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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玉泉观赠高道士
释义

玉泉观赠高道士 张方平(公元1007年——1091年),字安道,号“乐全居士”,溢“文定”,今河南商丘人。景祐元年(公元1034年),时年27岁的张方平中茂才异等科,任江苏昆山知县,后历任知谏院、知制诰、翰林学士、御史中丞、工部尚书、礼部尚书、参知政事(宰相)等。

作品名称:玉泉观赠高道士

创作年代:宋

作者:张方平

作品原文

玉泉观赠高道士

宋 · 张方平

古屋气象冷,苍崖烟翠中。 龙归半天雨,虎啸一岩风。

露后芝房紫,霜余柏实红。 终期把藜杖,来伴白云翁。

作品简析

从诗作的意境上讲,作者用“龙行雨,虎行风”的道教教义来解释自然现象的思想与自己感悟人生的观点结合了起来,才有了“终期把藜杖,来伴白云翁”这样一句超脱尘世的诗句,这也是这首诗的核心诗句。

最后,再来分析这位“高道士”,他作为张方平拜访并赠诗的道士,肯定是当时在玉泉观内具有一定修养和地位的人,或者说是一位得道的道长,并且是张方平称的“白云翁”,是一位年长道士(年龄至少在60岁以上)。而“白云”有可能是他的号,“高”有可能是他的姓,也有可能指他的修行高,这些都值得再深入的去研究。

作者简介

张方平(1007—1091),字安道,号“乐全居士”,谥“文定”,睢阳(今河南商丘)人。

景祐元年(1034),中茂才异等科,任昆山县(今属江苏)知县。又中贤良方正科,迁睦州(今浙江建德东)通判。历任知谏院、知制诰、知开封府、翰林学士、御史中丞,滁州(今属安徽)、江宁府(今江苏南京)、杭州(今属浙江)、益州(今四川成都)等地长官。神宗朝,官拜参知政事(宰相),反对任用王安石,反对王安石新法。

张方平镇守两蜀时认识苏洵及其子苏轼、苏辙,深表器重,并积极举荐苏家父子,后因苏轼“乌台诗案”而受牵连,但仍能不顾个人安危,奏章论救,后为苏轼终身所尊重。

张方平性格豪迈刚正,立朝无所阿附,因反对王安石变法,早年与范仲淹、欧阳修等人立场不同,但他为人多识见,有气量,且文采出众,诗酒豪迈。元祐六年逝,年八十五,遗有《乐全集》四十卷。苏轼《东坡全集》中有近万字介绍张方平生平的墓志铭,可见苏轼对其熟知及敬仰程度。

历史记载

根据《张文定公墓志铭》记载,张方平曾两次到秦州任职。

第一次到秦州大约是在宋仁宗嘉祐九年之前的三五年中,即公元1064年的前几年。这时的张方平年龄已逾50岁,以工部尚书帅秦州,防卫吐蕃与西夏侵袭。

当时的秦州城是经历战事后的短暂和平。秦州作为北宋西北边境口岸,其榷场已开通,沿渭河等河谷的采木务将大批木料顺渭河、黄河运往沿线州府直至汴京。而此时的张方平也刚刚经历了一场其部将间不和的内部矛盾纷争,同时也经受着与王安石等朝中改革派政见不和这样一场政治风波。在这样一种境遇下,在这样一个秋天的日子里,他抛开一身繁杂的公务来到了城北玉泉观。

张方平第二次来秦州的具体时间现已无从考起,但作为在政治上起伏不定,历经三朝的老人,其诗之沧桑,心之飘然,是可以想象与理解的。而这首诗应是其在这两次秦州任职期间写成的。

玉泉观

首先从标题上讲,“玉泉观赠高道士”启示我们在宋仁宗时期,玉泉观名称已存在。根据道教发展史分析,在唐代玉泉观被称为“北山观”(见吕洞宾诗),在宋真宗祥符二年,即公元1009年诏天下各州置天庆观,其后近三四十年中被称之为“天庆观”,而后在宋仁宗嘉祐年间已变成“玉泉观”。这使“玉泉观”称法,从碑文记载的元代初期提前到北宋中期,时间推进了近两百年。

其次从诗作写景内容上讲,当时的玉泉观已经有“古屋、芝房、柏实”,其实这就是当时的古老殿字、道院和古柏。这一景观特征对研究宋代时的玉泉观具有十分重要的史料价值。如果按玉泉观创建于唐代早期的时间考证的话,从唐高宗乾封元年(公元666年)至北宋仁宗年间(公元1064年)间已有近400年历史,殿宇、树木都应该称得上“古”了。

再者从诗中可见殿宇建筑并未败落,只是到了南宋末年时玉泉观才遭到巨大破坏。在《秦州志》南宋时大事记中,秦州十年九战,特别是玉泉观地处城北要塞之处,屡遭战火损毁也就不足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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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9:4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