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浙江省盐务管理局 |
释义 | 单位简介浙江省盐务管理局是浙江省人民政府盐业主管机构,副厅级建制,负责全省盐业管理工作,并对市、县(市、区)盐业机构实行垂直管理,隶属于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浙江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是浙江省食盐专营的国有独资企业,由浙江省国资委直接监管,承担着全省盐的生产经营和供应工作,局司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县市两级局司的人、财、物、产销由省局司统一管理,地市一级和县市一级没有隶属关系,地市一级(局司)主要负责城区的食盐专营和行业管理工作,县和县级市(局司)负责各自辖区的食盐专营和行业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编制行业生产、销售和发展规划,制定有关管理制度; 3、编制和管理全省盐的生产、分配、调拨计划; 4、制定、核发省内盐业管理的有关票证; 5、查处本行政区域内重大的盐业违法案例,协调区际盐产品销售纠纷;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组织机构总部机构: 办公室、人力资源处、资产审计处、党群工作处、运销处(市场营销部)、盐政处、规划发展处、财务处、盐业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直属部门: 浙江盐业经营开发部、浙江盐业上虞储运有限公司、浙江省盐业集团义乌储运有限公司、浙江省盐业集团台州市盐业配送有限公司、浙江蓝海星盐制品有限公司(全资)、浙江绿海制盐有限责任公司(控股)。 市级单位: 杭州市盐务管理局、宁波市盐务管理局、温州市盐务管理局、湖州市盐务管理局、嘉兴市盐务管理局、绍兴市盐务管理局、金华市盐务管理局、衢州市盐务管理局、舟山市盐务管理局、台州市盐务管理局、丽水市盐务管理局(地市级不管理县级单位,由省直管)。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 台州市盐业配送有限公司、浙江绿海制盐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宁波晶泰盐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省盐业集团普陀盐业有限公司。 多品种盐生产企业: 浙江蓝海星盐制品有限公司、浙江临安三和园竹盐食品有限公司。 领导班子浙江省盐务管理局局长、盐业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 陈存法,负责省局、省集团公司董事会、党委会全面工作。 浙江省盐务管理局副局长、盐业集团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朱妙顺,,分管财务处(部)(财务中心)、运销处(市场营销部)、规划发展处(部)。 浙江省盐务管理局副局长、盐业集团董事、副总经理:徐东起,分管办公室、盐政处(法律事务部)。 浙江省盐务管理局副局长、盐业集团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栋,分管人力资源处(部)、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室)。 浙江省盐务管理局局长助理、盐业集团董事、副总经理:高建定,分管资产审计处(部)、盐业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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