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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哲学概论(纲要)
释义

《哲学概论》是作者多年反复修改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课的讲稿,是学习、研究、讲授哲学的心得体会的比较集中的表达,是具有原创性的研究成果。主要包括4个部分:哲学元理论、哲学基础理论以及认识论与社会历史这两个分支学科。

版权信息

书 名: 哲学概论(纲要)

作 者:刘永富

出版社: 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

ISBN: 9787560527390

开本: 16

定价: 35.00 元

主体内容:

哲学元理论包括:哲学的判定、哲学的可能性与哲学的产生、哲学的要素与体系、哲学的学科与学派、哲学的变革与进展、学习与研究哲学的方法、学习研究哲学的意义和哲学的作用。哲学基础理论包括:知与所知、所知与所是、实知与想知(物质与意识)、有所是的所知的运动变化与稳定静止、有所是的所知的位置与关系(联系)。两个应用性分支的内容主要包括:认识论及其派别、作为共时系统的认识、作为历_时过程的认识、方法论、真理论,作为共时系统的社会、作为历时过程的社会。

作者简介

刘永富,男,1950年6月出生,山东烟台人,中共党员,哲学博士。

分别于1978、1982、1990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南开大学的哲学系。在复旦大学,以论文《黑格尔的发展观》获外旧哲学专业哲学硕士学位,导师为全增嘏教授;在南开大学,以论文《论真假》获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哲学博士学位,导师为陈晏清教授。

曾经务过农(1969年3月至12月)、当过兵(1969年12月至1973年12月)、做过二级学院院长(1999年2月至2004年12月)。现任西安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哲学教授、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博士生导师,中国辩证唯物主义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辩证唯物主义研究会价值论研究专业委员会(中国价值哲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华全国外国哲学史学会理事,陕西省哲学学会副会长,陕西省价值哲学学会副会长;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主要学术研究领域是哲学基础理论和西方哲学。已出版的学术专著有:《论真假--兼论真善美的统一》(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西安交通大学学术专著丛书”,1994年12月第一版,2002年11月增订第一版;1995年11月获国家教委第二届全国高校出版社优秀学术著作优秀奖,同年12月获“第九届中国图书奖”)、《真假论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12月第一版)、《价值哲学的新视野》(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1月第一版)、《黑格尔哲学解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10月第一版)、《胡塞尔现象学·海德格尔本是学引论》(西北大学出版社2000年6月第一版)。

目录

序:学术研究的领域

一、如何划分学术研究的领域

二、元理论

三、基础理论

四、应用性分支学科

五、对基础理论与应用性分支的补充说明

六、学说史

七、关于研究领域的补充说明

哲学元理论

第一章哲学的判定

一、哲学判定问题的实质与提出

二、如何考察哲学的判定问题

(一)转化为语言问题

1.问题的转换

2.称呼的根据

3.应该事先研究确定的根据

(二)如何对待语义的分歧

1.出现分歧的两种可能

2.如何对待分歧

3.如何统一

三、“哲学”的字面意义的展开

(一)相对于博学而言的智慧

(二)相对于意见而言的智慧

(三)相对于语言的运用而言的智慧

(四)哲学作为生活

(五)小结与引伸

四、哲学的视角

(一)通常的看法

(二)哲学视角的特点

1.着眼于一切

2.着眼于共性

3.着眼于前提

4.着眼于终极性

5.着眼于可能性

6.着眼于思辨

7.小结

8.着眼于批判

五、关于哲学与时代精神

第二章哲学的可能性与哲学的产生

一、问题的实质及其说明

二、何以能形成哲学认识内容

(一)任何一种认识何以能产生

(二)关于“一切”的认识何以能产生

(三)如何形成哲学认识的内容

(四)哲学认识产生的标志

(五)任何有所知的个体都有可能形成哲学认识

(六)哲学认识的水平

三、哲学作为一门学问何以能产生

(一)总论

(二)关于剥离的可能性

1.剥离的困难

2.关于剥离的可能性问题

3.使剥离成为可能的外部条件

(三)关于证明的可能性

1.如何证明一种认识

2.何以能证明是哲学认识

3.何以能证明哲学认识成立

4.对哲学认识的证明小结

(四)哲学作为一门学问的实际产生

(五)哲学学问的成立与水平

第三章哲学的要素与体系

第四章哲学的学科与学派

第五章哲学的变革与进展

第六章学习与研究哲学的方法--从哲学的角度看

第七章学习研究哲学的意义--哲学的作用哲学基本理论

第八章哲学基本理论引言

第九章知与所知

第十章所知与所是

第十一章实知与想知(物质与意识)

第十二章有所是的所知的运动变化与稳定静止

第十三章有所是的所知的位置与关系(联系)哲学应用性分支(一)认识论

第十四章认识论及其派别

第十五章作为共时系统的认识

第十六章作为历时过程的认识

第十七章一般方法论

第十八章真理哲学应用性分支(二)社会哲学

第十九章作为共时系统的社会

第二十章作为历时过程的社会:人类社会的产生与发展

……

文摘

第二章哲学的可能性与哲学的产生

一、问题的实质及其说明

哲学的可能性问题本身问的是“满足哲学的判定标准”的学问能否建立起来。

由于哲学既作为一门学问,又作为一种认识,而二者又有区别,因此,上述问题大体上可分成哲学作为一种认识的可能性与哲学作为一门学问的可能性。

二、何以能形成哲学认识内容

哲学是关于我们所知的一切所“共有、固有、必有”的规定和规律的认识。

为了考察这种认识何以能产生,先考察任何一种认识如何产生,以及关于“一切”的认识如何产生。

(一)任何一种认识何以能产生

先考虑几个具体例子。

怎么知道是绿的--看到的;(看出来的)怎么知道是5个而不是6个或4个--数出来的;(数出来的)怎么知道昨天晚上做了个梦--想起来的;(想起来的)怎么知道是烫的--摸到的;(摸到的)怎么知道部分--分出来的(分出来的)。

从上述例子概括出一般结论:

能把“看、数、想、摸、分”等等都统一起来的是活动;因此,

每一种认识内容都是由相应的活动确立的。

(二)关于“一切”的认识何以能产生

可把“一切”及相关的认识分为三种。

第一,已经被确立起来的某类或某集合的一切。例如,一切黑板,一切人,一切星球,等等。

这种“一切”往往伴随相应的名称。因而也可以说是“某名称所指称的一切”。例如“黑板”所指称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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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5 20: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