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彩玲,女,1955年生,山东人。中共党员。1971年参加工作。1975年新疆石油管理局采油二厂财务科任会计。1980年毕业于天津财经学院工业企业管理系。历任新疆石油管理局采油二厂财务科会计、局财务处会计、钻公司财务科会计、副科长、科长。1989年至今历任局财务处主任会计师、副处长。1996年任财务处处长。1999年10月任财务资产处处长。1988年评为会计师,1993年晋升为高级会计师。曾多次被评为局、厂两级先进工作者,1987年评为石油部财会工作先进个人,1995年评为石油天然气总公司财会先进工作者,1997年评为新疆石油管理局学科技术带头人,1998年谰为石油天然气总公司"中油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中的先进个人,1998年荣获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财务资产管理先进工作者。
赵彩玲,女,《晴天的阳光》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