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张献会 |
释义 | 人物介绍张献会,原河南省洛阳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总工会主席 工作分工: 协助吴中阳、陈海勤同志负责国资管理、企业改革改制,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工作。 代管市国资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炭局。 履历1958年7月生,河南平顶山汝州人,中共党员。 1979.07-1983.07 河南大学中文系中文专业学生 1983.07-1984.07 河南省栾川县城关镇党委秘书 1984.07-1985.01 河南省栾川县栾川乡党委副书记、经联社主任 1985.01-1986.08 河南省栾川县潭头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1986.08-1988.12 河南省栾川县潭头乡党委书记 1988.12-1992.07 中共河南省栾川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1992.07-1996.05 中共河南省栾川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1996.05-1998.03 中共河南省栾川县委副书记 1998.03-1999.04 中共河南省栾川县委副书记、政协栾川县委员会主席 1999.04-2001.09 中共河南省栾川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2001.09-2006.12 中共河南省栾川县委书记(2001.09当选为中共洛阳市第八届委员会委员) 2006.12-2007.12 中共河南省栾川县委书记(副市厅级)(2006.12当选为中共洛阳市第九届委员会委员) 2007.12-- 2008年2月,洛阳市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副市厅级) 受贿2008年初,经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发现其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158.6万元;非法占有公款15.5万元人民币;由他人支付个人出书费用11.5万元人民币;收受礼金22万元人民币。河南省委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送司法机关处理。 判刑2010年10月12日,记者从南阳市中级法院了解到,法院已经审结张献会贪污受贿一案,认定张献会先后受贿人民币92.8万元,贪污人民币16万元和2000欧元。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 买官被骗南阳市检察院指控:张献会先后索要收受22人32笔贿赂款,共计92.8万元,而他收取的最大一笔贿赂,竟为买官而被骗子骗走。 2006年前后,张献会认识了一个叫许公民的人,许自称在北京很有背景,能帮助张升至副厅级。为了升官,张献会对许有求必应。 2006年6月,许向张献会提出要弄一批稀有矿石。为尽快让许公民帮忙买官,张献会让许找某矿业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刘某帮忙。 由于矿石管理严格,刘某向张献会提出:给许公民钱。从2006年6月10日起,张献会先后3次向刘某索要人民币60万元,这些钱都先后汇给了许公民,作为帮助张献会买官的经费。 但是,许公民一直没办成事儿。张献会后来发现被骗后,举报了许公民的诈骗行为。 检方认定的张献会其余的受贿行为,绝大多数为下属为了升迁而主动向张献会送的现金或购物卡,多则数万元,少则几千元。张在拿到钱后,很快满足了相关人员的升职愿望。 拉选票在贪污罪指控中,公诉部门认为,从2004年9月至2006年12月,张献会在其任职栾川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5次侵吞3笔公款,共计人民币16万元和2000欧元。 2004年,张献会在到欧洲考察生态农业回来后,将2000欧元公款据为己有。 在公诉部门对张献会的贪污指控中,还有买购物券拉选票行为。 张献会托人跑官被骗后,为解决副厅级问题,张决定花钱贿赂有投票权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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