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镇平县政府办 |
释义 | 一、主要职责(一)负责县政府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的事项。 (二)协助县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 (三)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请示县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定。 (四)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协调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五)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要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重要问题、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六)督促检查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对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领导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及时反馈报告。 (七)承办各级人大代表的建议和各级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八)负责政府口各单位的协调工作和全县无线电管理工作。 (九)做好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应诉等项政府法制工作。 (十)围绕中心工作组织调查研究,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调查分析,提供政务信息,为县政府领导决策服务。 (十一)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乡镇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二)管理领导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和镇平宾馆。 (十三)办理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一)秘书科 负责县政府党组会议、常务会议、办公会议的记录和会议纪要撰写工作;负责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文件的初级审核把关工作;指导、培训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的文件规范工作;负责县政府和政府办公室的机要、档案、保密工作;负责办公室人事工作。 (二)综合科 负责县政府综合性文件、讲话、汇报材料的组写工作;负责县政府或政府领导各类讲话、汇报材料、工作总结的审核把关工作;负责收集县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运行等情况,并及时编写下发。 (三)信息科 负责政务信息编发工作,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或反馈政务信息,收集本级政府及各乡镇政府所需要的各种信息,指导培训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的信息工作。 (四)法制科(对外挂县政府法制办牌子) 负责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把关、指导实施和解释咨询工作;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协调解决行政执法争议和行政复议工作;受县政府领导委托,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政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五)政教办理科 负责办公室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负责政府口各单位的协调工作及县政府的文件、会议决定事项、领导批示的督办查办工作,办理好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六)调研室 围绕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及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完善领导思路,当好参谋助手;负责指导和培训各乡镇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的调查研究工作。 (七)县民族宗教局(对外挂牌子) 宣传、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规,协调民族关系,协同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发展,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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