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镇平县环保局 |
释义 | 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对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县辖区内的排污单位的污染防治实行直接监督管理。 (二)参与制定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度进;受县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核城镇总体规划中环境保护内容;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全县各类环境功能区划。 (三)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依法查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承办人大、政协有关环境保护的议案、提案,处理群众有关环境保护的信访案事件;指导和监督环保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全县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 (四)监督管理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编制全县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 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全县自然保护规划;指导全县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 (五)负责全县大气、水体、土壤、生物技术的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粉尘、噪声、振动、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有毒化学品、电磁波辐射、机动车及生物技术等污染的防治工作;执行国家和省公布禁止(或严格控制)建设的重污染项目名录;组织实施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颂布的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技术规范及全省地方环境保护标准。 (七)组织全县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许可证、排污收费、污染源限期治理、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集中控制、“三同时”(即建设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按国家规定审批县管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区域开发项目等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报告表;负责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县城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制定、运行监控和定量考核工作。 (八)组织全县环境保护科研工作,管理环境科技成果和环境保护新技术、新工艺的引进与推广工作;负责审查污染源限期治理方案。 (九)组织对全县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督;编制限额内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表。 (十)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一)承担县环境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县环境保护局设三个股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工作,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党务、文秘、政务信息、保密、档案、卫生、保卫、后勤和接待、共青团、妇联、工会、计划生育、文明单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办理日常事务和督查、催办事项;承担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法制宣传教育股 负责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的实施和监督、指导、协调全县环境保护法制建设;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组织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负责环保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处理有关环境保护的信访案件;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环境宣传教育活动。 (三)管理股 监督实施全县工业污染防治、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和排污收费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和标准;参与全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制定、监控和考评;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和污染源限期治理;对有毒化学品、电磁辐射及放射性污染进行环境管理;监督管理地面水功能区划、水源保护区、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等环境功能区划;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经济技术政策、产业政策及标准;引进、普及和推广环保技术;制定全县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