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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云南跳水0分门
释义

2011年8月9日在云南红河州举办的云南省跳水锦标赛双人赛出现罕见一幕:规定动作的角逐评委一概打“0分”,现场一片哗然。赛后,多名并不熟悉业务的人员出任裁判员成为运动员、家长及业内专家质疑的焦点。

各方质疑

一年一度的云南省跳水锦标赛是以培养后备选手为目的组织的比赛。

2011年8月8日比赛在个旧市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体育馆举行。8月9日的比赛共有昆明、玉溪、红河三个州市的13岁年龄组选手参加,他们在前两个规定动作的比赛中全被判罚0分,家长和孩子都想不通:明明顺利完成了规定动作,为什么所有裁判员的打分全是0分?究竟是什么样的裁判在给比赛打分?评分的依据是什么?

一般省级跳水选拔赛,可以看做是业余规格最高的赛事,即便是比这低两个级别的业余比赛,裁判员的委派都是一件很严谨的事情。像这样不懂跳水的人当裁判,的确骇人听闻。跳水不像其他项目,规则很复杂,从运动员走台、起跳、空中姿态以及入水等多方面都需要裁判对规则的深入理解,同时跳水比赛又是一个综合评定的打分项目,因而跳水裁判承担着更大的责任。此外,裁判员的评判公正性还将对后面比赛运动员的心理产生影响,并直接关系到运动员的能否正常发挥甚至安全。

各方回应

裁判回应

本次比赛裁判长、云南省师范大学健美操教师陈敏介绍,给这些小选手打0分的原因很简单,本次比赛规程规定了双人跳规定动作技术难度系数是2.0,在比赛中,所有运动员的跳水难度系数并没有达到2.0,也就是说,他们并没有按照规定跳出2.0难度的技术动作,因此,只能被判为“0分”。

官方回应

负责本次赛事组织的云南省体育局竞赛管理与青少年体育处处长李宝莲表示:选派中立裁判,是体育局的一种积极尝试;让教练参与到裁判过程中,有利于他们介入竞训的所有环节,掌握青少年后备力量的情况;他们当中有的人有裁判资质,有的还没有,“应该给他们一个锻炼机会吧?原来的裁判,不也都是非专业出身的?可以通过比赛积累经验,深入学习。我们组织这样的比赛不仅仅只为金牌,更要培养后备人才”“对于这件事情,也不能仅仅从一个视频就作出判断,我们会调查谁上传的视频,会追究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的责任”。

网友评论

除全国各地媒体的高度关注外,网络上还充盈着网友对这一荒唐事件的愤怒。一位名为“XIAO”的新浪网友评论说,出现这样的事情,简直是天下奇闻,到底是谁找的这些裁判?应该追查到底!另一名腾讯网友则希望记者跟进调查,还云南竞技体育一片净土,有些网友甚至把事件上升到云南竞技体育发展的高度上。一位来自云南的网易网友称,“总算明白云南竞技体育老是落后的真正原因了。”

三大疑问

云南跳水“0分门”被曝光后,引发了全国媒体的关注。昨日,云南省体育局局长杨宁表示,体育局一定会调查此事,已成立正式的调查小组对事件进行全面调查,会根据最后的调查结果严肃处理,给外界一个交代。 此次云南跳水“0分门”事件主要存在三大疑问:首先是裁判长资格的认定,一名健美操老师,在对跳水规则没有完全掌握的情况下,能否出任跳水比赛的裁判长?其次,在裁判员队伍中竟然有一名当地后勤工作人员(红河州文体局的一名司机),在秩序册中还出现多名参赛队伍的领队和教练担任裁判员的情况,那么云南省内的比赛裁判员是如何选派以及任用的?第三,裁判员当天集体打出0分的依据是什么? 三大疑问均需要相关责任人出面说明。

裁判问题

本次裁判组出现多名业余裁判,甚至有媒体报道某男裁判就承认自己“只是一名普通司机。”对这一细节,负责本次赛事组织的云南省体育局竞赛管理与青少年体育处处长李宝莲表示,此人是红河州跳水馆的一名正式职工。

对比秩序册和裁判名单可以发现,多名裁判均为各参赛队伍的教练。

陈敏本人承认,她是作为“中立裁判”受邀担任裁判长的。“根据国际规则,跳水比赛必须使用中立裁判。按照我的理解,中立裁判就该与运动队没有直接关系。我接触跳水时间短,不会有感情,所以就派我来做裁判长了。”

专业质疑

国内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资深跳水教练、裁判表示:“国际惯例与《2011年国家跳水竞赛工作手册》明确规定,队员比赛前都要填写一张规定动作表上交,你想跳什么动作,什么难度,都要写清楚。这次比赛的规程上已注明,规定动作平均难度系数都是2.0,也就是说,你跳难度系数高的,也按照2.0打分,跳难度系数低的,也一概按2.0来评分。简单说,就是除了像‘插冰棍’这样过于简单的技术动作以外,你跳任何动作,都是2.0的难度系数。这是规定好了的,并不是说,你必须完成难度系数为2.0的动作。这说明这些裁判对规则完全不熟悉,对跳水比赛完全无知。”

就跳水项目来说,云南省体育局既有国家A级裁判,又有国家B级裁判,更有为数不少的一级以上裁判,还有国家技术委员会委员,中立客观地组织这样一场中小型比赛其实不难。

云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宋笛认为,体育局这次聘请非专业裁判长、非专业裁判负责裁判工作不是“创新”,而是严重的违规行为,会给青少年运动员的心理造成不小的伤害,对竞技比赛倡导的“公平公正”更是一次重创,整个赛事也以一种极不严肃的态度浪费了国家资源,损害了体育行业的声誉。

最新进展

云南跳水“0分门”事件经媒体曝光后,引发了全国媒体的关注。8月15日,省体育局局长杨宁面对记者的采访,并没有回避这一敏感的话题。同时,她也承诺,体育局一定会调查此事,根据最后的调查结果严肃处理,给大家一个交代。

云南并非体育强省,“0分门”事件曝光后,无疑会给省体育事业的发展带来不良影响。“即便是云南体育再差,也绝不容忍有人玷污云南体育事业的发展。”在网络上,许多云南的网友表现得极度愤慨。面对这一事件所带来的恶劣影响,受影响最大的毫无疑问是云南竞技体育。当记者就此事采访杨宁局长时,她没有回避,而是当即表示,当她知道此事之后,立即让分管竞技体育的副局长赵建军成立了调查小组,全面彻查此事。“我们将根据调查的结果,如果真是我们在赛事的组织上出现问题,我们不会包庇任何人,一定会严肃处理,给媒体和社会一个交代。”杨宁这样强调。

最新调查结果:无任何违纪现象

8月16日下午,云南跳水比赛“0分门”事件调查结果出炉。

《说明》称,按照比赛规则、规程规定,在乙组单人5米跳台比赛中,不能完成规定的难度动作,出现了所跳动作与播报动作不符,按规程、规则要求,只能判为“0”分。在双人5米跳台比赛中,比赛共有3轮动作,其中2轮为难度系数规定动作(难度系数为2.0),1轮为无难度系数限制的动作。运动员在前2轮比赛中如未达到规程、规则所规定的难度系数,视为未完成比赛动作,判为“0”分。

《说明》称,根据竞赛规程、规则的规定“如有异议应在比赛结束(30分钟内)提出书面申诉”,至今云南省体育局未收到任何书面申诉。近两天,云南省体育局调查小组又慎重的对本次比赛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并征求了各参赛队对本次比赛的意见,各队已做了书面反馈,都充分肯定了本次比赛的组织竞赛工作,并一致认为本次比赛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

8月19日

云南省体育局就云南跳水0分门事件再次在自己的门户网站上发表了一份“情况说明”,然而这份《关于媒体对云南跳水锦标赛提出的疑问的再说明》中不仅没有回答出媒体提出的诸多疑问和问题,反而是强调有人在故意“找事”。

面对这样一份“再说明”,有网友调侃说,云南省体育到底怎么了,如此的滑稽?一些专业人士则评价道:“至今云南省体育局依然在强词夺理,认为自己主办的比赛没有问题,那如此多的0分现象,如何解释?”

关于“山寨裁判”

解释2:让中立裁判执法是种尝试

对于比赛中出现裁判员是司机的搞笑情况,云南省体育局称,本次比赛共有6名打分裁判。“其中,有3名裁判多次参加省级比赛裁判工作,其余3名新裁判员均参加过跳水裁判员培训,考试合格。”负责本次赛事组织的云南省体育局竞赛管理与青少年体育处处长李宝莲表示,媒体报道的司机是红河州跳水馆的一名正式职工。而裁判长陈敏是当地一所大学的健美操老师,她来执法是所谓的中立裁判,据李宝莲说这是一种尝试。

反驳:裁判必须持证上岗、熟知业务

“不熟悉跳水队伍,与运动队没有直接关系就能成为中立裁判,那除了跳水队的教练外,人人都可以是中立裁判,不管懂不懂跳水比赛和规则。”跳水界的人士认为,中立裁判也好,让各队教练充当裁判也罢,都不合乎惯例,裁判必须持证上岗、熟知业务、绝对中立、没有利害关系。云南省体育局既有国家A级裁判,又有国家B级裁判,更有为数不少的一级以上裁判,还有国家技术委员会委员,难道他们就不能是中立裁判?

圈内人士爆猛料 使用非专业裁判只为多拿钱

全省规格最高的跳水比赛,却找来一帮完全不懂跳水的人做裁判,难道是云南没有跳水裁判。笔者随即采访了云南跳水界。据这些圈内人士讲,云南既有国家A级裁判,又有国家B级裁判,还有为数不少的一级以上裁判,他们担任裁判的时间都在10年以上。其中还有国家技术委员会的委员,之前省内的跳水比赛,都是由这些专业裁判担任裁判工作。然而今年的比赛,这些裁判不仅没有使用,而且他们连比赛都不知道。

“说白了,省体育局有关部门,绕开主管领导,绕开专业裁判,私自安排了比赛裁判。”当真正的跳水裁判听到比赛的情况后,表现得极度的愤慨,纷纷认为这是对体育事业的不负责,是要毁掉这个项目的。

就在采访调查中,这些熟知云南竞技体育的圈内人士,更向笔者爆出关于云南省竞技体育发展的诸多内幕。

“只有28个运动员,却有43个工作人员,你知道是为什么吗”笔者表示并不知情时,这位圈内人士爆出了其中的隐情:“还不是为了多领取酬金。一般办一次比赛,都会有些薪酬,现在体育局的有关部门把办比赛当作了挣钱的工具,一年下来大大小小几十个比赛,光酬金就要领多少。”

当笔者询问有关部门是指哪个部门时,这位圈内人士直接道出就是省体育局竞赛管理与青少年体育处。据了解,该处的工作职责主要分为两大块,一块是负责组织全省各个单项比赛,做好竞赛管理工作,另一块工作职责是负责全省的青训工作。青训工作可以说工程浩大,由各地州培养人才向省里输送,这需要很长的周期,或许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省体育局竞赛管理与青少年体育处更愿意做竞赛的组织工作。

“为什么喜欢做竞赛工作,说白了,还不是有薪酬可以拿。”这位圈内人士进一步说明,一般组织比赛,都由各地承办,比赛结束后,秩序册上有名字的人,或多或少都能得到一些酬劳。“全省大大小小几十项比赛,一年下来这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这位圈内人士强调说,搞青训工作很累,而且周期很长,不一定见到效益,不像组织比赛,不管水平多高,搞完比赛,不仅可以列入年度总结,而且还有些辛苦费,何乐而不为呢。

除了组织比赛外,这位圈内人士还爆料说,金牌战略也使得比赛完全变味。各个地州代表队要金牌,某些人就敢在比赛前把金牌先瓜分了。金牌提前内定,比赛就成为一种形式。本次跳水比赛,一共产生20枚金牌,某个地州代表队就拿了15块,据了解,如此的“内定”已经引起了各地州队的强烈不满,纷纷扬言,取消该项目。“明年让他们一家去比,我们都不参加了。”

云南并非一个体育强省,云南体育的落后是多方面的,但面对如此的比赛,我们不仅要问,云南竞技体育除了天灾,人祸对云南竞技体育的伤害或许更大……

后续报道

8月22日,云南省体育局局长杨宁终于就跳水“零分门”事件作出道歉。

杨宁表示,“零分门”事件引起的全国关注和话题探讨令人始料不及,从中不难发现云南省体育局某些职能部门和工作方式确有不足之处。“比赛的确是业余性质,但我们的工作惯性是对这类业余比赛重视不太够。我们的裁判大多是从其他项目聘请过来的,因为跳水不是云南的传统优势项目,还缺乏专业的裁判、教练队伍,这是必须承认的客观现实,由‘外行’改做教练和裁判,这在云南很多后起项目中都不少见。” 最后,杨宁感谢大家对“零分门”事件的关注,“我们一定会以此为鉴,让这类事件不再发生

零分门事件再起波澜

“置世界公认的跳水规则于不顾,说明这些裁判对跳水比赛的规则很不熟悉。”9月20日,针对云南跳水“0分门”事件,有跳水界人士说,这样的判罚令人“匪夷所思”。

在调查过程中,体育界多位官员、教练员、运动员向记者反映,类似猫腻、乱象在云南省级体育比赛中,绝非偶然,也并非孤例。

“0分门”背后

健美操教师、司机等非专业人士竟出现在裁判名单中

一项以培养后备选手为目的的省级跳水赛事因为“0分门”而为社会广泛关注。在今年8月举行的云南省跳水锦标赛中,双人跳水赛场出现罕见一幕:来自昆明、玉溪、红河三个州市的13岁年龄组选手由于没有按照规定跳出2.0难度的技术动作,全被判0分。

“0分”判罚引发了争议,一些专家认为,这次跳水比赛中的0分判罚明显有悖常识。

云南省体育局在针对“0分门”事件的情况说明中称,按照比赛规则、规程规定,在双人5米跳台比赛中,比赛共有3轮动作,其中2轮为难度系数规定动作(难度系数为2.0)、1轮为无难度系数限制的动作。运动员在前2轮比赛中如未达到规则、规程所规定的难度系数,视为未完成比赛动作,判为“0”分。

原国家跳水队教练、现任马来西亚跳水队主教练杨祝梁认为,这次比赛规程上已注明,动作平均难度系数为2.0。按国际规则,不管运动员跳的难度系数是高还是低,都应按2.0的难度系数来评分。

他说,跳水比赛中运动员的动作完成质量可以有好坏,但都应该按规则打分,不能随意地给0分。此外,从这次跳水比赛的视频中可以看出,运动员的比赛动作不属于三种0分情况中的任何一种。

“0分门”事件背后的原因,似乎可以从比赛的裁判员名单中寻到踪迹。

有知情者告诉记者,这场比赛的裁判名单中出现了健美操教师和司机等多名并不熟悉跳水的非专业人士。对比秩序册和裁判名单可以发现,玉溪队教练员王惠英等多位参赛队的教练、领队也成为这场比赛的裁判员。

非专业人士以及参赛队成员为什么会出现在裁判队伍中?云南省体育局回应说,这是为了起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作用。云南省体育局进一步解释,目前云南在很多项目上仍缺乏高级别裁判员,今后将加大裁判员培养力度。

知情者爆料

要金牌、安排金牌已成公开秘密,年龄造假层出不穷

采访过程中,云南体育界多名人士向记者透露,近年来在云南省内的运动会上还存在着其他乱象。

在云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上,皮划艇裁判长王波授意副裁判长杨永盛将男子2000米双人划艇第一名给楚雄队,后又授意杨永盛将女子2000米单人皮艇第一名给玉溪队。根据授意,杨永盛没有按照实际成绩公布比赛结果,而是按照王波的意图篡改了比赛成绩,两个项目都按照篡改后的结果公布并举行了颁奖仪式。

云南省体育局在2010年8月12日的一份关于违反赛风赛纪问题的通报中提到了上述事件。

原云南跳水队主教练黑丽苍坦承,在一次大型运动会上,曾有省体育局一位领导的家属当面表示要他“照顾”一名昭通籍运动员,但“最后还是没有弄成金牌,领导很不高兴”。

“金牌是很神圣的,但是在云南的不少比赛项目中,金牌却成了可以随意给予和取消的东西。”云南省体育局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举例说,柔道比赛出现“双金牌”,已成为体育界流传广泛的一个笑话。

多名当年的现场目击者证实,云南省第十二届运动会男子55公斤级柔道比赛中,由于对裁判的判罚存在争议,争夺金银牌的昆明和玉溪两队在决赛过程中罢赛。在调停无果的情况下,竞委会作出了一家给一块金牌的决定。

记者在当年的成绩册上看到,“第一名”一栏的确出现两个并列的名字,分别代表昆明和玉溪。当年带领玉溪队参加此次比赛的柔道教练在向记者确认有此事后,不愿再作过多评论。

“按照国际规则,柔道这样的对抗性项目是不可能有并列金牌存在的。要么由裁判举旗,要么称体重,一定要分出个高下来。怎么能这么随意地一家给一块呢?”国家男子柔道队主教练石明说。

“年龄造假特别厉害,已经成为云南省内运动会上最大的腐败。”云南省体育局的一位官员说。

按规定,参加省运动会的每名运动员,在比赛开始前,都要向社会公示3次。多位知情者向记者证实,在云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上,昭通一名叫赵静的女运动员,由于超龄,不具备比赛资格,3次均未进入公示名单,但最后却出现在了决赛阶段的秩序册上,并最终获得奖牌。

云南省体育局通报显示,经调查,“赵静报名参赛登记出生年月为1993年12月5日,而公安机关原始记录为1988年12月5日,属更改年龄。”她的参赛资格和所获成绩随即被取消。

近年来,年龄造假有愈演愈烈的趋势。据透露,去年省运动会决赛前,省体育局下了一个文件,要求各州市自查自纠,结果上报了四五十名造假运动员,其中大理、楚雄都在10人以上。后来,省体育局又查出70多名运动员年龄造假,主要集中在游泳项目上。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云南省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女子龙舟比赛中,一支代表队甚至派出了男子戴上假发冒充女子参加比赛。

利益驱动

地方保护主义成为了某些运动员公然造假的“保护伞”

不少接受采访的官员、教练员都表示,运动员在比赛中公然造假,就是奔着好的名次,尤其是金牌去的。

“在省运动会上取得金牌,运动员和教练回到州市,能拿到奖金,职称、住房等待遇也可能得到较好解决。运动员退役后回到当地,会有不错的工作安排,如果要升学,还可能减免分。”多名教练对记者表示。

知情者告诉记者,在云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游泳比赛中,有的孩子在年龄上造假,虽然通过了3次公示,却在临上场前被举报,19名家长来到赛场抗议。竞委会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同意让这些超龄选手以“测试”的名义参加比赛,成绩不纳入比赛排名,但如果成绩优异,今后升学时可以加分。

在利益驱动下,体育比赛中的锦标主义盛行,诚信缺失。有官员指出,部分地区地方保护主义严重成为运动员公然造假的“保护伞”。为了在省里的运动会上取得好成绩,有的州市政府对于当地运动员年龄造假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省体育局查办起来难度很大。

监管缺位

不能用造假换取表面光鲜,公平公正才能产生体育的公信力

教练们认为,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体育乱象频出,既有历史原因和深刻的社会背景,也有机制上的问题,比如监管的严重缺位。

0分门’事件不可笑,很可悲。”一位从教近50年的老教练对记者说。

多位教练表示,云南竞技体育水平相对落后,对承办各种运动会的州市,从财力、政策上加以倾斜和支持可以理解,但绝不能以造假的方式,换取表面的光鲜。

云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宋笛认为,竞技体育比赛包含着精神文明的内涵,体现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体育比赛一定要讲规则,这样才能产生公信力。体育的公信力靠谁来维护?要靠体育行政部门,要靠正规的体育运动协会,而作为体育运动直接参与者的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更应严格自律。

云南省体育局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说,市场经济不可避免地冲击到了体育领域。教练员和运动员取得好成绩后,给予一定褒奖无可厚非,但一定要走正道,要正确看待成绩。

他说,杜绝体育造假,体育行政部门的管理力度要加强,相关的规章制度要进一步完善,打假的机制也应尽快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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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 4:2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