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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余庆县2010年网吧和娱乐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释义

为进一步加强对余庆县网吧和娱乐场所的监管力度,改善网吧及娱乐场所经营秩序,净化文化市场发展环境,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余庆县实际,特制定2010年网吧及娱乐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切实增强网吧、娱乐场所业主的法制观念,进一步规范网吧、娱乐场所经营行为,坚决杜绝网吧、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和超时经营现象,严厉打击“黑网吧”以及利用互联网制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等违法行为,形成严管重罚、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促进全县网吧和娱乐场所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整治重点

1、坚决整治网吧及娱乐场所出现的危害国家安全,煽动民族分裂,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宣扬封建迷信,传播淫秽、色情、暴力、赌博等有害信息的行为。有力打击利用网吧和娱乐场所提供色情服务和经营含有色情、赌博、暴力、迷信等不良内容游戏的行为。

2、严厉查处“网吧”、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超时经营等违法经营行为。

3、对证照不全或不符合开办条件的网吧和娱乐场所,限期停业整顿,对无证经营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4、建立网吧和娱乐场所从业资格审查、入场登记及场内巡查制度,规范经营行为,整顿市场秩序,有效遏制网吧和娱乐场所格调低下、秩序混乱现象。

三、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5月1日至31日)。宣传有关网吧和娱乐场所管理的法律法规,明确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让所有经营者清楚本次专项整治的目标、任务、步骤和要求。对网吧和娱乐场所业主和管理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要求业主和管理人员积极配合,开展自查自纠,规范自身经营行为。通过电视、报纸和公告栏等媒介,广泛宣传,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专项整治工作,营造健康上网和规范经营的浓厚氛围。

2、集中整顿(6月1日至11月30日)。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我县网吧和娱乐场所进行集中治理,查处、取缔网吧和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超时经营,传播有害信息,经营含有色情、赌博、暴力、迷信等不良内容的游戏,提供色情服务和无证经营等违法经营行为。

3、阶段性总结(12月1日至15日)。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治理网吧和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和超时经营方面的经验教训。把群众是否满意,家长是否放心,作为衡量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成效的标准。

4、组织复查,建立长效机制(12月15日至12月30日)。对网吧是否发布、传播互联网有害信息,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超时经营等行为的治理工作进行复查。建立网吧和娱乐场所管理的长效机制,坚决杜绝违法经营行为出现反弹。

四、工作职责

1、县文体广播电视局主要职责:(1)负责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设立审批和监督管理;(2)严格控制网吧数量;(3)依法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超时经营及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等违法经营行为;(4)依法查处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和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的行为;(5)严厉查处无证经营和超过限定时间、超出核定消费人数经营的娱乐场所,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歌舞娱乐场所和非节假日向未成年人开放的电子游戏场所。

2、县工商局主要职责:(1)负责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的管理;(2)依法查处无证照经营行为;(3)对无有关许可证的经营场所,及时移交有关许可部门;(4)对有关部门通报的许可证被吊销、撤销或者有效期届满的娱乐场所,依法撤销注册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当事人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积极配合。

3、县公安局主要职责:(1)负责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信息网络安全和治安管理的监管;(2)对利用网吧制作、传播有害信息行为进行查处;(3)落实网吧信息网络安全技术措施;(4)加大对娱乐场所营利性陪侍、卖淫嫖娼、吸贩毒、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积极配合。

4、县公安消防大队主要职责:(1)检查网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发现隐患,依法责令其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依法责令停业;(2)加强对娱乐场所经营人员的消防培训,提高娱乐场所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和引导人员疏散能力;(3)加大对娱乐场所消防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4)对不能保证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坚决依法责令停止使用,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积极配合。

5、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1)坚决停止对被文化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取消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范围)单位的互联网接入服务;(2)坚决停止对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确认为无照经营、擅自超范围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业务单位的互联网接入服务。

6、县教育局:负责加强对中小学生禁止进入网吧的法制教育,积极引导青少年、学生健康上网。

7、县财政局:负责保证网吧日常管理工作必需的经费,支持建立计算机监管体系,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经费及举报奖励经费。

8、县文明办:以各种主题活动为载体,教育青少年严格遵守“禁止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网吧”的规定,引导青少年远离不健康的网上信息,营造绿色网上空间。

9、团县委:加强青少年网络文明教育,广泛宣传《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引导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自觉远离网吧。

10、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加强本辖区内网吧、娱乐场所经营秩序管理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五、工作措施

1、文化部门要加强对网吧、娱乐场所的日常管理,制定网吧、娱乐场所日常检查频度最低标准,通过明查暗访或者群众举报,重点查处网吧、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和夜间超时经营现象。要建立网吧、娱乐场所日常管理档案;定期在网吧公示对其日常监督检查的结果,发动社会监督;积极推行网吧义务监督员聘请工作;定期向本辖区网吧经营单位通报网吧守法经营状况,发动网吧经营单位互相监督。要进一步加强技术监控手段,建立网吧监控平台,使执法部门能适时监控网吧经营。

2、工商部门要加大取缔“黑网吧”的力度,对“黑网吧”坚持露头就打,坚决不留死角。对已取缔的“黑网吧”,要进行复查,防止死灰复燃。电信管理部门要根据文化、工商、公安部门提供的擅自设立的网吧及其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名单,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责令停业整顿的网吧及其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名单,通知并监督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立即终止或暂停接入服务,对逾期未终止或暂停接入服务的,由电信管理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3、文化、公安部门要监督网吧落实入场登记制度,强化网吧经营单位对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核对登记职责,切实发挥这一措施对防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和娱乐场所,打击防范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有效作用。对未按规定进行核对登记或核对登记时弄虚作假的,要依法查处。要严厉打击网吧、娱乐场所经营含有色情、赌博、暴力、迷信等不良内容游戏和提供色情服务等违法经营活动。

4、要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保护合法经营,打击违法经营。坚持对文化市场管理人员进行法规和执法工作培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对网吧、娱乐场所法定代表人、主管人员进行管理法规、职业道德、业务规范等方面的培训,建立持证上岗、入场登记、场内巡查制度,增强经营业主依法经营的自觉性。

5、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有关规定。一方面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针对未成年人进入网吧、沉溺网络游戏、不道德网络聊天等突出问题,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共青团组织要根据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加强自我管理。另一方面,要强化学校、家庭的教育监护责任。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指导教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要有效防止、矫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对严重沉溺网络游戏的未成年人,要积极进行心理矫治。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训诫,责令其严加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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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5 12: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