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体组织实施全县依法治县与全民法律知识培训教育工作;
2、监督、指导律师事务所工作;
3、指导、管理公证处工作;
4、指导、管理乡镇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工作;
5、指导、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6、指导、管理法律援助工作;
7、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县司法局设五个职能股室。
1、办公室
负责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有关文件和材料的起草、印发;负责财务、机要、保密、保卫工作;负责机关车辆、固定资产管理和接 待等相关事务。
2、人事纪检股
负责本系统在编人员的人事和工资管理工作;负责党务、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精神文明、纪检监察、信访、工、青、妇等日常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老干部的日常工作;抓好司法行政队伍政治思想教育。
3、宣教股
负责组织、指导依法治县和法制宣传工作;组织对全社会及有关单位人员进行法律培训;负责全县干部学法教育;配合政府及司法机关进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4、基层工作管理股
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工作;配合政府调解基层社会矛盾;负责全县刑释解教人员的接收、帮教和协助有关单位进行过渡性安置工作。
5、公证律师股
指导、监督公证处工作;指导、监督律师事务所工作;组织公证、律师人员业务培训;办理公证、律师人员技术职称;负责司法考试的登记和报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