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赵广东 |
释义 | 中共鹤岗市纪委副书记赵广东,男,满族,1962年9月生,黑龙江绥滨人。 1980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委党校法律专业毕业,大学学历。 1978年9月至1980年8月在牡丹江商业学校学习。 1980年8月至1984年11月任绥滨县统计局科员。 1984年11月至1990年3月任绥滨县农调队队长。 1990年3月至1992年3月任共青团绥滨县委书记。 1992年3月至1993年12月任中共绥滨县忠仁镇党委书记。 1995年12月至1995年4月任绥滨县人民政府县长助理蒹办公室主任。 1995年4月至1997年9月任绥滨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1997年9月至2000年2月任中共绥滨县委副书记,期间1999年9月至11月任中共青岛市胶州市委副书记(挂职) 2000年2月任中共鹤岗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党组书记,期间2005年1月兼任鹤岗市采煤治陷区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 原马钢教育处副处长赵广东,江苏省淮安县人,1924年7月出生,1940年10月参加革命工作,194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在淮宝县公安局、华中第八军分区公安局、安东军区医院、东北军区第六陆军医院、鸡西矿务局恒山矿、淮南矿务局、安徽省煤炭工业厅,历任战士、班长、警卫员、排长、指导员、副处长等职。1964年调到马钢,先后在马钢医院、马钢教育处工作,任副书记、副处长等职。 1982年7月离职休养,享受地市级待遇。 中国共产党党员、离休干部、原马钢教育处副处长赵广东同志,因病于2011年11月5日在马鞍山市逝世,享年88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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