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玉溪市国家税务局 |
释义 | 机构概况1994年7月20日,税务机构分设,正式组建玉溪地区国家税务局。全区共设玉溪地区及玉溪市、通海县、江川县、华宁县、澄江县、易门县、峨山县、新平县、元江县十个国家税务局,按传统的经济区划设立57个税务分局、税务所。 1998年6月28日玉溪撤地设市,“玉溪地区国家税务局”更名为“玉溪市国家税务局”,原“玉溪市国家税务局”更名为“红塔区国家税务局”,其他八个县国家税务局的名称及隶属关系等均不变。 玉溪市国家税务局现辖九个县(区)局,即:红塔区国家税务局、通海县国家税务局、江川县国家税务局、澄江县国家税务局、华宁县国家税务局、易门县国家税务局、峨山县国家税务局、新平县国家税务局、元江县国家税务局。市局有内设机构9个,即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流转税管理处、所得税管理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含国际税务管理职责)、征收管理处、计划统计处(含财务管理职责)、人事教育处、监察室;直属机构:2个,即稽查局、玉溪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非全职能局);事业单位:3个,即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培训中心。同时,设离退休干部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 机构设置一、内设机构1、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事务及文秘工作。 2、政策法规处 负责税收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执法监督追究、税务案件审理和税务行政诉讼、复议、赔偿、听证等工作。 3、流转税管理处 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包括完税证明)等流转税类税收政策、业务管理。 4、所得税管理处 负责企业所得税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等所得税类政策、业务管理。 5、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负责进出口税收及涉外税收政策、业务的管理。 6、征收管理处 负责税款征收、税收管理及税收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 7、计划统计处 负责税收计划、税收会计、统计和票证的管理及税源税负分析和系统财务、基本建设、装备和资产的管理和监督。 8、人事教育处 负责本单位的人事管理、干部培训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9、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副科级,挂靠人事教育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10、监察室 负责本系统各级国税机关及工作人员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11、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直属机构、事业单位的党务、纪律检查、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 二、直属机构玉溪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本系统的税收检查工作和涉税违法案件的查处。 三、事业单位1、信息中心 负责本系统税收信息化建设,为税收行政管理、税务行政执法提供信息保障与服务。 2、机关服务中心 负责本级机关后勤事务的组织管理工作。 四、设置玉溪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非全职能局) 负责辖区内的税收征收和税源管理工作。 五、县(区)国家税务局红塔区国家税务局 通海县国家税务局 江川县国家税务局 澄江县国家税务局 华宁县国家税务局 易门县国家税务局 峨山县国家税务局 新平县国家税务局 元江县国家税务局 玉溪高新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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