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郑龙辉 |
释义 | 个人简介1958年出生,电白电城人。是一级项目经理、工程师。历任广东电白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会计员、施工员、施工队长、副总经理。1994年6月,创建广州市金辉建筑置业有限公司并任总经理。 于2000年8月被广东省委、省政府授予“广东省劳动模范称号”;2001年4月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003年1月当选“广东省第十届人大代表”,2003年被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评为“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家”。 郑龙辉:以家庭为单位缴个税更公平“家庭申报”缴税更合理近年来,不断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各级别“两会”上建议以家庭为单位征税。昨天,郑龙辉等8名省人大代表再次提出,当前个人所得税的申报以个人为主的做法缺陷明显:收入越单一的人缴税越多;同样收入的纳税人,其负担不同,如赡养人口数、有劳动能力人口的就业等情况不同,而费用扣除额相同。这样一来,以税收调节社会分配、缩小贫富差距、体现社会公平的作用难以充分体现。 “个人所得税的功能就是调节居民收入的二次分配,保证个税的公平、合理十分重要,但现在的个税没有考虑家庭差异,十分不公平。”郑龙辉说,包括我国香港在内,国际上多数发达国家(地区)都是采用“夫妻联合申报”或“家庭申报”的征税方式,比我国现行的“定额扣除法”更公平合理。我国已逐渐进入老龄化社会,一个家庭赡养4位老人,甚至6位、8位老人的情况将越来越多,如果个税不考虑家庭因素,很难体现公平。 家庭总体收入为纳税标准郑龙辉说,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征收所得税可以采用“扣除法”或“系数法”:在综合扣除方面要考虑纳税人家庭负担、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以及个人的住房贷款、医疗支出等因素;起征点可以考虑“赡养系数问题”,比如同样是一家3口收入3000元,如果一对夫妇两个人都有收入,那他的赡养系数就是1,就用他的收入乘以1后再按照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来纳税,但如果一家3口只有一人工作,那他的赡养系数就是0.5,这样他的纳税标准就是用收入乘以0.5来纳税。这样以家庭总体收入为标准来纳税才是较为合理的纳税标准。 除了应该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另外还应该考虑到地区生活差异,比如在深圳、上海、广州这些大城市,生活成本很高,个税起点应高。以家庭为单位征收的个税,改月征收为年征收。 国家正考虑按家庭征税中国税务学会日前在深圳召开全国税收理论研讨会,会上,多位专家一致呼吁,个税征收应综合考虑纳税人的家庭和个人负担情况。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学术研究委员高培勇表示,征收个税应对老百姓的负担状况要做总体评估。最需要做的事情是给低收入者减轻个税负担。途径是走综合所得税的道路,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 “目前形势下,应加快个税征收由分类向综合的转变。”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安体富表示,家庭负担不一样,从公平角度来说,今后应该增加扣除项目,按家庭征税,调节贫富差距。 各方传递的信息显示,目前,个税起征点难以进行更大的调整。国家已经考虑进行税制改革,正通过中国税务学会等调研,考虑如何按家庭征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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