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樟树市国家税务局 |
释义 | 机构概况樟树市国家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9月,是全市主管国家税收工作的行政管理机构。现有在职干部职工116人,市局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股、监察室、税政法规股、收入核算股、征收管理股、党办、税源管理科、纳税评估科、办税服务厅10个行政科(股)室、1个直属机构稽查局和1个事业单位信息中心,下辖阁山、临江、黄土岗3个农村分局。主要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企业所得税和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出口货物退(免)税等中央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的征收管理。 2009年,入库工商税收69282万元,比2008年增收9649万元,比2006年的32995万元增收36287万元,比2003年的14400万元增收54882万元,实现3年翻一番,7年翻四番。7年总共组织工商税收近34亿元,国税收入从2004年至2008年连续5年保持两位数“3”打头的高基高位增长态势, 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从2003年的4.76%提升到2009年的6.12%,占财政收入比重从2003年的46.64%提升到2009年的59.64%。 近年来,樟树市国家税务局先后被江西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单位”,被国家税务总局表彰为“全国税务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2008年荣获全省国税系统 “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荣誉;2009年获得全省国税系统“税收服务双十佳单位”荣誉称号;所辖三个农村分局连年被宜春市评为文明单位和青年文明号,蝉联樟树市行风评议第一。 领导信息晏润高:党组书记、局长 1964年5月出生,男,汉族,研究生学历,经济师、税务师职称,198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8月在上高县税务局工作,1992年1月任上高县税务局汗堂税务所所长,1993年2月任上高县税务局墨山分局副局长(主持工作),1995年3月任上高县国家税务局墨山分局局长,1995年9月任靖安县国家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00年1月任靖安县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2003年2月任樟树市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2000年被授予江西省人民政府“劳动模范”,2005年9月荣获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嘉奖,在《人民日报》、《税务研究》、《中国税务》、《中国税务报》、《江西日报》等报刊发表论文30多篇。 主持全面工作。 宋素清: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税政法规股、办税服务厅和驻企管理工作。1961年4月出生,女,汉族,本科学历,经济师、税务师职称, 198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1年9月在清江县税务局樟树税务所工作,1984年7月任清江县税务局樟树税务所副所长,1985年3月任清江县税务局樟树税务所所长,1989年3月任樟树市税务局直属分局局长,1992年12月任樟树市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1994年9月任樟树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6年1月樟树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正科)。1984年来6次荣获江西省税务局“优秀税务工作者”称号,1990年荣获江西省税务局、江西省妇女联合会“三八红旗手”称号,2003荣获江西省国家税务局“优秀税务工作者” 称号,在《税务研究》、《中国税务》、《中国税务报》、《江西日报》、《江西税务》等刊物多次发表论文。 黄剑平: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人事教育股、征收管理股、稽查局、税源管理科三组、税务师事务所监管工作。1964年9月出生,男,汉族,本科学历, 经济师、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职称,198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2年10月在宜春地区税务干部训练班初任培训,1983年1月在清江县税务局工作,1986年8月在江西电大宜春分校脱产学习,1988年7月在樟树市税务局工作,1990年7月任樟树市税务局办公室副主任,1993年2月任樟树市税务局征管科副科长,1994年9月任樟树市国家税务局征管科副科长,1995年2月任樟树市国家税务局征管科科长,1996年2月任樟树市国家税务局昌付分局局长,1997年3月任靖安县国家税税务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3年4月任樟树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自1989年来在多种刊物发表论文、文章30余篇,约12万字。 胡国海: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基建、税源管理科三组工作。1955年7月出生,男,汉族,本科学历,税务师职称,197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2月以来在部队历任班长、排长、连指导员、团司令部管理股股长,三次荣获三等功;1988年10月在清江县税务局工作,1990年7月任樟树市税务局办公室主任,1994年9月任樟树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室主任,1996年2月任樟树市国家税务局郊区分局局长,1997年3月任樟树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2003年4月任樟树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多次荣获宜春市国税局“优秀税务工作者”、樟树市委“优秀共产党员”、樟树市“先进工作者”称号,在《江西日报》、《江西税务》等刊物发表过论文、文章。 陈智云: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党办、工会、纳税评估科、临江分局工作。1964年2月出生,男,汉族,本科学历,经济师、税务师职称,1985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10月在宜春军分区服役,1984年2月在清江县税务局店下税务所工作, 1985年12月在樟树市税务局直属分局工作,1992年3月任樟树市税务局监察室副主任,1994年9月任樟树市国税局直属分局副局长,1996年3月任樟树市国税局监察室主任,1997年4月任樟树市国税局黄土岗分局副局长,1998年1月任樟树市国税局黄土岗分局局长,1998年7月任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国税局直属分局局长(正科) ,2000年4月任樟树市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在省内外刊物上发表文章(论文)多篇。 张华明: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收入核算股、税源管理科二组、信息中心、警务室工作。1963年9月出生,男,汉族, 本科学历, 经济师、注册税务师职称,1997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10月在宜春地区税务干部训练班初任培训,1983年1月在清江县税务局工作,1986年8月在江西电大宜春分校脱产学习,1988年7月在樟树市税务局工作,1994年9月在樟树市国家税务局工作,1996年1月任樟树市国家税务局税政管理科副科长,1998年2月任樟树市国税局昌付税务分局副局长(主持工作),1999年2月任樟树市国家税务局昌付税务分局局长,2000年1月任高安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6年3月任樟树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多次荣获“优秀公务员”称号,在《江西日报》、《江西税务》、《宜春日报》等刊物多次发表文章、论文。 张林芽: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分管监察室、税源管理科一组、阁山分局工作。1964年11月出生,男,汉族,本科学历,注册税务师职称,198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0年9月在江西财会学校学习,1982年8月在清江县税务局永泰税务所工作,1984年7月任清江县税务局昌付税务所副所长(主持工作),1985年3月任清江县税务局临江税务所副所长,1987年2月任临江税务所副所长(主持工作),1988年3月任樟树市税务局临江税务所所长,1989年3月任樟树市税务局临江税务分局局长,1993年2月任樟树市税务局检查分局局长,1994年9月任樟树市国家税务局检查分局局长,1995年1月任樟树国家税务局稽查分局局长,1998年2月任樟树市国家税务局征收分局局长(兼四特酒厂驻厂员), 2003年4月任樟树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兼樟树市国家税务局征收分局局长,2003年11月任樟树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1987年来3次荣获江西省税务局“优秀税务工作者”称号,在《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税务》、《中国税务报》、《江西日报》等刊物多次发表文章、论文。 机构设置樟树市国家税务局机构设置由1.办公室2.党办3.人事教育股4.监察室5.税政法规股6.收入核算股7.征收管理股8.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科)9.税源管理科10.纳税评估科11.稽查局12.信息中心13.阁山分局14.临江分局15.黄土岗分局组成 1、办公室:定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督促检查、文电处理、文书档案、信访、保密、保卫、调研和政务信息工作;负责税收宣传工作;制定办公规章制度;负责税务学会工作;负责经费、财务、基本建设、装备和资产的管理工作;组织内部审计、离任审计和大宗物品政府采购工作;指导办公自动化工作;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负责职工医疗保健工作;拟定机关后勤服务和行政事务的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办公物品的采购、保管、分配和维修工作。 实行政事分开。后勤服务实行社会化、企业化管理、后勤服务人员不再使用行政编制。 2. 党办:研究制定机关党建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协调创建活动,负责机关扶贫、支教等社会公益活动的管理工作;指导全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拟定机关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并监督执行;了解掌握机关党组织的工作情况和党员的思想动态,总结交流经验;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发展新党员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抓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对违纪党员的审查、处理工作;指导机关工会、妇女工作、领导共青团工作;负责本部门文件、资料、质量活动记录的整理与保管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人事教育股: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任职培训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领导干部的监督检查工作和出国、出境政审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教育、培训工作。 4、监察室:负责本局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5、税政法规股:组织实施流转税、所得税及车辆购置税等税的税政业务管理;组织上述各税种的日常核查工作;贯彻执行其法规、规章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金税工程”系统的管理协调;负责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国际税收进出口税收的管理工作;进行税政调查研究;负责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办审理委员会审理的重大税收案件的有关具体组织协调、听证和法律事务工作;办理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负责税法宣传工作;负责税源管理科的业务协调工作。 6、收入核算股:负责税款征收信息管理工作,编制、分配税收计划,组织并检查税款入库工作;制定税收计划和统计工作制度,对税收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负责税源资料的调查和测算,监控管理重点税源;进行税收能力估算和税收宏观分析;负责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7、征收管理股: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落实上级局的综合性税收征管制度和办法;负责征管质量考核;负责纳税评估、纳税信誉等级评定的协调和综合管理;负责集贸市场、农村零散税收征管的指导;负责组织征管软件应用工作;负责税源管理科的业务协调工作。 8、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科):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和税收征管资料的整理、传递和一般纳税人档案信息采集工作;负责全市车辆购置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城区内小规模纳税人、固定个体工商业户的税款征收;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计划的制定、上报、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保管、发售及其它日常管理工作;负责防伪税控系统计划推行和金税工程稽核、认证、报税系统的管理工作;负责普通发票的印制、保管、系统内的发售及其它管理工作;负责办税大厅管理及纳税服务工作; 9、税源管理科:负责城区及周边地区所辖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等)、个体集贸业户的税务管理。 10、纳税评估科: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纳税评估的工作制度及工作部署;负责本局范围内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所得税重点企业的具体纳税评估工作,省、市局下发的重点评估企业的纳税评估工作;牵头组织开展行业、区域性或重点税源专项纳税评估工作;推广应用评估软件,及时报送纳税评估案例及相关材料,做好其它纳税评估工作。 11、樟树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负责制订稽查工作计划;负责所辖业户的日常稽查、专项稽查和专案稽查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协查系统工作;负责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税收案件举报中心工作。内设案源管理、检查、审理、执行。 12、樟树市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负责信息系统建设,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构建和管理计算机网络;管理和维护信息设备、软件和综合数据库;负责“金税工程”的网络畅通、数据管理和技术工作;参与组织应用软件的技术培训工作。 13、阁山分局:负责执行国家的各项税收法律、法规;负责店下镇、观上镇、阁山乡所管辖的一般纳税人税务管理、小规模纳税人、个体集贸业务、零散税收的税务征收管理;负责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组织税收收入,完成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4、临江分局:负责执行国家的各项税收法律、法规;负责临江镇、刘公庙镇、洲上乡所管辖的一般纳税人税务管理、小规模纳税人、个体集贸业户、零散税收的税务征收管理;负责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组织税收收入,完成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5、黄土岗分局:负责执行国家的各项税收法律、法规;负责昌傅镇、吴城乡、双金园艺场、黄土岗镇、义城镇、中洲乡所管辖的一般纳税人税务管理、小规模纳税人、个体集贸业户、零散税收的税务征收管理;负责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组织税收收入,完成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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