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张法荣 |
释义 | 张法荣 1939年9月出生,江苏江都人。 1980年1月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学院财务学(大专学历)。 1958年3月参加工作,同年12月入伍。 1961年3月入党,在部队历任战士、军需仓库保管员、连队给养员、司务长、师后勤部财务科出纳、会计、助理员、军后勤部财务处助理员、副处长、处长、师后勤部部长,军后勤部副部长等职。 1987年转业到江苏省扬州市。 1987年任市财政局副局长。 1990年任市统计局局长、党组书记。 1992年任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 1994年兼任地税局局长、党组书记,高级会计师。江苏省第九届人大代表,中共扬州市第三次大会代表,扬州市第三届人大代表,同时兼任扬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联合会常务理事、江苏省财政学会理事、扬州市财政学会会长等。 入伍后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和维护四项基本原则,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谦虚谨慎的优良品德。经后勤学院近二年的学习深造,理论基础扎实,专业知识系统。 1985年经考核评定授予“会计师”职称。从事财经和后勤管理工作二十多年,特别是担任领导期间,通过运筹和决策,培养、总结和推广(荐)财务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经验材料五份,被选为全军、全区财务工作典型;工作中有魄力,讲实效,指挥果断,办事利索,有革命英雄主义精神和集体荣誉感,任财务处长时,全军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等工作成绩突出,名列军区前茅,所抓典型受到三总部及军委纪委的通令表彰,评为全军财务工作先进单位;具有实事求是,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机关工作经验丰富,善于处理、协调工作关系,做出宏观决策和微观分析。 因工作成绩突出,多次立功嘉奖、被授予五好战士称号,立三等功二次、获军嘉奖二次。 转业后,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安排,继续发扬人民军队的光荣传统,坚决贯彻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努力学习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迅速实现了由军人到地方工作角色的转换。自担任扬州市财政局长以来,大力支持农业、工业、第三产业发展,培植财源,尽力扶持开发科技含量高、附加值大和市场竞争力强的新产品,促进企业产品上质量,闯市场,创名牌,向密集型、技术密集型方面发展,构造了新的地方财源体系。同时,积极支持社会事业发展,狠抓增收节支,加强财政管理监督,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市财政收入由1991年的6.6亿元上升到1998年的25.35亿元,每年平均递增21.2%。年年实现收支平衡,受到省财政厅好评和市委、市政府及方方面面的赞扬,在任统计局局长、财政局长期间,单位连年被授予优质服务单位,个人在1991年被扬州市级机关工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1998年被江苏省人事厅、财政厅授予全省财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是一位作风正派,胸怀坦荡,谦虚诚恳,团结和关心同志,群众威信高,组织领导放心的好党员、好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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