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浙江省2+2考试 |
释义 | 浙江省“2+2考试”是选拔浙江省优秀二年级本科生转入部分重点大学学习的转学考试,是为一些不满足现在就读的学校、专业,但品学皆优的大学生提供了一次重新的选择机会,为他们追求名牌大学梦开辟的一条捷径,同时为了更好地促进优质教育资源的互补和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构建我省人才成长立交桥,创造更为宽松的学习环境。 我省从2005年起开展了选拔优秀二年级本科生转入宁波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理工大学等重点院校重点专业学习的试点工作。 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一、选拔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确定主要负责部门,认真细致地做好报名、命题、考试及转学等各环节的工作,特别要落实好各环节的保密措施。 二、选拔学校、学校代码、选拔专业、专业代码、选拔计划、考试科目: 三、选拔对象及报考条件: 选拔对象为浙江省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二年级在校优秀本科学生(含独立学院)。报考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较高思想道德修养和文化素质,上进心强,品行端正。无考试作弊记录、无违纪处分。 2、通过CET-4级考试(或成绩在国家及格线以上)或第三学期英语成绩在专业前30%。 3、截至报名时无不合格课程(无重修、无补考)。 4、选拔学校根据专业学习要求制定的相应报考条件。 5、所有专业学生均可报考。 四、报名方法: 1.符合条件的学生需于3月20日至24日期间,以真实身份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报名系统,取得注册号。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填报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前,须认真仔细查看拟报考院校专业的招生要求,确保本人符合相应条件。如未按相关要求填报而造成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核 完成报名信息网上输入的考生,于3月26日至28日到现所在院校的确认点,凭注册号办理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手续。核对报名信息无误后,在《浙江省2012年普通高校2+2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附件五)上签字确认。 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大学期间所有课程成绩单(需所在学校教务处审核盖章),身份证复印件,CET-4级(或CET-6级)成绩证书复印件,并现场拍摄电子照片,缴纳报考费(110元/人)。 考生所在院校负责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其所填相关信息是否真实,并在《浙江省2012年普通高校2+2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上签署学校审查结论、加盖公章,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资格审核确认。 审核完成后,由考生所在院校对审核合格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3、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学校。 五、考试组织: 1.考试科目为基础课和综合课两门。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考试日期为4月15日,具体时间详见下表: 日 期 4月15日(星期日) 上午( 9﹕00—11﹕30) 基 础 课 下午(14﹕00—16﹕30) 综 合 课 艺术类综合课考试时间可规定为3小时,具体由招生院校确定。 3.基础课中的《高等数学》实行联考,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依据考试大纲要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其余课程分别由招生院校根据专业特点单独命题,单独考试。 4.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各招生院校实施。考试地点设在各招生院校内。考生于4月14日到所报考院校领取准考证和熟悉考场。 6.各招生院校于5月初在本校网站公布成绩,供考生本人查询。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凭准考证向报考学校申请查卷。查卷只查漏评、误评,积分及统分差误,不查评卷的宽严。 六、查分、查卷 各科考试成绩于4月27日在各选拔院校网站上供考生本人查询。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凭准考证向报考学校申请查卷,由阅卷学校组织专门人员查卷(至少2人),查卷只查漏评、误评,积分及统分差误,不查评卷的宽严。联考科目查卷由省教育厅负责,综合课查卷由各选拔院校负责。 七、加分及录取办法: 1、在校期间获得省级大学生科技竞赛二等奖以上者,学校可酌情加分,具体办法由选拔学校决定,在报名前公布,但所加分数累计不能超过10分。所加分数计入总分。 2、根据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选拔学校负责德、智、体全面衡量,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名额原则上按各专业选拔计划数录取,生源不足的专业控制在报考人数的70%以内,各科单科分数线由各校自定。招生院校如愿意接收报考其它院校相同专业考生,可向省教育考试院申请统一调剂。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计划和考生成绩确定并公布调剂要求,网上征求考生志愿。由招生院校按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八、教学组织与管理 1.招生院校与考生原所在学校根据录取名单按转学程序统一为学生办理相关转学手续,9月学生转入招生院校学习。 2、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资格,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不按期报到者取消资格。 3.招生院校将转入学生编入同一专业三年级学习,列入普通本科生管理。学生达到规定的毕业要求后,颁发招生院校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4.招生院校对转入学生执行本校同级普通公办生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5.学生转学后不允许再转专业。 九、其它 1.报名考试费由考生所在学校收齐交省教育考试院,考点学校考试费由省教育考试院按比例拨付。 2.《浙江省2010年“2+2”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浙江省2010年“2+2”选拔考试考生花名册》由考生所在学校整理后于3月31日前送交招生院校。 3.联考科目考试大纲可在浙江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其余科目考试大纲及指导用书请到各招生院校网站下载或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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