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浙江舟山大宗商品交易所 |
释义 | 在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的文件精神的指导下, 2011年7月8日,浙江舟山大宗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 “浙商所”)正式注册成立, 意味着中国(舟山)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浙商所按公司化模式运作,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在舟山新城中昌国际大厦, 主要负责组织石油化工品、煤炭、有色金属、铁矿石、钢材、纸浆、木材等大宗商品交易, 提供交易资金结算、交割及相关咨询服务。公司股东为包括武钢集团、中国国电集团、沙钢集团、光汇集团、舟山港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舟山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温州港集团等大型央企、国内知名民营企业和市内相关企业在内的12家股东单位。提出了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的五大目标,即建成我国大宗商品储运中转加工交易中心、我国东部地区重要的海上开放门户、我国海洋海岛科学保护开发示范区、我国重要的现代海洋产业基地和我国陆海统筹发展先行区。其中,首要目标是建成我国大宗商品储运中转加工交易中心。中国(舟山)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是市委、市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的发展定位和全省“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建设等重大决策,先行先试,举全市之力建设的综合性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浙商所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营造特色、错位发展,政策扶持、完善功能,加强监管、规范发展”的原则,浙商所主要承担交易中心的日常运作,结合舟山港域大宗散货物资中转储运枢纽港的重要地位优势和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实际,高端定位、高水平建设,积极推进交易、结算模式创新,力争打造成为国际性大宗商品综合交易、结算和定价中心。 主要负责组织石油化工品、煤炭、有色金属、铁矿石、钢材、纸浆、木材等大宗商品交易 浙江舟山大宗商品交易所 将依托舟山港域大宗散货物资中转储运枢纽港的重要地位优势,结合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实际,承担交易中心的日常运作, 并力争将其打造成为国际性大宗商品综合交易、结算和定价中心。” 截至2012年4月10日,总成交量904.3808万张,累计交易额182.2亿元。 4月10日下午收盘,这些数字在浙江舟山大宗商品交易所的显示屏上定格。交易所副总经理李新利对这个成绩感到欣喜:“我从事这行20余年了,我们交易所能在短短60个交易日,交易额达到182.2亿元,这个记录在中国商品市场是不多见的。说明我们的交易制度、交易系统、交易团队获得了市场认可,经受住了考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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