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巴江河水电站 |
释义 | 巴江河水电站位于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县板桥镇陷塘村旁的巴江河右岸,电站距石林县城18km,距昆明89km,东京103°10′—103°41′,北纬24°30′—25°03′之间,板桥镇地处石林县城东南方,东南与弥勒县西三镇接壤,南连大可乡,西与宜良县竹山乡,狗街镇相接,北与鹿阜镇接界,镇政府所在地板桥村委会马街距石林县城9000m。因此电站首部及厂区枢纽均有竹板四级公路与外界相连,交通便利。巴江河水电站主要以发电为主,可以缓解板桥镇生产、生活用电不足的情况;另一方面从电力企业自身滚动发展的角度出发,扩大电网容量和电网覆盖,同时将余电上网获得最大的经济回报。巴江河水电站装机规模为2×6300kw,设计水头118m,电站设计引用流量为12.40m/s,(单机发电引用流量为6.20m/s),电站年利用小时数为4800小时,年发电量大约为6154万km·h。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防洪标准》SL252-2000规定,工程规模为小(1)型,工程等级为Ⅳ等,主要建筑物为4级建筑物,次要建筑物及临时建筑物为5级建筑物。 电站厂房采用引水式,取水坝型为钢筋砼内包浆砌石重力坝,坝高4.5m,溢流坝长20m,坝顶高程1602.6m,布置取水闸和冲砂闸各一道。引水隧洞为压力式引水隧洞,拟采用钢筋砼矩形引水隧洞,由于地质条件和引水道不长不设压力前池河泄水道。压力管道布置于隧洞末端。 工程总投资6460.7万元,其中建筑工程2671.8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1904.39万元,金属结构工程682.69万元,其它费用319.54万元,临时工程265万元,预备费278.96万元,建设期还利息311.76万元。 工程施工期为18个月。 项目区域土地利用现状为旱地、疏林地、河滩地、耕地、山地 永久占地:工程建设永久占地14.3亩,(包括取水坝、引水隧洞、厂区、生活区)。 其临时占地9.5亩,施工期间对植被造成一定影响,钢管道暗挖影响经济林木78棵,施工完成后复耕,并进行防护措施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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