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巴拉嘎尔高勒镇 |
释义 | 巴拉嘎尔高勒镇简介巴拉嘎尔高勒镇位于内蒙古西乌珠穆沁旗,辖区面积2380平方公里,镇面积24平方公里,有蒙、汉、回、满、达等六个民族组成。企事业单位共233个,驻军单位4个,特种行业86个,集贸市场3个,中小学7所,商业网点487个,屠宰场所11个。 概况西乌旗巴拉嘎尔高勒镇被建设部评为全国小城镇建设示范镇。目前我区仅有三个全国小城镇建设示范镇。经近几年的建设,巴拉嘎尔高勒镇2002年进入了自治区丙组“三星级文明镇”行列,2003年跨入自治区丙组“五星级文明镇”,2005年一举从自治区丙组“五星级文明镇”,跨入“七星级”行列,并接受了自治区级卫生城镇验收。根据《巴拉嘎尔高勒镇城市总体规划》,到2020年,巴拉嘎尔高勒镇将建设成为内蒙古中部重要的能源基地,以煤电化工、畜产品加工、旅游业为主的具有独特蒙元文化的草原城镇。 发展司法所巴拉嘎尔高勒镇司法所现有工作人员4人,组建乡级调委会1个、法律援助工作站1个、社区、嘎查调委会21个、法律援助联系点9个,调解员46个。巴拉嘎尔高勒镇司法所承担着镇、普法依法流治理、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等工作职能,这2个年来,在旗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镇司法所紧紧围绕当地党政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人民调解工作为主线,加大了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力度,本着因地制宜、确保稳定、注重实效的原则,不断探索新时期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途径,全面贯彻“预防为主,调防结合,法律先行,协调运作”的工作方针,认真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2006年4月2日,举办法制培训2期、64人次,组织开展宣传活动2次,发放宣传单500余张,组织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活动1次,调解纠纷10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牢固筑起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牧区做出应有的贡献。 经济从西乌旗巴拉嘎尔高勒镇牧民“商业一条街”购买楼房的164户中牧民有124户。目前,已入住商业街的牧户有78户,273人,入住率为63%。经走访调查,经营商服业的有47户,158人,占已入住牧户的60%左右。其中:商店16户,化妆品店5户,饭馆9户,旅店4户,理发店1户,通信业2户,医疗业3户,民族服装加工2户,其它3户。随着西乌旗教育园区的建成使用和巴拉嘎尔高勒镇中心向南转移,该区域人口密度将逐渐增加,进住牧民经营商服业前景较为乐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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