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知晓权 |
释义 | 知晓权是西方新闻理论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1945年,美国记者肯特·库柏首先使用了“知晓权”(The Right to Know)的概念,指的是民众享有通过新闻媒介了解其政府工作情况的法定权利。西方新闻界非常强调知晓权,总的来说他们认为知晓权至少有4个重要作用(参见《西方新闻理论评析》,徐耀魁主编,新华出版社1998年出版): 1.知晓权是公民行使一切民主自由权利的基本前提。 2.知晓权是现代国家民主宪政的基础要素。 3.知晓权作为公众的一项社会权利和政治权利,是信息化社会所导致的一种必然性。 4.知晓权是防止出现恶劣政府的必要条件。 广义:指社会成员获得有关自身处所的环境及其变化的信息、保障社会生活所需要的各种有用的信息的权利,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它也是人的生存权的基本内容之一。 狭义:指公民对国家的立法、司法和行政等公共全力机构的活动所拥有的知情或知察的权利,这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也意味着公共权利机构对公民负有信息公开的责任和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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