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赵黑 |
释义 | 赵黑(410-482)初名赵海,又名赵默,字文静,北魏酒泉郡安弥县(今肃州临水一带人)。公元439年北魏进据河西后,入宫为宦。 赵黑容貌端正,处事谨慎,得到魏世祖欢心,从服侍世祖膳食一跃而成为安远将军,吏部尚书,睢阳侯,后又进爵河内公。 魏世祖想将皇位传于京兆王子推,即废长立幼,征询众臣意见,大多数大臣唯唯诺诺,只有贺源等人直言不讳地反对,不愿遵旨,使世祖雷霆大怒,便转问赵黑看法如何。赵黑从容不迫地说: “皇上春秋始富,如日方中,天下人都很满意,这种清平盛世,万物沐浴恩泽,老百姓都希望圣上能千秋万代。如此,我当然效忠于您一生一世。但若皇上要颐神养性,我只好至死效忠于皇太子。”世祖再三思量,终于把皇位传给高祖。 赵黑深得世祖宠幸,俸禄优厚,与赵黑同在吏部供职的李诉也很受宠爱,李诉徇私舞弊,把他的许多亲信安插在各地任要职。赵黑痛恨李诉徇私枉法,破坏朝廷用人制度的行为,同李诉在朝廷上据理力争,义正辞严地说:“国家历来的制度是凭功劳授予官职,依爵位供给俸禄。中书侍郎、尚书主书郎等最多可在郡县做个官,李诉却让他们在方州主事,我实为惑!”世祖对李诉所为产生怀疑,于是将与李诉最要好的人公孙蘧撤职。因而赵黑与李诉之间的隔阂加深。李诉利用权势把赵黑赶出朝廷,贬为门士,赵黑自知被李诉怀恨所至,于是孜孜不倦,潜心努力不久又供职于吏部。赵黑揭发李诉所为,李诉被贬至徐州,后又犯罪被杀。后来赵黑接连升迁,官运亨通,持有皇上符节,历任镇南大将军、仪同三司、定州刺史,进爵为王。但赵黑不以高官自居,仍然克勤克俭,清正廉洁。有人向他行贿,他拒绝道:“我已是高官厚禄,足以自给,卖公营私,不是我愿干的勾当。”终于不接受贿赂。高祖和太后听到此事后,给赵黑赐帛500匹,谷1500石,并调他为冀州刺史。 太和六年(公元482年),赵黑任冀州刺史时去世,终年73岁。高祖又赐给大量谷、帛和车20乘。灵柩送到京都安葬,追赠大司空,谥号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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