赃物zāng wù
基本解释
[stolen goods] 贪污、受贿、盗窃等用非法手段获取的物品
详细解释
亦作“赃物”。用非法手段获取的物品。
《三国志·魏志·司马芝传》:“今赃物先得而后讯其辞,若不胜掠,或至诬服。” 宋 俞文豹 《吹剑四录》:“ 高宗 曰:‘若不尽追赃物,虽得罪犹不失为富人,所以无惮也。’” 魏巍 《壮行集·幸福的花为勇士而开》:“不会有一个善良、正直的人愿去做窃夺别人劳动果实的盗贼,更不会在享用着这些‘赃物’的时候,反而感到幸福。”
赃物是违法犯罪分子的非法所得,往往通过一些不法商贩或以私人转卖的形式低价出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购了赃物,无论有意无意,客观上都是替作案分子销了脏,因此,就可能受到法律的追究。
1、要防止购赃物,关键是要弄清物品的来历。如查对发票、生产许可证、厂家证明等。
2、自行车一类交通工具,要看有无车牌号、执照,证号是否相符,从车锁等处看有无撬压痕迹等。
3、如属转卖物品,首先要弄清转卖人或介绍人的身份。
4、如需购买自行车(旧车),应到国营开办的委托商行或旧品拍卖处去购买,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