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张驾伍 |
释义 | 张驾伍(1911年-1963年)陕西米脂县人,原名成德。193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曾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十二步兵学校政委、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副检察长兼总政治部保卫部副部长等职。 简介(1911—1963)陕西省米脂县人。一九三三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一九三四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陕北葭县第六游击队政治委员,陕西游击纵队经济主任,陕西战斗团营政治教导员,中共陕北省委军事部秘书。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一二○师三五九旅七一八团营政治教导员,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政治指导员,第二分校大队总支书记,第二分校供给处政治委员,抗大总校政治干部科副科长,科长,组织科副科长。解放战争时期,任东北军政大学大队政治委员,西满分校政治委员,第一团政治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南军政大学江西分校副政治委员,湖南分校政治委员,第二十二步兵学校政治委员,第一高级步兵学校政治部主任,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副检察长兼总政治部保卫部副部长。一九五五年被授予少将军衔。 生平1911年,张驾伍出生于陕西省米脂县一个农民家庭。 1918年,就读于米脂桃镇小学, 1928年,考入米脂三民第二中学。在校期间,经常阅读进步书刊,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担任地下交通,还与同学上街、下乡宣传革命。大革命失败后回家务农。 1933年,参加米东区革命活动,加入中国共产党,任村支部书记和米东二区区委宣传委员。 在国民党军“围剿”期间,与张汉武、郭文华等钻山窑上寨子,昼藏夜出,坚持斗争。 1934年,参加红军游击队。 1935年,夏季时担任红军十五支队经济员,后相继任六支队政委、独立团营政委、红二十八军一团营政委、独立四营政委,随军转战佳县、吴堡、绥德、米脂等县。 1936年,红军东征前后,带领四营三上神府,多次打败敌人围追堵截,完成护送过往负责人和归队伤病员任务。 抗日战争初期,任八路军一二○师三五九旅七一八团营政治教导员。 1938年,赴瓦窑堡抗日军政大学第一大队学习。毕业后留校工作,任十队政委等。冬季,奉命进入山西灵寿县陈家镇,参与抗大二分校筹建,为晋察冀培养政治军事人才。曾任大队总支书记、供给处政委。 1943年,返回延安。 1946年,赴东北参与开办东北军政大学(原抗大),任大队政委,协助解放区开展减租减息、土改运动和剿匪。 1947年,3月,任军大西满分校政委。后随军南下,任军大江西分校、湖南分校政委。 建国后,任中南军政大学江西分校副政治委员,湖南分校政治委员。第二十二步兵学校政治委员。 1951年后担任第二十二步兵学校政委、第一高级步校政治部主任、副政委。 1956年起担任中央军委军事检察院副检察长兼总政治部保卫部副部长。 1963年6月3日,张驾伍将军在北京病逝。 荣誉1955年,授少将衔。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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