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约翰·保罗·史蒂文斯 |
释义 | 约翰·保罗·史蒂文斯(John Paul Stevens),美国最高法院法官。1920年4月20日出生于伊利诺伊州芝加哥的一个富有家庭,父亲经营两家酒店并且相当成功,母亲是一名高中英语教师。史蒂文斯一家与法律渊源深厚,他的父亲早年是律师出身,两个哥哥也以律师为职业。 个人履历上世纪30年代的经济大萧条使史蒂文斯的家道中落,他开始了艰难的奋斗历程。二战期间,他在海军预备队从事过密码破译工作。1941年毕业于芝加哥大学,1947年在美国西北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后进入司法界,开始展现其杰出的才能。 1970年11月,史蒂文斯获尼克松总统提名出任美国联邦第七巡回上诉法院的法官。1975年12月,他由时任总统福特提名出任最高法院法官,他的提名在参议院获得全票通过,这是史蒂文斯独特魅力的深刻体现。 在最高法院,史蒂文斯先后经历过7任总统,与3位首席大法官共过事。多年来,他被视为最高法院自由派阵营的领袖。在最高法院历届大法官的任职年限排位中,史蒂文斯以34年3个月零23天居第四位。 2010年4月9日,约翰·保罗·史蒂文斯宣布将于今年6月底或7月初退休。根据美国法律,最高法院法官只要没有失职,是享受终身任职的。史蒂文斯以90高龄请辞,为自己的一段传奇人生画上完美的句点。 人物评价史蒂文斯担任最高法院大法官期间,一直保持着鲜明的个性,并被视为自由派阵营的领袖。2000年美国总统大选引发争议,戈尔对布什获胜提出质疑。史蒂文斯对此表态说:“尽管我们可能永远无法确信大选获胜者的个性为何,但对失利者的个性却是十分清楚的。国家将信心寄托在法官身上,认为我们是法治公正无私的守护者。鉴此,我对大选结果持不同意见。” 4月9日,刚从布拉格风尘仆仆赶回华盛顿的奥巴马总统在白宫玫瑰园发表声明,称赞史蒂文斯是一个“不受意识形态左右,务实而出色的大法官”,一直以来“以忠诚和克制在美国捍卫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鉴于多方面的综合考量,奥巴马总统表示,他将会遴选一位与史蒂文斯“性格相似”的人选,一位“独立思考、杰出、公正并严守法治的人士”。他表示:“继任人选也将像史蒂文斯一样,了解在一个民主体系中,绝不允许强大利益淹没普通民众的声音。” 分析认为,奥巴马以史蒂文斯为标准选择候选人的愿望是好的,但很可能是一厢情愿。史蒂文斯在最高法院的威望和地位,是历史累积的结果,任何人成为最高法院新的大法官,都无法取代史蒂文斯的作用和影响。民众对史蒂文斯的离职感到惋惜,对最高法院继续保持这样目前已经达成的平衡充满期待。“近年来,最高法院对强大利益阶层给予了不少偏爱,史蒂文斯大法官是反对这种趋势的一座堡垒。我们国家的下一个大法官,必须扮演同样的角色。”身为“人民支持美国道路”组织主席的迈克尔·卡根如是说。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