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盂县教育局 |
释义 | 教育概况盂县教育局坐落在盂县城东的秀水河畔红崖头上,下设机关办公室、人事办公室、师资办公室、计划财务办公室、教育督导室、基础教育办公室、监察室、职、成教办公室、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 、体卫艺办公室、仪器站和幼儿教育办公室。下辖教育教学研究室、招生办公室、电化教育中心三个直属事业单位,盂县实验小学、逸夫实验小学、盂县一中、盂县二中、盂县三中、盂县职业中学、盂县进修校七所县直学校和14个联校。全局共有机关工作人员37名,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15人;大学专科学历的16人;中师以上学历的5人。高级职称1人,占局机关总人数的2.7%;中级职称15人,占局机关总人数的40.5%;初级职称9人,占局机关总人数的24.3%。50岁以上的4人,占局机关总人数的10.8%,35--50岁的16人,占局机关总人数的43.3%,35岁以下17人,占局机关总人数的45.9%。各级专业技术职务所占比例逐步趋于合理,专业技术队伍逐步向专业化、年轻化迈进。 1986年,盂县跨入了全国100个“基础教育先进县”行列;1995年通过了国家及省政府组织的“两基”合格验收;2003-2005年完成了“五三”向“六三”学制的过渡;从2002年起至2004年底,全部消灭了中小学危房;2005年启动了中小学布局调整工程和教育信息化工程。 机构设置及职责一、办公室工作职责 1、协助局领导掌握全县教育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为局领导研究有关问题提供基础性材料和建议方案; 2、综合协调局机关有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筹备等行政事务工作; 3、做好局级工作会议的会前准备、会议记录和会议有关精神的贯彻、落实、检查、督办工作; 4、做好综合性公文材料的起草、送审工作;对机关各科室起草、拟发的文件进行文字、格式规范把关;负责有关材料的文印工作; 5、负责本局各种公文、资料的登记、传阅、分发,做好局领导指示意见的督办工作;负责有关信件的寄送、传递和有关资料管理工作; 6、负责各类公文、资料立卷存档工作; 7、牵头负责县人大代表议案、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 8、建立、完善机关规章制度,协调、处理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职责范围以外的有关工作; 9、负责教育局印章管理; 10、负责局机关保密工作,宏观指导基层保密工作; 11、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12、负责局机关的对外联络、宾客接待工作; 13、负责局机关的财产设备和日常办公用品的添置、采购和管理工作; 14、负责机关卫生工作; 15、负责局机关车辆管理、交通安全工作; 16、负责机关内部事务; 17、负责组织、协调、落实、指导全县教育系统政务信息的编发工作; 18、负责本党委的组织管理工作和党员发展工作; 19、负责本党委党员的管理、教育工作; 20、负责本党委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知识分子工作; 21、负责文明机关创建工作; 22、负责机关文化建设工作; 23、完成局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办公室职责 1、负责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全县学校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及干部的任免考核、干部职工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2、负责指导全县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3、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中小学校教职工的考核、奖惩和调配工作; 4、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工资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6、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 7、指导全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8、承担全县教育系统表彰奖励、特级教师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9、负责贯彻落实党的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的宏观管理,搞好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10、负责教育系统离退休人员审报工作; 11、负责搞好老干部活动室的建设,组织离退休干部开展文体活动; 12、完成局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计财办公室职责 1、在教育局和上级教育部门的领导下,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发展规划方面的方针、政策,负责草拟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协调实施工作; 2、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统计和信息管理; 3、指导全县教育事业统筹规划工作,负责草拟全县教育结构调整的计划,并负责协调实施教育结构调整工作; 4、负责全县新建学校的规划布局工作; 5、负责指导全县教育基本建设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建设规划、年度基建项目计划的编报工作;负责编制教育费附加等专项用于学校建设、维修的项目计划;负责学校校舍维修和改善办学条件的检查; 6、负责全县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及学校建设方面项目的立项、申报和管理工作; 7、负责教育经费的划拨、财务监督和预决算的审核、汇总; 8、负责教育行政收费和教育资金的管理使用; 9、统计并监测全县教育经费(含人员经费)的投入和执行情况; 10、负责有关工商税务、财务检查、审计等方面的协调工作; 11、负责教育系统财会队伍建设、培训工作; 12、监督教育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13、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 14、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境)内外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 15、负责教育财务内部审计工作; 16、完成局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教育督导室职责 1、制定并实施教育督导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教育督导工作; 2、根据《教育督导暂行规定》的要求,开展综合性督导,专项督导或经常性督导检查; 3、对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考核; 4、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小学、幼儿园实施素质教育情况进行督导评估,逐步完善以学校评价、教师评价和学生评价为主要内容的科学的素质教育评价体系; 5、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情况,提出建议; 6、办理本级人民政府、县教育局和上级教育督导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监察室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上级纪律检查机关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政策规定; 2、负责教育系统党风廉政教育工作; 3、负责教育系统各类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4、负责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工作; 5、协同有关科室负责机关效能建设工作; 6、协同有关科室负责教育系统的优化环境工作; 7、根据领导安排协助教育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 8、负责接待有关来信来访工作; 9、负责教育系统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及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工作; 10、负责教育系统执法监督工作; 11、完成局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基础教育办公室职责 1、统筹管理全县基础教育工作,执行、制定有关基础教育方针、政策; 2、编制全县小学、初中招生计划,负责小学、初中招生工作; 3、负责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实施工作; 4、负责全县普通中小学学校管理工作; 5、负责普通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6、督促中小学严格执行课时计划; 7、审定中小学教学用书; 8、负责全县特殊教育工作; 9、负责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 10、负责省、市级示范性高中、标准化高中申报、评估、认定工作; 11、负责全县普通中小学民族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家庭教育等工作; 12、完成局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办公室职责 1、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依据党的教育方针,制定并落实全县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规划、计划; 2、搞好调查研究,统筹管理职业中学专业设置、办学模式、招生就业等工作; 3、负责督促、指导、协调全县成人教育、社区教育、职工教育工作; 4、监督管理职业中学国家助学金政策和免学费政策的落实情况; 5、发挥乡村两级文化技术学校功能,进一步做好扫盲和实用技术培训工作; 6、负责各类民办教育机构申报材料的收集、整理,办学条件的考察、评估,专家评议委员会的组织评议、行政许可、审定批复等工作; 7、指导初中后、高中后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前的职业技术培训工作; 8、完成局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幼儿教育办公室职责 1、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落实《纲要》精神,结合实际,负责编制全县学前教育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依据教学大纲和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制定幼儿教育工作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3、负责幼儿园等级创建指导和年度考核评估工作; 4、负责对幼儿园教育教学质量、办学效益的指导、检查、评估以及幼儿园安全等工作; 5、拟定幼儿园园长和教师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6、负责学前教育年度事业资料统计、积累存档和上报工作; 7、协助成教办做好对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设立、变更、终止的审核工作; 8、完成局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九、师训办公室职责 1、负责中小学教师培养、培训的政策、规划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2、承担全县中小学校长、教育管理干部的培训工作; 3、负责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历教育和教师教育基地工作; 4、拟定全县语言文字政策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汉语拼音方案》等国家有关语言文字的法规、政策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负责指导、推广和普及普通话; 6、管理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社会用字的规范使用; 7、负责全县和各级各类学校语言文字应用工作的管理和评估; 8、负责语言文字的研究和信息工作; 9、负责全县普通话水平培训和测试工作; 10、完成局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装备办公室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全县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与管理工作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 2、负责全县中小学专用教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3、指导全县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的管理与使用,提高管理水平,发挥使用效益,为教育教学服务,培养师生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 4、负责组织图书馆(室)及专用教室管理人员的培训及发放岗位合格证书工作; 5、负责全县中小学现代化装备评估验收工作,组织建立维护维修队伍; 6、负责全县自制教具评优工作; 7、与有关部门配合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提高装备利用率,普及实验教学; 8、完成局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一、宣传教育办公室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落实、指导全县教育系统新闻宣传工作; 2、负责安排局机关重大决策、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报道工作; 3、负责联系新闻媒体,并为新闻媒体提供稿件、资料; 4、负责县教育局门户网站——盂县教育网的日常维护、管理、网页制作,做好动态信息的审查、更新和发布工作; 5、负责编辑县教育局内部刊物《盂县教育》; 6、负责教育史志鉴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组织、协调、落实、指导全县教育事业基本资料的征集、研究、编纂和出版工作; 7、负责全县教育系统信息宣传、电子政务、史志鉴工作队伍的建设、管理、培训指导、考核等工作; 8、完成局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二、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职责 1、负责中小学德育教育工作; 2、负责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3、负责中小学安全工作; 4、负责学生伤害事故纠纷调处; 5、牵头负责教师申诉和学生申诉; 6、负责普法教育和普法检查; 7、负责反邪教及防范工作; 8、负责教育系统稳定工作; 9、负责铁路护路工作; 10、负责防灾减灾工作; 11负责教育系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12、负责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13、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 14、负责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15、负责学校心理咨询工作; 16、完成局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办公室职责 1、根据课程计划协调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 2、监督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和健康教育教学改革; 3、组织指导学生体育竞赛、艺术教育、文艺汇演等交流活动; 4、组织体育、健康教育、艺术教育、食品卫生工作教师培训和指导学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5、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早餐奶的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全县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数据上报工作; 7、完成局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四、招生办公室职责 1、负责宣传、解释招生政策、规定,热情接待来信来访,耐心解答招生咨询; 2、制定全县中考、高考考试方案和实施细则; 3、负责全县中考、高考有关工作; 4、负责全县成人高考、成人自学考试工作; 5、负责调查落实招生考试中的违纪事件和群众的举报,并提出处理意见交有关部门定性处理; 6、完成局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五、教研室职责 1、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和中小学教育需要,研究教育思想、教学理论、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学科教学评价等; 2、根据实际,提出执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使用教材的意见,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出依据; 3、根据上级要求和部署,组织编写乡土教材和补充教材; 4、组织多层次、多形式的教学研究活动,帮助广大教师执行教学计划,钻研、掌握教学大纲和教材,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5、组织课改实验,探索教学规律,推动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6、指导和帮助教师开展学科课外活动; 7、组织对学科教学的检查和质量评估,研究考试方法的改革; 8、组织指导中小学教育科研活动,并带头开展科研工作; 9、完成局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六、电教中心职责 1、制定全县现代教育技术发展规划及工作计划,并检查、评估和督导学校的现代教育技术工作; 2、负责信息技术教学及信息技术专任教师的教材教法培训与考核; 3、负责现代教育技术课题实验研究工作; 4、负责学校电教教材的审查、配备、管理等工作; 5、负责全县计算机及校园信息网络等设施的使用管理工作;协助装备办做好配备工作; 6、负责县教育局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作好教育系统电子政务、办公自动化、网络安全、计算机技术维护等有关工作; 7、负责“盂县教育网”的维护工作; 8、负责局域网所有电脑的运行和维护工作; 9、完成局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