”的习俗,方有合理化根源。 《诗经·周南·桃夭》 这首诗非常有名,即便只读过很少几篇《诗经》的人,一般也都知道“桃之夭夭,灼灼其华”。这是为什么呢?我想,无非有这样几个原因:第一,诗中塑造的形象十分生动。拿鲜艳的桃花,比喻少女的美丽,实在是写得好。谁读过这样的名句之后,眼前会不浮现出一个象桃花一样鲜艳,象小桃树一样充满青春气息的少女形象呢?尤其是“灼灼”二字,真给人以照眼欲明的感觉。写过《诗经通论》的清代学者姚际恒说,此诗“开千古词赋咏美人之祖”,并非过当的称誉。第二,短短的四字句,传达出一种喜气洋洋的气氛。这很可贵。“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细细吟咏,一种喜气洋洋、让人快乐的气氛,充溢字里行间。“嫩嫩的桃枝,鲜艳的桃花。那姑娘今朝出嫁,把欢乐和美带给她的婆家。”你看,多么美好。这种情绪,这种祝愿,反映了人民群众对生活的热爱,对幸福、和美的家庭的追求。第三点,这首诗反映了这样一种思想,一个姑娘,不仅要有艳如桃花的外貌,还要有“宜室”、“宜家”的内在美。这首诗,祝贺人新婚,但不象一般贺人新婚的诗那样,或者夸耀男方家世如何显赫,或者显示女方陪嫁如何丰盛,而是再三再四地讲“宜其家人”,要使家庭和美,确实高人一等。这让我们想起孔子称赞《诗经》的话:“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孔子的话内容当然十分丰富,但其中是否也包括了《桃夭》篇所反映出的上述这样一种思想呢?陈子展先生说:“辛亥革命以后,我还看见乡村人民举行婚礼的时候,要歌《桃夭》三章……。”(《国风选译》)联系到这首诗所表达的思想,农民娶亲“歌《桃夭》三章”,便是很可理解的了。 《桃夭》篇的写法也很讲究。看似只变换了几个字,反复咏唱,实际上作者是很为用心的。头一章写“花”,二章写“实”,三章写“叶”,利用桃树的三变,表达了三层不同的意思。写花,是形容新娘子的美丽;写实,写叶,不是让读者想得更多更远吗?密密麻麻的桃子,郁郁葱葱的桃叶,真是一派兴旺景象啊! 这首诗不难懂,但其中蕴藏的道理,却值得我们探讨。 一个问题是,什么叫美,《桃夭》篇所表达的先秦人美的观念是什么样的?“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很美,艳如桃花,还不美吗?但这还不行,“之子于归,宜其室家”,还要有使家庭和睦的品德,这才完满。这种美的观念,在当时社会很为流行。关于真善美的概念,在春秋时期已经出现。楚国的伍举就“何为美”的问题和楚灵王发生了争论。伍举说:“夫美也者,上下、内外、大小、远近皆无害焉,故曰美。若于目观则美,缩于财用则匮,是聚民利以自封而瘠民也,胡美之为?”(《国语·楚语》)很清楚,伍举的观点是“无害即是美”,也就是说,善就是美。而且要对“上下、内外、大小、远近”各方面都有分寸、都无害。这种观点最主要的特点是强调“善”与“美”的一致性,以善代替美,实际上赋予了美以强烈的政治、伦理意义。“聚民利以自封而瘠民也,胡美之为?”那意思是说,统治者重赋厚敛,浪费人力、物力,纵欲无度,就不是美。应该说,这种观点在政治上有一定的意义。但它否定了“善”与“美”的差别,否定了美的相对独立性,它不承认“目观”之美,是其严重局限。这种美的观念,在当时虽然也有其对立面,也有人注意到了“目观”之美,但这种善即是美的观点,在先秦美学中应该说是具有代表性的,而且先秦儒家的美学观念,主要是沿着这个方向发展的。 孔子也持着这样一种美学观点,“《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他赞赏“诗三百”,根本原因是因为“无邪”。他高度评价《关雎》之美,是因为它“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八佾》),合于善的要求。在评价人时,他说:“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骄且吝,其余不足观也已。”(《论语·泰伯》)善与美,善是主导方面。甚至连选择住处,孔子也说:“里仁为美。”(《论语·里仁》)住的地方,有仁德才是“美”的地方。可见,孔子关于美的判断,都是以善为前提的。 但孔子的美学观,毕竟是前进了。它已经不同于伍举的观点,已经开始把美与善区别开来,作为不同的两个标准来使用了。“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论语·八佾》)当然,通过对《韶》与《武》的评价,还是可以看出,“尽美”虽然被赋予在“尽善”之外的一个相对独立的地位,但只是“尽美”,还不能说是美,“尽善”才是根本。 至此,我们回头再来看看《桃夭》篇,对它所反映的美学思想,恐怕就更好理解了。在当时人的思想观念中,艳如桃花、照眼欲明,只不过是“目观”之美,这还只是“尽美矣,未尽善也”,只有具备了“宜其室家”的品德,才能算得上美丽的少女,合格的新娘。 第二个问题随之而来,美的具体内容不仅仅是“艳如桃花”,还要“宜其室家”,也就是美与善之结合,那么,我们应该怎样认识和评价这种观念呢?先秦人为什么把家庭和婚姻看得那么重要呢? 把婚姻和家庭看得十分重要,还不仅仅反映在《桃夭》篇中,可以说在整部《诗经》中都有反映。在一定意义上说,《诗经》是把这方面的内容放在头等地位上的。《桃夭》是三百零五篇的第六篇,不能不说它在《诗经》中的地位是很为突出的。如果我们再把《桃夭》篇之前的五篇内容摆一摆,就更可以清楚地看出,婚姻和家庭问题,在《诗经》中确实是占有无与伦比的地位。 三百篇的第一篇是《关雎》,讲的是一个青年男子爱上了一个美丽的姑娘,他日夜思慕,渴望与她结为夫妻。 第二篇《葛覃》,写女子归宁,回娘家探望父母前的心情,写她的勤、俭、孝、敬。 第三篇《卷耳》,写丈夫远役,妻子思念。 第五篇《螽斯》,祝贺人多生子女。 第六篇,即《桃夭》,贺人新婚,祝新娘子“宜其室家”。 以上是三百篇的头几篇(除掉第四篇),它们写了恋爱,结婚,夫妻离别的思念,渴望多子,回娘家探亲等等,可以说把婚姻生活中的主要问题都谈到了。 一部《诗经》,三百零五篇,开卷头几篇几乎全部是写婚姻家庭问题的,岂不令人深思?不论是谁编辑的“诗三百篇”,不论孔子是删诗了、还是整理诗了,抑或是为“诗三百篇”作了些正乐的工作,都不容置疑地说明了他们是十分重视婚姻和家庭问题的。 我们应该怎样认识和评论这个问题呢?春秋战国时期,生产力水平还很低下,家庭是社会的最基本单位,每个人都仰仗着家庭迎接困难,战胜天灾,争取幸福生活,当然希望家庭和睦、团结。娶亲是一件大事,因为它关系到家庭未来的前途,所以,对新人最主要的希望就是“宜其室家”。这很容易理解。 从统治者方面来说,就要复杂多了。《礼记·大学》引到《桃夭》这首诗时说:“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人。”这可真是一语道破。家庭是社会的最基本单位,家庭的巩固与否与社会的巩固与否,关系十分密切。到了汉代,出现了“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五种关系)之说。不论“三纲”,还是“五常”,它们都以夫妇关系为根本,认为夫妇关系是人伦之始,其它的四种关系都是由此而派生出来的。宋代理学家朱嘉说:“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男女者,三纲之本,万事之先也。”(《诗集传》卷七)从这段论述,我们也可以看出统治者为什么那么重视婚姻、家庭问题。听古乐唯恐卧,听郑卫之音而不知倦的魏文侯有一段名言,说得很为透僻。他说:“家贫则思良妻,国乱则思良相。上承宗庙,下启子孙,如之何可以苟,如之何其可不慎重以求之也!”“宜家”是为了“宜国”,在他们眼里,“宜家”与“宜国”原本是一回事,当然便被看得十分重要了。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不论自古以来多少解经者就《桃夭》作过多少文章,但象小桃树那样年轻,象春日骄阳下桃花那样鲜艳、美丽的少女,却永远活在读者心里。人们衷心祝愿她:“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地方风俗】 在广东地区的婚宴习俗中,也有使用该词。男女家合宴称为:(男方姓)(女方姓)联婚;若男家单独宴请称为:(男方姓)府迎亲;若女家单独宴请称为:(女方姓)府于归。例如,一位张姓男子与何姓女子结婚,若双方合宴称为:张何联婚;若张家单独宴请称为:张府迎亲;若何家单独宴请称为:何府于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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