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玉溪市红塔区国家税务局 |
释义 | 机构概况玉溪市红塔区国家税务局现有在职干部职工137人,内设"二室七科一中心一厅二个分局",承担着玉溪市红塔区和高新区(除红塔集团以外)2万多户纳税人的税收征管工作。多年来,在市国税局的正确领导下,区局始终紧紧围绕各级党委、政府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以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核心,深化征管改革,不断推进信息化建设,强化干部队伍素质,狠抓"三个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税收收入自2003年至2006年连破3亿元、4亿元、6亿元、7亿元大关,2007年突破10亿元达100436万元,实现连续六年无新增欠税,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在最近三年当地政府或市局组织的行风测评中纳税人满意率 都达95%以上,连续多年被市国税局评为一级局,受到了不同级别的表彰。从1999年起,先后被命名为红塔区第一、二、三、四届文明单位,玉溪市第二、三、四、五届文明单位,玉溪市首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省委省政府第九、十、十一批文明单位,全省国税系统文明单位。 机构设置玉溪市红塔区国家税务局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监察室、货物和劳务税科、所得税科、征收管理科、政策法规科、收入核算科、纳税服务科、信息中心、办税服务厅、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 1、办公室 拟订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承担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负责机关财务、政府采购、基本建设、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本单位的综治、安全保卫和督查督办工作;负责着装管理工作。 2、人事教育科 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担本单位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工作;监督检查本单位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承担本单位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年度计划,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 3、监察室 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单位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配合上级监察部门开展巡视工作。 4、货物和劳务税科 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拟订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初审工作;组织进出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及不予退税货物的征收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骗税工作。 承担对大型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工作;承担对大型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承办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的有关工作;承担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具体执行工作;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 5、所得税科 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贯彻执行国际税收相关协定、法律、法规以及其它规范性文件;贯彻落实国际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为中国居民企业在境外投资、输出劳务等提供国际税收服务;上报跨国交易的税收争端问题;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承办上级机关安排的与国际机构、外国及港澳台税务机关的合作与交流工作;参与对境外非政府组织活动的管理。 6.征收管理科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欠税公告、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负责与上级稽查局的业务联络。 7、 政策法规科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政策;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局外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承担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工作;组织听证、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落实税收执法追究制度;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税务部门的政策执行监督工作。组织落实普法工作。 8.收入核算科 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免抵调库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承担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 9.纳税服务科 组织、协调和指导本单位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承担12366热线、网站纳税服务栏目、短信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 10.信息中心 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承担本单位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服务、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本单位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 11.办税服务厅 严格执行税款征收、解库、提退等制度,负责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具体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发票购销、税法宣传、认证报税、咨询辅导和受理各类涉税审批申请。 12、第一税务分局 主要负责对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具体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对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临时性一般纳税人申请转正及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正情况的调查核实,掌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变化情况,对已不具备资格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管理或行政执法建议;进行税收预测和分析、税收政策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对增值税专用发票、交通运输货运发票、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抵扣凭证、废旧物资和农副产品收购凭证等协查系统筛选出的异常发票组织检查到户,逐票落实;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对涉嫌偷税等,提出稽查建议移交征管部门。 13、第二税务分局 主要负责对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 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具体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负责对纳税人税务资格认定事项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收预测和分析、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对涉嫌偷税等,提出稽查建议报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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