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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于振
释义

1.清朝雍正年间状元

人物简介

于振(生卒年不详)字鹤泉,号秋田,一号连漪,江苏金坛人,出身书香门第。清代雍正元年(1723年),考中癸卯科恩科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没多久就进入南书房侍奉。雍正四年,他督察湖北学政。由于他擅自增添学额两名,遭到参黜,被贬为庶人。但因他生平学问无所不窥,博览内外典籍,研学精细,见解独特,所以三年后,他又重新由秀才考取举人,并调任行人司司副。

生平经历

清雍正元年癸卯科为庆祝雍正帝登极大典特设恩科。雍正帝以于振为庆贺他登极的首科状元,恩赐有加。除按例授职翰林院修撰外,还让他以修撰衔入值南书房。雍正二年,于振出任河南乡试主考官。雍正三年,赐居澄怀园。雍正五年,于振提督湖北学院。后因事遭贬,降为行人司司副。

乾隆元年(1736),于振经户部尚书史贻直荐举,应博学鸿词科考列一等。授职翰林院编修。乾隆三年,于振出任江西乡试主考官。乾隆五年,于振以编修提督福建学院。累迁官至侍读学士。

于振素来不阿谀奉迎,为人刚直公正。在典考和提督学政时,秉公选士,奖拔真才,享有知人之誉。虽曾遭贬,终为荐举,复得起用。

于振自幼好学,以文章、书法闻名远近。书法全然类似名家笔墨,后以书法造诣精深,被世人看重。收藏家视其书法为珍品。包世臣在《艺舟双揖》中评于振的行书为上等佳品。他也能诗文。雍正十年,于振曾为《扬州鹤》传奇作序。也曾参与修纂《子史英华》。他的书法、文章均为世人所推崇,颇有声誉。

著有《清涟文钞》二十卷、《清涟诗钞》二十八卷。

2.哈尔滨市平房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

履历

1989.09-1992.07 哈尔滨大学文秘专业学习

1992.07-1992.12 待分配

1992.12-1994.05 哈尔滨市委办公厅科员

1994.05-1997.07 市政府办公厅秘书处科员(其间:1994.07-1997.06哈尔滨商学院会计学专业学习,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1997.07-2000.04 市政府办公厅市长会议秘书室副主任科员

2000.04-2002.12 市政府办公厅市长会议秘书室主任科员

2002.12-2004.08 市政府办公厅三处主任科员(其间:2000.09-2003.09哈尔滨商业大学产业经济学专业学习,结业,2004.04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2004.08-2006.07 市政府办公厅助理调研员

2006.07-2006.11 市政府办公厅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副处长

2006.11-2007.09 负责组建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负责人

2007.09-2011.04 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正处级)

2011.04-2011.09 平房区委办公室主任

2011.09- 中共平房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

分工

主持区委办公室全面工作,分管区档案局。联系新伟街道党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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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0 19:15:21