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郑州大学软件技术学院大学生艺术团 |
释义 | 郑州大学软件技术学院大学生艺术团(简称艺术团)是由郑州大学软件技术学院学生会正式批准成立的院级艺术表演团体,隶属于郑州大学软件技术学院学生会文艺部。 郑州大学软件技术学院大学生艺术团性质:艺术团为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学生组织。 宗旨:遵守《高等学校社团组织管理条例》及郑州大学软件技术学院的 相关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依托院级表演平台的优势和学生会文艺部文艺 人才的资源优势,育人推新,传递最新艺术信息,倡导校园主流文化,丰富校园文 化生活,促进校园文明建设,在艺术实践活动中提高广大学生的审美情趣和文化艺术修养,陶冶学生情操,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郑州大学软件技术学院艺术团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名称:郑州大学软件技术学院艺术团(简称艺术团)是由郑州大学软件技术学院学生会正式批准成立的院级艺术表演团体,隶属于郑州大学软件技术学院学生会文艺部。 第二条 性质:艺术团为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 宗旨:遵守《高等学校社团组织管理条例》及郑州大学软件技术学院的相关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依托院级表演平台的优势和学生会文艺部文艺人才的资源优势,育人推新,传递最新艺术信息,倡导校园主流文化,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校园文明建设,在艺术实践活动中提高广大学生的审美情趣和文 化艺术修养,陶冶学生情操,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一条 郑州大学软件技术学院学生会安排的各种演出; 第二条 参加艺术团安排的各种培训。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一条 艺术团聘请郑州大学软件技术学院学生会文艺部工作人员担任团长; 第二条 艺术团设立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是艺术团的权力机构。分别由团长、常务副团长、副团长及委员组成。常务副团长、副团长由团长推荐。委员由各小组组长担任。委员会行使下列事项决定权: (一)贯彻执行学校的文艺方针,执行主管单位决议; (二)研究、制定艺术团的业务活动计划; (三)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四)增加或减少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决定艺术团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六)制定艺术团的管理规章制度; (七)修改艺术团章程; (八)确定艺术团团员的评优评先资格; 第四章 艺术团团员的义务和职责 第一条 艺术团团员的义务: (一)艺术团团员,除加强自身专业特长的训练外,应以全面性发展为目标,提倡多专多能; (二)艺术团团员必须以积极、认真、负责的态度来完成艺术团安排的各项培训、集训及演出任务; (三)艺术团团员要严格遵守艺术团统一的排练时间,定期参加由艺术团组织的艺术培训、集训; (四)艺术团团员如有困难、有特殊情况等其他原因不能参加艺术团组织的相关活动需提前请假。凡有两次无故不到、无故早退或迟到三次的团员将予以除名;凡因缺勤对演出或比赛造成严重影响者将予以除名,并通告所在院系,在艺术团内通报批评。 (五)场地、服装、器械管理规定 ①艺术团的训练场地、演出服和器械为艺术团公有,属学校固定资产,平时由院团委保管、由艺术团的指定人员负责协助管理;训练和演出期间由指定人员保管,如有破损、丢失,应予以罚款或照价赔偿。 ②艺术团演出或训练需要使用演出服和器械时,需由各队的队长写申请报艺术团办公室负责协管的人员,并经院团委艺术团指导老师签字同意,填写艺术团物品借用表后方可借出,并按时归还。 ③ 除艺术团正常演出和训练外,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租借服装和器械,特殊情况经艺术团指导老师批准后酌情收费。 ④团员应爱护服装、器械,演出或训练时,由各队的团长负责领取和归还,并办理相关手续。个人不得私用服装和器械。 第二条 艺术团团员的职责: (一)发扬团队精神,团员之间要团结、友善、互助、合作,要有集体荣誉感; (二)承认、拥护艺术团章程,严格履行团员义务; (三)要具有吃苦精神,注重自身修养,对艺术专业的训练、表演要精益求精; (四)要懂得尊重和服从,对待由艺术团组织的任何活动都要听从艺术团的统一安排和调度; (五)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完成演出任务,保证每次活动的圆满成功。 第六章 艺术团团员的权利 第一条 艺术团团员的权利: (一)每年享有参加艺术团安排的演出及其他活动的权利; (二)参加由艺术团安排的指导培训班; (三)每年至少为每个团员提供一次集体或个人参与预案及表演的机会; (四)优先选送参与院级或校级个人才艺展等类活动。 第七章 团员的招募 第一条 艺术团面向全院招考团员。凡是郑州大学软件技术学院,具有较高艺术造诣、承认、拥护艺术团章程的在校学生,均可报名。招考采取先审核报名材料再进行面试的办法。考试合格,可以成为艺术团团员。 第二条 艺术团在每学年9月下旬招考新团员,招考的具体时间及内容以当年的招生简章为准; 第三条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免于考试: (一)参加校级或市级表演的奖项获得者; (二)获得艺术家或其他人员的致函推荐。 第四条 艺术团以公平、公正、严格的态度,对考生进行考试。 第八章 奖励及考评制度 第一条 对于模范履行团员义务、遵守艺术团纪律、对艺术团做出突出贡献的团员,并有资格被评为“郑州大学软件技术学院大学生艺术团优秀团员”,并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不同程度的奖赏。 第二条 对于不履行团员义务、对艺术团工作造成不利影响的团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除名处分。对破坏艺术团公共物品的团员,除批评外,应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构成以上行为的团员取消一切评优资格。 第三条 每届团员在团时间为一年。一年以后,艺术团进行重新登记。特殊优秀的人才可以延长到两年,两年以后,进行重新登记; 第四条 团员在团时间超过两年以后,不再予以重新登记; 第五条 团员退出艺术团后,艺术团可以特邀团员的方式继续邀请部分团员参加艺术活动并根据学校有关条款给予适当奖励。 第九章 经费来源与财务管理制度(待议) 第一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 (一)举办单位或个人出资; (二)社会赞助; (三)实行团员会费制; (四)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 (五)其他合法收入; (六)利息; (七)捐赠。 第二条 艺术团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艺术团事业 的发展。 第三条 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资产管理 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四条 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十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一条 修改的章程,需在艺术团管理委员会通过后十五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二条 艺术团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 因需要注销的,由管理委员会表决通过,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三条 艺术团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部门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条 艺术团经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艺术团管理委员会通过、主管单位审定和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艺术团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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