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镇平县物价局 |
释义 | 一、主要职责(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的价格和收费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二)建立和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建立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加强对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使用,充实调控价格的经济手优。 (三)制定或调整县管的商品价格、收费标准及商品和收费的作价原则、办法。 (四)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 (五)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物价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各种乱收费行为。 (六)负责赃物、罚没物告示涉案物品的价值评估认证工作。 (七)建立全县价格信息网络,开展价格统计、监测业务,提供价格信息服务。 (八)组织并开展工农业产品价格及收费的成本调查工作,为地方政府和上级部门提供价格成本资料和情况。 (九)制订全县价格计划和价格改革方案,确定县级管理的商品价格和收费范围、原则、方法,并组织实施。 (十)监测全县物价总水平变化动态,分析、预测变化趋势,研究提出全县物价总水平控制目标和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 (十一)负责拟订地方性价格管理办法,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对放开的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和收费,进行指导和监审。开展反暴利、反价格垄断、反价格欺诈和明码标价工作。 (十二)负责价格争议的仲裁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县物价局内设3个股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财务管理、党务人事、纪检监察、资产管理、保密保卫、档案管理、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信访接待、调查研究、信息宣传、抓落实等行政事务和党务工作。 (二)价格管理股 负责全县商产品及房地产价格的管理工作;组织国家商产品价格改革和调整方案在全县的实施;制定和调整县管商产品价格;负责商品房价格、房屋租金、土地基准价、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等房地产价格的管理;指导、协调已放开的内蛋菜、饲料等农副产品购销价格,制订和实施生活必需品价格的监审办法。组织实施反暴利、反价格欺诈、反价格垄断工作。 (三)收费管理股 负责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收费管理工作;组织国家收费调整方案在全县的实施;制订和调整县管收费标准;清理公布收费管理目标;做好《收费许可证》和《执收公务证》发放和管理工作;搞好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审验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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