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郑宗玉 |
释义 | 烈士简介郑宗玉(1911-1936),原名郑木金,又名郑保芳,化名朱玉、珠玉、宗毓、陈宗玉、李宗玉等,福建省福安县溪潭乡濑洋村人。少年时代因家境贫寒辍学前往穆阳当学徒,早年与马立峰结为莫逆之交,1929年在马立峰引导下参加革命活动,193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1年4月,组织领导溪北洋36个村农民到城关请愿,取得反鸦片捐运动的胜利。1932年1月任福安中心县委委员,领导福安西区的土地革命斗争。同年7月,参与组建闽东北工农游击第一支队,参与领导和组织9月14日的兰田暴动。1933年8月当选福安革命委员会副主席,将苏区延伸至周宁一带,使革命根据地连成一片。同年底调任中共福霞(福安、霞浦)边委书记。1934年1月,福霞边委改为县委,任福霞县委副书记。不久,任中共福安中心县委委员兼福霞县委书记。同年11月后,历任中共霞鼎(霞浦、福鼎)县委书记、福寿(福安、寿宁)县委书记等职,领导福鼎、霞浦和福安、寿宁边界地区的反“围剿”游击战争。1935年10月,中共闽浙边临时省委成立后,任中共闽东特委常委,与阮英平一起,率闽东红军独立师一部向福鼎和浙江南部的泰顺、平阳边界挺进,建立中共鼎泰(福鼎、泰顺)区委,恢复鼎泰革命根据地。1936年3月任中共闽浙边临时省委委员兼浙南特委书记、游击第五纵队军代表,指导福鼎、鼎平(福鼎、平阳)、泰顺三个县委的工作,为恢复和发展闽东、浙南革命根据地做出重要贡献。1936年9月,在中共闽浙边临时省委开展肃“AB团”运动中蒙冤罹难。1955年中共福安地委为郑宗玉平反昭雪,追认郑宗玉为革命烈士。 生平经历民国18年(1929年)8月,郑宗玉参加了中共福安县委领导人郭文焕、陈铁民深入农村,宣传革命,发动农民进行抗租、抗债、抗税的斗争,同年就加入中国共产党。 民国20年4月,郑宗玉按中共组织的指示,发动溪北洋36村农民掀起反鸦片捐的斗争,组织400余人前往福安县城请愿,强烈要求减低税额,反对捐蠹包揽,要求由农民自己分摊,群情激昂,声势浩大,赢得社会舆论的同情和支持,终迫使军阀劣绅退让,斗争取得胜利。 民国21年9月,郑宗玉配合马立峰、詹如柏领导“蓝田暴动”,组建闽东北工农游击队第一支队。民国22年8月,他任福安县革命委员会副主席,亲率游击队经过苦战将苏区延伸至周墩一带,使革命根据地连成一片。同年10月起,他历任福霞边委书记、福霞县委副书记、霞鼎县委书记。民国23年2~6月,郑宗玉任中共福安中心县委委员,他的家乡溪北洋14个村均建立苏维埃政权,全面推行分粮分地政策。民国24年8月,升任闽东特委委员。曾与阮英平率领红军独立团向福鼎、泰顺、平阳边界挺进,先后历经前岐东区的五岱、战坪洋、柘坑下,泰顺的金山大湖、富洋、彭坑等地,转至福鼎的岩阳、牛栏岗,建立鼎泰区委。 民国25年3月,郑宗玉任浙南特委书记,他配合叶飞、阮英平所率的部队,反击进犯浙南苏区的敌军,屡次粉碎敌人“围剿”。 同年9月,闽浙边临时省委开展清理AB团(民主社会党)分子的极左运动,郑宗玉被错杀,年仅28岁。1955年,中共福安地委为他彻底平反,追认他为革命烈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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