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巴黎条约 |
释义 | 签订背景《巴黎条约》(Treaty of Paris) 1763年在巴黎订立的有关结束七年战争并确定其结果的条约。同年 ,在胡贝图斯堡还订立有《胡贝图斯堡条约》。1763年2月10日英国为一方,法国、西班牙为另一方(后葡萄牙加入)在巴黎签订《巴黎条约》。 条约内容条约规定:在欧洲,英国收回梅诺卡岛,法国收回贝勒岛。在美洲,法国将加拿大、布雷顿角岛、密西西比河以东的全部土地(新奥尔良除外)让给英国,西班牙将佛罗里达让给英国,从法国手中得到路易斯安那、新奥尔良和部分金钱补偿。在西印度群岛,法国将特立尼达、圣文森特、格林纳达、多巴哥诸岛让给英国,收回马提尼克、圣卢西亚、瓜德罗普和玛丽加朗特诸岛。在非洲,法国将马略卡岛让给西班牙,将塞内加尔让给英国,收回戈雷岛。在印度,法国仅保留5个城市,且不得设防驻军。西班牙收回古巴和菲律宾。该条约还规定,法国撤出汉诺威选帝侯国、黑森、不伦瑞克、普鲁士的莱茵区、奥地利的奥斯坦德和纽波特。法国和西班牙撤出葡萄牙及其殖民地。该条约的签订打击了法国在海外的势力,标志着英国海上霸权的确立。1763年2月15日参加七年战争的普鲁士与奥地利、萨克森在萨克森境内的胡贝图斯堡签订《胡贝图斯堡条约》。该约规定,普鲁士仍保有西里西亚,萨克森恢复战前疆界; 在秘密条款中,普鲁士保举玛丽亚·特蕾西亚之子约瑟夫二世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该条约的签订标志着普鲁士开始崛起。 影响另,根据现有历史教材,《巴黎条约》指1951年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具体: 《巴黎条约》 (英文:Treaty of Paris,法文:Traité de Paris,德语:Pariser Vertrag),由 法国、 西德、 意大利、 荷兰、比利时、 卢森堡这六个欧洲国家于1951年4月18日在巴黎签订、并于1952年7月23日开始生效,成立了欧洲煤钢共同体。该条约已于2002年7月23日、即条约开始生效整整五十年后失效。 欧洲煤钢共同体是欧洲第一个跨国机构,后来同其他相继出现的跨国机构一起发展成为今天的欧洲联盟。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