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张昉 |
释义 | 当代画家张昉,中国当代知名书画家。1946年生,原籍山东省,现居北京市。自号“剑箫生”,室名“黑白居”、“觉梦庐”、“正雅斋”、“六然堂”等。书法宗二王,承欧、柳,习秦、汉,体研各代,风范百家。学书五十余年,兼收并蓄,厚积薄发。书作重法度,见功力,富神韵,雅逸不俗。诗、书、画、印兼擅。师法广泛,修养全面,功力深厚。作品不媚俗,不欺世,不泥古法,不追时髦,不率意而为,艺术语言洗练凝重,不论小品或大幅,凡有传世,均富时代的感悟和诗化的意境,经得住社会的观摩和历史的推敲。 其书画艺术之创作原则:沿袭中华传统文脉,坚持民族艺术个性,追求高雅精纯的笔致墨韵,反对乏味无聊的欺世盗名;莫轻言创新,勿陈俗老套。 现为:中国国画家协会理事;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 中国书法艺术家协会会员;中国书法艺术研究院研究员;北京正雅书画院名誉院长;西泠印社(北京)签约画家;香港人民艺术出版社、香港当代艺术杂志社:《中国书法家作品选集》编委;《东方书画人物》杂志社书法作品评审委员; 曾入录《世界艺术家名人录》(华人卷)、《中国篆刻家大辞典》、《中国青年书法家大辞典》等经典辞书; 曾获“中国书画百杰”荣誉称号; 2007年国画作品《墨竹》由中国美术馆、西泠印社等单位收藏; 《艺术评论》杂志及《中国文化报》等权威媒体曾有专版专题评论及报道; 《中国书画报》及《中国书画》杂志等专业报刊多次刊登其书画作品; 出版个人专集计有:《黑白居诗存》(作家出版社)、《张昉书法篆刻选》(中国文联出版社)、《张昉国画作品选集》(中国文联出版社)、《张昉书画精品集》(中国美协培训中心《画苑》编辑部)。 北宋画家张昉,字升卿。汝南(今属河南)人;一作临汝(今属河南)人。工画佛像天女,学吴道子。大中祥符(1008-1016)中,玉清昭应宫建成,召昉画三清殿《天女奏音乐像》,昉不用朽笔起稿,奋笔立就,皆高丈余,流辈惊顾,却有谮之者,说昉不能慎重用意,出于自矜,恐有效尤者。遂遭诘问,昉不加彩绘而出,论者惜之。画迹有汝南郡开元寺画《护法善神》一堵,著录于《圣朝名画评》。刘道醇评其画云:"用意敏速,变态皆善,列神品下。" 元朝官吏、东平郡公张昉,字显卿,东平汶上人。父汝明,金大安元年经义进士,官至治书侍御史。昉性缜密,遇事敢言,确然有守,以任子试补吏部令史。金亡,还乡里。严实行台东平,辟为掾。乡人有执左道惑众谋不轨者,事觉逮捕,诖误甚众,诸僚佐莫敢言,昉独别白出数百人,实才之,进幕职。时兵后,吏曹杂进,不习文法,东平辖郡邑五十四,民众事繁,簿书填委,漫无统纪。昉坐曹,躬阅案牍,左酬右答,咸得其当,事无留滞。 初,有将校死事,以弟袭其职者,至是革去,昉辨明,复之,持金夜馈昉,昉却之,惭谢而去。同里张氏,以丝五万两寄昉家而他适,俄而昉家被火,家人惶骇走避,赀用悉焚,惟力完所寄丝,付张氏。乙卯,权知东平府事,以疾辞,家居养母。中统四年,参知中书省事。商挺镇巴蜀,表为四川等处行枢密院参议。 至元元年,入为中书省左右司郎中,甄别能否,公其黜陟,人无怨言。三年,迁制国用使司郎中。制司专职财赋,时宰领之,倚任集事,尤号烦重,昉竭诚赞画,出纳惟谨,赋不加敛,而国用以饶。四年,丁内忧,哀毁逾制。寻诏起复,录囚东平,多所平反。七年,转尚书省左右司郎中。九年,改中书省左右司郎中。昉有识虑,损益古今,裁定典宪,时皆宜之,名为称职。十一年,拜兵刑部尚书,上疏乞骸骨,致其事,卒。赠中奉大夫、参知政事,追封东平郡公,谥庄宪。 子克遹,平阴县尹。孙振,秘书著作郎;揆,中书省左司都事;拱,常德路蒙古学教授。 中共陇南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张昉 中共陇南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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